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兰澈在一阵叮咣响动中醒来,迷糊发现自己昨晚居然一直睡在楼明夜榻上。可惜的是,榻上没有她垂涎的俊朗主子,只有一袭温暖棉被。
揉着惺忪睡眼出门,见方亭阁指挥着几个人正往厢房搬东西,兰澈不由好奇:“有客人要来?”
方亭阁大翻白眼:“给小畜生住的!”
“哪有畜生住这么高档客房的?真傻。”对某些恶意绰号全不自知的兰澈伸伸懒腰,眨巴眨巴眼睛四处张望。
“找我?”背后传来楼明夜清澈声线。兰澈回头,毫不意外是那张清俊又总带着淡淡浅笑的脸:“以后你就住这间房。东西差不多都置备齐全了,有什么需要去找对面的丁管家要。这是新做的衣裳,你试试合不合身。”
兰澈受宠若惊:“给我的?!”
“只要你好好表现,该有的都会有。”
“那主子帮我找个相公呗!不用舍远求近,从家里随便挑一个皮囊不错、身材匀称、腰缠万贯、聪明但没绝顶的就好。”兰澈眼眸雪亮,极力表现天真纯洁,“最好是和主子比较像的。”
不等楼明夜回应,方亭阁先摔了手里的柜子,白眼翻得直抽筋儿:“呸!不要脸的女流氓!”
兰澈嗤地一声:“我又没说要你方大叔,你急啥?年纪一大把了还当光棍儿,再不找媳妇可就没机会喽!”
打嘴仗,方亭阁显然不是兰澈的对手,闷着一肚子火气继续叮叮咣咣搬桌挪柜。兰澈抱着新衣裳回到原来居住的小屋内,换完衣服后满是委屈地再一次出现于众人面前。
这次连丁管家都忍不住笑出声了。
“别说,这身衣裳尺寸当好,不肥不瘦,穿起来熨帖得很。”向来和蔼的丁管家打趣道。
兰澈深深幽怨:“再怎么合身还是小厮穿的衣裳!”
楼明夜给兰澈准备的新衣衫和寻常富贵人家的小厮无异,似乎是把兰澈当成了彻头彻尾的少年,完全无视老天爷给的性别。
“这不正适合你么?反正你一天到晚上蹿下跳没个安稳时候。再说,你前不凸后不翘的,穿上纱衣罗裙照样不像个女子,倒不如装个小厮跟着我,也免得外人看见说闲话。”楼明夜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白羽扇,悠悠闲闲扇风调侃。
兰澈挠头想想,又低下头,视线毫无障碍地看到穿着破鞋的脚尖。
终于,她老气横秋叹口气接受残酷现实。
现在的她,还真就没有被人说闲话的资格,还是老老实实当狗腿子吧。
专属兰澈的房间很快拾掇完毕,推测得到认可后急于表现的新任小厮立马拉来主子研究纵火案余下事宜,顺道假借楼明夜之名要了一桌大鱼大肉。
“光是推测不够,怎么也得抓到人证才能确定。”兰澈蹲在凳子上,不顾形象地撕扯油腻腻肥鸡腿,半天才能抽空说上一句话。
楼明夜面前只放一碟被兰澈当成蚕豆的神萝豆,信手拈起一颗却未入口,精致凤眸微斜,视线落在埋头奋吃的兰澈身上:“如果给你足够权力,你打算怎么抓到人证?”
兰澈吞掉最后一口肉,抻抻脖子,眼珠滴溜溜一转:“这还不简单?守株待兔啊!之前我和方大叔去找目击者友好谈话,临走时特地告诉那些家伙不要到外边乱说,他们也不会主动透露可能找死的消息,所以纵火的人应该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露馅。既然没打草惊蛇,他们应该还会有下一次行动,只要等着就好了。”
楼明夜嗯了一声,而后圆润白皙的指尖有一搭没一搭敲着桌面,不知在沉思什么。
兰澈看着他,手里刚抄起的鸡翅膀不知不觉放下。
楼明夜不说不笑时,那种静止的模样更具仙气,怎么看都不像恶德王爷的手下,倒像是故事里仙姿渺渺、超凡脱俗的神仙。这样除了嘴损心黑之外近乎完美的人,为什么非要投靠睿王呢?而且,他身边除了方亭阁、丁管家这些下人外,似乎没有更亲近的人了。
“喂,楼明夜,你多大年纪了?不打算成家吗?是不是对成亲对象要求太高找不到合适人选?”纠结半天,兰澈拐弯抹角别扭询问。
楼明夜吞下神萝豆,托着腮,笑容若有若无:“怎么,对我有什么想法?”
“嗯,如果我跟你一样有钱,我就向你提亲。”兰澈一脸认真。
“那你还是趁早放弃吧。”楼明夜自然把她的话当玩笑,眸子里有什么混沌颜色一闪而过,“我对女子很挑剔,非倾国之姿不行,非世家大户不行,非文武双全不行。”
兰澈半张着嘴,眨了眨眼,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那你跟方大叔一起打光棍儿吧!”
楼明夜一笑置之,慢条斯理吃完一碟神萝豆,拍拍手起身。
“走吧,去抓我们需要的人证。”
按照楼明夜提供的绝密信息,兰澈得知,睿王掌控的商铺足有百家之多,其中有四十余家分布在长安一百零八坊内。这四十余家商铺中,被纵火烧毁的七家是排在前面的大商铺,占据了睿王府暗地里收入的小半部分,所以睿王才会肉疼到派楼明夜亲自追查。
经营收入能与这七家商铺相比的,在长安城内就只剩下两家铺子。
一个是东市内的绸缎庄,另一个是紧挨西市的光德坊西域杂货铺。兰澈打算守的就是这两家商铺。
按照之前几起纵火案大致时间间隔,兰澈估摸这几天纵火的人就会出现,与楼明夜商量后做了个简单计划,分成两拨守在两家店铺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