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蛊与史>第六百三十二章

天赋根骨,天赋悟性,这两个都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意志,就是后天成长中每个人不同的际遇所造就的个人性格之中承受打击、痛苦等的能力!

这三种,是决定一个武者最终成就的三个关键,其中天赋的比重占了近七成,可见对一个武者来说,天赋究竟有多么重要!

宁雨飞自觉自己的武道天赋不会很低,但这毕竟不是一种具体的数据,而是一种展现在感觉层面得直觉。..

直觉,是一种难以测度的直观感受,可能会准确,但却无法言说。

天空绽放出雷霆,似乎已经将空气都击穿了,被电离的空气燃起丝丝幽蓝的火光,在空中烧出了一个幽幽的黑洞。黑洞边,悬浮着一道虚幻的身影,单薄瘦削,黑发黑瞳,眼中充满了悲伤不甘的复杂情绪。

“爸,妈,妹妹,还有……小悠,永别了,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原来死亡之后……”他叫霍潇,是首都大学大一新生,和青梅竹马的琴悠都是刚在学校报到了,然后就到京城四处闲逛,体验他们即将生活四年的城市的风情。

两个小年轻,一路上自然是叽叽喳喳的,感情很好,他们两个都已经将对方当成了能与自己携手一生的那个人,所以感情很浓厚。

不过感情再深的两人都不可避免会有争执。这不,突然打雷了,但霍潇却觉得在雨中漫步好浪漫,以往总是在电视电影中才有那些场景,他当然也想试一试。

不过琴悠却不愿意,因为霍潇的身体自小就不好,要是淋雨的话他肯定会生病的,所以为了他的身体,她一口就回绝了霍潇的主意。

身体问题是霍潇心中的痛,他最崇拜的英雄是汉末三国的常山赵子龙,自小就立志做一个一身是胆的英雄豪杰,但怎奈身体问题,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和人动过手。虽然他是迷踪霍家传人,但却无法继承家族武学,只能看着自己的妹妹霍妍雪每天练武。他虽然很眼红,但却也毫无办法。但因为这个原因,霍潇是不愿意接受自己体弱这个事实的,养了这么多年,他的身体比之当初已经好了很多,他觉得琴悠这是瞧不起他。

霍潇是个内心十分骄傲的人,而琴悠却小看了他的骄傲。所以,当琴悠已经坐在了公车上,而霍潇却还是在下面闹别扭。

“潇,快上来啊,车要开了!(哦,对不起,请再等等)”

霍潇心中无端的产生了一种烦闷情绪,他对着车上正要下来的琴悠道:“我想一个人走走,你先回去吧!”说着他已经走到了一边。琴悠一愣,看着霍潇那渐行渐远的背影,若有所思。

天气的变化很快,也许冥冥中真的有天意,所以霍潇才会和琴悠闹别扭,然后一个人走到了一座大厦的天台上,呆呆的坐在天台边,看着天边渐渐团起的乌云。

雷雨就要来了!

“轰隆隆!”雷霆闪电降临,似乎笼罩了整座城市,霍潇看着那上方肆虐的雷电出神,但似乎被他的眼神挑衅,一道炫白的闪电劈在了霍潇的身上,霍潇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便直接消失了。

按理说,被雷电劈死了也应该留下尸体才对,但霍潇却是完全消失了,连渣都不剩一丝,就像这世上从来都没有这个人存在过。

而就在这同时,全世界所有刻印了霍潇存在的印记都慢慢消失了,霍家的二老慢慢的忘记了自己有过一个儿子叫霍潇,霍妍雪慢慢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坐在公交车上的琴悠,心中最挂念的人也慢慢变得模糊了,她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不停的流了出来。他的死党,亲戚,室友,师长包括他的书本上的名字,数据库中有关他的记载以及任何有他在的照片,其中和霍潇有关的信息都自动的消失了。

虚幻的霍潇被雷霆中间的空洞直接吸了进去,他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叫关云长,是一个汉子,而且脸很红。为什么我要强调自己是一个汉子的事实呢?因为——我非常自豪!我自豪自己身为一个汉子,可以兴起干戈,也可以手起刀落!那为何我脸那么红呢?这倒是一段很久远的故事了。我是解县人,身高九尺,看其他人的时候都只能俯视。我俯视苍生,也经常觉着自己很有优越感。我力气很大,当然,饭量也不小!不过我老娘说了,能吃会做,这样的人才是真正有用的人。我娘没啥文化,但他希望我成为一个文化人,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因为从小到大,我都只学了一本书,那就是《春秋》。说到读书,《春秋》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了,因为我对其他书无爱。为什么?呵呵,你会喜欢那一堆什么都不懂的东西吗?

我十三岁的时候,娘送我进了隔壁杜老头的私塾读书。杜老头是一个很有文化的人,说话喜欢咬文嚼字,我不是很喜欢他,但他却很喜欢我,经常拿着一本书来教我读。要是换一个人,我一定一巴掌拍飞了,但我不能拍他,因为他是小娟的爷爷。杜老头的孙女儿杜娟,有像鸟儿一样优美的名字,也有一张整个解县都闻名的俊脸。因为我家就在杜老头家的隔壁,所以从小我就跟小娟要好,小娟也最喜欢跟我玩。但小娟的脸确实太美了,虽然她喜欢的是我,但喜欢她的,却不仅仅是我。十八岁,我成了解县最强壮的男人,又喜欢耍大刀,也终于有了更多的姑娘喜欢我,但是小娟却要嫁给别人了——为什么?因为我家穷!小娟嫁给了我的表哥,一个小有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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