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因为地质的变化、水土的流失,这片向阳坡地在夏季暴雨的冲刷下垮塌了一大片儿,打断了原来的山脉走向。山顶的积水,顺势就流到了地势较矮的祖坟地里。
原本聚气藏风的宝穴,现在却变成了污水汇集、蛇虫成群的凶穴!
二伯家逝去的先人们成日的泡在水里,没有起尸凶变成为阴尸,这也是二伯的运气了。
安世平因为常年在外做生意,对这风水一说,多少有些了解,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如果二伯一家的祖坟地再选在这里,恐怕就不止贫困潦倒这么简单了。
安世平拉过二伯,走到僻静处,对他细细说了,老汉脸上一阵阵的肉紧:“大侄子,你可看好了,这可是关系到俺们家的大事儿,可马虎不得呀。”
安世平点了点头:“二伯,当年风水师傅的确选的是块好地方,可现在你也瞧见了,这块地现在已经废了,如果再不择地迁坟的话,恐怕还要出大事的。”
二伯想到自己一家,原本祖上也是富贵人家,生活颇丰,但不知从何时起,就走了背字运,做什么亏什么。到了他这辈儿,就连当个庄稼汉,地里的收成都比其他人家差很多,就连唯一的儿子,都只能寄养在外村亲戚家,难道真的和祖坟地有关?
“那大侄子,这该咋办?”二伯一筹莫展:“这到底该往哪里迁呢?也没个准地儿,万一再把俺家祖宗埋在了什么凶地里,可不是要了俺老汉的命么?”
安世平虽然有心帮忙,但对这选阴宅的事也只是略知一二,坐实有些为难。
“爸爸,爸爸,”不远处传来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小笑笑手捧着大把的野花儿,朝着他们奔来,身后还跟着头戴野花环的唐慧,不好意思的跟着女儿,深怕她摔着了。
如繁星点点的野花儿,红的灿烂,黄的耀眼,紫的幽然,还有碧绿的嫩芽点缀其中,被灵巧的编制成了一个精美的花冠,戴在了唐慧的黑亮的乌发中。
唐慧肤白貌美,在花冠的承托下,更加像是个掉落凡间的花仙子,安世平瞧着自己老婆,一双眼眸中满满的都是爱意。
“都是这个孩子,非要我戴,挺难为情的。”唐慧在安世平的目不转睛的注视下,也颇有点儿不好意思,脸颊上飞起了两朵红霞,伸手要摘下。
“别摘,挺好看的。”安世平忙拦下了唐慧,一双眼眸深深凝望着:“还是咱们女儿有眼光,把你打扮的像个仙女儿似的。”
唐慧闻言,一张俏脸更红了。
“爸爸,那你也给笑笑做一花冠,让笑笑也当一个小仙女吧。”安常笑拉着安世平的衣角说道。
“好,好,让咱们的笑笑也当个小仙女儿。”安世平乐呵呵的抱起小笑笑,朝着她指点的地方走去。
“爸爸,我们就是在这儿摘的花儿。”安常笑把安世平带到了离元宝穴百米开外的一处凹地内。
安常笑刚才仔细瞧过,这块凹地绿油饱满,主山丰厚。左右两侧刚好是那块废了的元宝穴的两端,左侧连绵起伏如青龙潜水,右侧突兀张扬如白虎扑食。
更加难得的是,那原本破坏元宝穴风水的斜坡缺口,却刚好为这块凹地送来了阵阵暖风,竟然是一处难得的阴宅之地,虽然比不上元宝穴可以让子孙富可匹国,但延福三代是不成问题的。
安常笑在心中暗暗感叹道:想不到这大自然竟然是如此神奇,有一舍,必有一得,取舍之间,万物循环,冥冥中似乎在保持着这份微妙的平衡。一想到自己离奇的转世,重新得到了父母亲情,未来不知道会失去什么,来维持这平衡?
安世平也立时发现了这块好地,不由得喜出望外,野花儿也顾不得摘了,忙告诉二伯去。
由于这块地是无主荒地,二狗子一听说二伯同意卖地,只是先需要择地迁坟,忙拍胸口保证,一回村委会就帮二伯办理土地手续,并帮忙迁坟捡骨。
捡骨,是当地人的一种迁坟习俗,是为了早年在命丧外地的人能够落叶归根的一种旧习。先要择时看期,多选在黄昏日落前,否则阳气太旺,开了旧坟会惊扰先人,而日落后阴气太盛,迁坟捡骨会招来附近不干净的东西,后患无穷。
另外,迁坟捡骨的人必须是身强力壮的男子,用红鸡公血点额头,用烈酒擦身,选好时辰,这样才不会被阴魂缠上。
选好了日子,二狗子带着一伙人,和二伯、安世平一道去掘地迁坟。原本安世平心疼唐慧母女,想让她们呆在家里,但俩母女强烈要求跟随,逼不得已,安世平在母女俩的衣兜内装满小米,带上护身玉佛,就连安常笑的小脑袋上都别上了几根红辣椒辟邪。
安常笑一脸郁闷的瞧着安世平固执的用小米、红辣椒从头到脚的武装自己。
现在安常笑除了勤练太极,强身健体,更是参照古籍,让自己对操控阴阳二气更为精熟,眼下不要说是祖坟内的阴魂,就算是那烛龙后裔在世,恐怕也不能伤得了她半毫。
到了坟地,挖开潮湿的封土,众人只瞧着棺木都早就被水浸泡得木质膨胀,没了形了,周围更是有不少蛇鼠打的洞,互相连通,就连棺木也被啃去了不少,坟地内乱的一塌糊涂。
待众人从乱石土堆中开启棺木一瞧,这木棺内的尸体形态扭曲,面色狰狞恐怖,外露的枯骨上竟然带了不少的黑紫色的斑点!这哪里还有风水宝穴里的祥和气息?!
“哎呀,俺的个娘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