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重生就得支棱起来啊>第二十三章 哪壶不开提哪壶

小小的家,一联三间,进门是堂屋,两侧是卧室,堂屋后面有条过道,通过去是厨房,还有个楼梯。

虽然是一层的平房,但屋顶还是可以利用的,平时晾衣服、晒农货,都非常方便。

至少不用担心被散养的土鸡祸害。

李丘泽推开房间的红漆木门,棕绷床上收拾得很利落,哪怕自己不在家。

旁边有张五屉书桌,一把囍字靠背木椅。

对面是父母结婚时带镜子的衣柜,水银脱落了不少,已经难以映照出清晰的画面。

斑驳的墙壁上贴满了各种海报。

周杰伦《八度空间》。

飞儿乐团《我们的爱》。

王力宏《花田错》。

周杰伦《叶惠美》。

周杰伦《七里香》。

和大多数人一样,李丘泽少年时代也追过星,喜好音乐,比较新潮的歌和歌星都喜欢,不过真正意义上算作偶像的,只有一个。

那就是周董。

这个时候的他,应该周董的所有歌曲都能唱,当然,现在不行了,毕竟划水十几年回来的。

成年人的世界媳妇儿不知道在哪里,房子没有着落,父母一天天老去,也渐渐有了病痛,生活的压力都不堪重负,哪还有心思和时间追星?

上辈子十八岁步入社会后,他就失去了收藏这些海报,和一些专辑的兴趣。

日后那些饭圈的大龄青年们,只能说袁爷爷把他们喂得太饱了。

漫步在这间卧室里,手指触碰过一样样物件儿,许多早已遗忘的记忆,重新在脑海中编织还原,短暂的缅怀之后,李丘泽在一面墙壁前站定,昂着头,蹙起眉。

墙上有一块青色的霉斑。

由于屋前就是一口池塘,他家湿气一直很重,父母年迈之后的病症,与这也脱不了关系,想不到这时候潮气就侵进屋里了。

这房子不能再多住。

他咬了咬牙,只恨刚重生回来,现在还没有能力。

一年!

给我一年的时间。

我一定给父母买套房子!

暗暗立下这个誓言后,屋外传来一阵嘈杂声,李丘泽走出房门,只见表哥刘志红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个竹筐子,里面有三只肥硕的灰毛兔子。

一众亲戚围着看热闹。

“这玩意儿现在不好抓了。”

“少了呗,不像我们小时候那会儿,这后山上还有狼呢。”

“振林哪学会的这手艺?”

“他呀,只要他想弄,天上的麻雀都给你弄下来,别说几只兔子。”

大家都挺乐呵。

然而李丘泽胸口却涌起一股心酸。

这是他爸摸索出来的一门手艺,套兔子。

用那种毛竹和铁丝自制的夹子,去田地里找“兔子路”,这些野畜白天几乎见不到,夜晚才出来活动,多少会留下一些痕迹,比如脚印、粪便什么的,也不会轻易改道,除非遇到危险。

一般人想要摸准不太容易,得趴在地上仔细观察,还要分析研究。

等路径找好后,选个合适位置挖个坑,把夹子埋下去,然后再利用泥土和烂叶伪装好。

是不是感觉这种方式和部队里的某些训练很相似?

他爸去上山下套子,李丘泽曾不止一次提出要跟去玩,但他爸从来不让。

或许,他是不想让儿子看见自己趴在地上找兔路的狼狈模样。

也或许,他是在通过这件事重温那些独属于自己的时光。

李丘泽不知道,他只知道,套来的兔子能贴补家用,他每次放假回来,也能吃到城里人都享受不到的野味。

“大哥,三哥,细姐一人一只,特地给你们留的。”李振林笑了笑,俯下身拍掉裤腿上沾的泥巴。

李丘泽曾问过他妈郑梅芳,当初为什么会嫁给他爸。

因为他妈年轻时很漂亮,那个年代追求者就多不胜数,其中条件好的比他爸多的是。

记得当时他妈会心一笑,说了句不算情话的情话:“你爸他呀,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敢穿着白衬衫犁亩的人,而且犁完两亩水田后,衣服还是崭新的呢,呵呵……”

她想说的是“干净”,只是思绪在追忆,以至于用词不太恰当。

这就是他父母的爱情。

也是那个年代的爱情。

我喜欢你不因为其他的,只是因为那天犁田时,你穿了一件白衬衫,而我恰好看见了。

“小舅,咋我家没有啊?”刘志红有些不爽快。

李振林还没回话,李丘泽的二姑已经一眼睛瞪过去。

俩家离得这么近,以李振林的性格,家里有点好吃的,怎么可能忘记姐姐?

平时都是做好了喊过来一起吃的。

“那我不是没吃到吗。”刘志红小声嘟囔。

“你行了吧你。”李振华站在旁边听见了,没好气地教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有六十五天在家?”

刘志红心说我也想在家啊,这不是家里不太安全么。

大家聊了会儿后,也就结伴一起往屋后走去,今天过生日的老人,是李丘泽爷爷的亲弟弟的媳妇儿。

两位男老人都已经不在了,这位是家里现在最年长的人。

所以大家都很尊敬。

李丘泽还有个二伯和大姑,如果不是离得太远的话,肯定也会回来。

这老奶奶有两个儿子,今天八十大寿放在大儿子家办。

两层红砖楼门前,桌子已经摆好,围聚了不少人,请来的乡下宴席师父在一旁忙得热火朝天。

时间还早,开席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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