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大小姐的护身保镖>第三十章 爱情

三年前。

那个时候,方少华才刚刚被放出来,jing神上还常会处于不正常状态,时不时的会头痛,比现在还要严重,加上拒绝任何人收养,每天只靠着吃一些没营养的东西活着,那是方少华过上正常任生活的第一年。

“不太记得了。”

是真的不太记得了,那个时候的记忆,方少华真的比较模糊。

“一直以来,我一直听着家里的安排,做着一切,补课也好、学习也好,一切都是按照家里安排的。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空虚,除了能听听古典音乐解决这种空虚以外我没有任何方法。”

“……”

“有一天,我厌烦了这种空虚,擅自逃离了补课,甩开了保镖,自己一个溜到大街上。可是,才刚开始觉得自己zi you了的时候,却被几个混混缠上了。那时候情况很危险,不过,这个时候却出现了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

“他也有这块十字架刺青吗?”

徐梦琪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说着。

“那个少年在我眼里就是那些男主角,只用了几下就轻松的打到了那几个混混,动作潇洒,充满霸气。可是。那个少年连一句话都没有对我说就走了,我唯一在当时看到的只是那个少年手上的那块类似十字架的刺青而已。可是,尽管如此,那个少年打到那几个混混的英姿也永远留在了我心中,这一辈子我都无法忘掉了。”

“……”

沉默,方少华无法说出那个少年就是自己这种话,虽然那个少年真的是他。

“再然后,三年的一天,又是类似的事情,我逃学出去听音乐会,然后碰上了混混,结果被某人出手相救,而且那个人手上也有类似十字架的刺青。”

方少华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年龄相仿,手上又都有一样的十字架刺青,而且都是一样的剧情。”

说到这,徐梦琪正眼看着方少华,仿佛找到了三年前那个英雄。

“那个,三年前的我,是个社会最底层的家伙,没钱、没住的地方,每天过着很惨的生活,除了身上的肌肉外,我还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赚钱。那个时候的我就象这样,饿的已经不行了,偶然看到了几个混混在勒索了别人的钱后,在那大摇大摆的吹嘘。我当时想,机会来了,因为这种混混就算抢了他们的钱也无所谓,跟着混混到了荒无人烟的地方,结果却发现他们在调戏一名少女,不过那时我根本不在乎少女的死活,我只是想着钱而已。“

“恩,没错,我趁着那些痞子调戏少女的时候干掉了他们,然后把他们刚才勒索到的钱通通抢走,就这样,我终于得到了买东西的钱,这时,我也终于知道就算是我这样的人也能赚钱的方法。随着进一步了解这个社会,加上知道了就算犯法也不会被抓的赚钱方法,这才造就了今天的我。”

是的,方少华不是徐梦琪想的那样,是个英雄救美的王子,只是个为了抢钱顺便救了她的小人物罢了。

“就这样打破少女美好的幻想,然后不要让她再来纠缠自己吧。”方少华在心中暗暗说道。

“可是,即使这样说,我依然觉得我不会忘记。”

“是吗,那么你想怎么样?”

不带一丝喜悦,方少华好像在拒绝一样,拒绝着这种另类的告白。

“没有别的想法,我只是想说出来而已。”

“是吗?那我们就接着保持现在的同学关系吧。”

另类的拒绝,应该说是不干脆的拒绝。

“这样子吗?”

了解到方少华隐约的意思,徐梦琪低下了头,不过又再次抬起来。

“我,不会放弃的。”

丢下这句话,徐梦琪跑了出去。

狠真心肠,方少华没有去追,而是坐着慢慢的看着餐厅天花板。

爱情,从方少华杀死爱自己的人那天他就决定不在接受任何人的爱情,简单说就是拒绝一切爱情,单纯只是身体之间的发泄可以,但是真心相爱,对不起,他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我好像听了不该听的东西啊。”

在附近听完方少华和徐梦琪之间的对话,韩菲菲不禁觉得想找个地方钻进去,像这样事情自己真不应该听,不过在方少华拒绝的时候,韩菲菲不知道为什么,意外的放心了。

韩菲菲本来想要趁方少华走了的时候快点逃走,可是方少华就是不走,只是在原地呆着。

“拜托你,快点走吧。”

可是就算求也没用,老天给了韩菲菲跟踪的惩罚,这个时候,几个好像混混的人物,出现在了韩菲菲身边。

“哟,怎么一个人啊?”

“要不我们陪陪你吧?小妞。”

尽管这个世界垃圾处理了一堆又一堆。可还是要多少有多少。

韩菲菲尽量不发出声音,这样方少华就见不到了,比起自己被袭击,她更怕被方少华发现她在跟踪他。

可是,事情往往和想的不一样。

“噗通。”

干脆的声音,只见两只手提在了两个混混的脖子上,然后两个混混被扔了出去。

看着救自己的人,可是韩菲菲却没有去感谢而是心里有点害怕。

“那个,少华。”

“……”

没有理睬韩菲菲,方少华直接走了出去,而韩菲菲也紧跟着他走出去。

“喂,等等,你生气了?”

“没有。”

“那你走那么快干什么?”

“没什么。”

“还是生气了?”


状态提示:第三十章 爱情--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