千千看书>仙侠修真>最强妖侠>2 死也不嫁

“乒乓……乒乓……”

清风城南,王家大宅内,摔碗砸盘的声音一阵接一阵。

“我的大小姐,别摔了,那是青瓷儿的。”

“哎呀,我的花瓶儿啊,花了三十纹晶买的。”

“别……别,那是我最心爱的龙纹骨茶壶,哎呀,我的心肝儿。”

王天德左奔右跑还是没来得及去抢救他这些心爱的瓶瓶碗碗,差不多能摔的都被王清诗摔得个干净。

王天德见王清诗终于找不到东西摔了这才能坐下来歇息会儿。

“我说女儿啊,今天李天义在半路上拦截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待会为父就去砸了他虎拳门,不过就算李天义想抢你当夫人你也不用生这么大的气吧!”王天德让下人端上茶水,喝了口茶顺了气,问道。

“哼,他李天义算什么个什么东西,他这口气我迟早是要出的。我气的是在路上碰到一个混蛋,我低声下气的求他帮忙打发李天义,没想到他竟然说你貌美如花的女儿是脑残。”王清诗鼓着桃腮,结果下人递上的茶水,呷了一口道。

王清诗双手插着小蛮腰,鬓角有些松散,似乎是因为愤怒的砸东西所致。

王天德看着女儿气鼓鼓的神se,接着话茬说道,“混蛋,这绝对是个混蛋,竟然说我女儿是脑残,哼,别让我看见他,看见他绝对要打断他的双腿,挖掉双眼,你说是不是啊女儿。”

王清诗朝王天德笑了笑,王天德以为她会表示很赞同,却没想到王清诗突然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可是大家闺秀,最见不得那种血腥的事情。”

不过后面一句话让王天德差点端不住杯子。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将他阉了卖去魔镜城应该能赚一笔纹晶。”

……

陈风带着看脑残打架的好心情进入清风城,他第一步不是寻找王家,竟然是先找了一家酒楼。

花了几块血晶吃了顿大餐,然后又逛了逛清风城内的花酒巷,发觉没有合他胃口的青楼后,这才想起老混蛋师傅交代的王家姑娘。

从怀中取出临行前老混蛋交给他的信封,再次确认了收信人王天德,这才开始询问路人,是否认识一个叫王天德的人。

陈风本以为王天德只是一个小人物,却没想到他轻而易举就从路人口中问出王天德的信息。

“是不是搞错了,王家不是一个小家族么,怎么就成了清风城三大巨头了呢?”陈风问道。

路人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神se,炫耀道,“你不是本城人吧,恐怕你知道的王家是十多年前的王家,当时他们还真是一个小家族,不过这十多年过去,王家已经成为了我们清风城三大巨头。”

按照路人的说法,王家坐落在清风城南,宅院囊括了城南千余亩地,家眷数百,食客千余,门下打手更是多不胜数。

“切,有这么厉害么?老混蛋不是说过王天德只不过是他随手指点过人么,然后王天德才会许下将其女儿许配给我的诺言。”陈风自言自语道,他很快就来到城南,见到了王家宅院。

陈风站在王家大宅门前时才知道原来那个路人所说的不假,单单王家大门门前的两尊巨大雄狮骨骼都可以卖上百块纹晶了。

王家大门建造的十分阔绰,是座八开的大门,同时需要八个人推动门板才能完全将大门打开。

不过陈风并不理会这么多,在他的认知里,无论王天德现在多么牛逼,他女儿照样要给自己睡。

陈风径直登上石阶,向王家大门走近,不出意外被门口守卫拦了下来。

“站住,王家重地,闲杂人速速散开!”

陈风也不介意,他直接从怀里面取出信封,交给一名守卫,并道,“我是来找王天德的。”

那个守卫大喝一声,狐疑的接过信封,“住口,家主的名讳岂是你能喊的。站这里等着。”

那名守卫虽然狐疑,但也不敢怠慢,如果陈风真的是王天德的客人,得罪了他可担待不了。

王天德拆开信封,看到信封的内容后大惊失se,连忙对那名守卫说,“那人在哪里,赶快请到大堂!”

守卫见王天德看了书信后十分吃惊哪里还敢懈怠,立刻爬起来向大门口飞奔而去,在心中暗道,“看那少年穿着破旧,似乎是从山里来的,却没想到是一个大人物。”

守卫飞速来到大门口,见陈风还在原地等待,当即对陈风点头哈腰说道,“这位少侠里面请里面请,我们家主有请。”

陈风淡然一笑,对其说道,“有劳前面带路。”

从大门到大堂路程不远,经过两条鹅卵石路拐了三道弯也就到了。

大堂内,王天德早就准备好了茶水,他端坐在正中,静静等待陈风的到来。

“爹爹,那个人是谁啊,竟然让您变得这么严肃!”王清诗看不明白王天德的举动,摆弄一只崭新的茶杯问道。

“当年王家只是一个家族,如果不是碰到那位贵人,你爹爹我也只不过是一个人任人宰割的小人物,而你,恐怕早就被李天一抢去当小妾了。”王天德正se道。

“那现在这个送信的人来干嘛?”

“他就是那个和你订了娃娃亲的人,此番来多半是得了那位贵人之命要来娶你的!”

说话间,守卫已经将陈风带到大堂外,陈风正好听到王天德和王清诗的这段谈话。

抬腿迈进大堂,陈风回想着老混蛋师傅交待他的话,却不料被人抢了先。

“是你,你这个大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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