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军宠闲妻>114、上当(上)

太阳已经下山,乡村归于安静。

忽听一道清脆童声愤怒呵斥,众人下意识看过去。只见身穿鹅黄色公主裙的小女孩正双手插腰,十分生气,怒视着面前无辜相的金黄色小狗。格斯认得,那就长孙凝视如珍宝的小金毛,名字就叫小金。

“小金,你这个吃货,啥你都敢吃,吃吃吃吃吃,当心撑死你,哼!”

“汪…呜…。”小金不服气,抗议。

“哎呀,你还有脾气了?别仗着婶婶喜欢你,你就无法无天,再不规矩点儿我就告诉叔叔,叫叔叔把你从哪儿来送哪去,崩跟我得瑟,哼!”

跟格斯来的众人大多普通话不好,华珊珊说什么只能听出大概,但看她对着只小狗喋喋不休,都被她可爱的孩子气给逗笑了。

“秦叔,她是?”格斯问,当初在草原,他要帮忙抱一下小金长孙凝都不肯,而这个小丫头敢训斥它,想来不是一般人物。

“哦,她是我们姑爷大哥家的闺女。”不管结婚没结婚,秦伍都认定只有华子昂才能配得上长孙凝,而长孙凝的脾气他多少了解,姑爷这位置除去华子昂她不会叫第二个人坐上去。

“珊珊呐,小金又咋惹着你啦?”洗菜经过的张巧问道,也叉开格斯后面要问的话。

“哼!它吃了我的水果拼盘。”

“哟!这么胆大包天,是该教训教训。”张巧笑言,捏捏华珊珊小脸,话锋一转,“也不是要紧的事儿,小金一定是饿了,珊珊这么善良,这么大度,又心灵手巧,再做一份不就得了。”

华珊珊一听后半句话,立马嘟起嘴,“肥奶奶偏心眼儿,不理你了。”说完,转身往窑洞跑去,大家伙又是一阵爽朗大笑。

其实,火锅与草原人渊源甚深,他们的祖先就非常喜爱吃火锅,只不过格斯他们以前吃的火锅都是以牛羊肉为主,长孙凝准备的则以猪骨头汤为汤底,自家绿色蔬菜,蘑菇及各种自治丸子为主的偏素系火锅。因为很少吃到,爽朗的草原儿郎都觉得口味独特,赞不绝口,再配着秦伍自酿的好喝不上头的香醇高粱酒,更是舍不得放下筷子。

“婶婶,小金偷吃水果拼盘,今天晚上不要给它饭吃。”华珊珊坐在长孙凝身边,嘴里狠狠实实嚼着脆骨,对费心思准备一下午的水果拼盘被小金吃掉的事仍耿耿于怀。

“好哇。”长孙凝点头。

华珊珊显然没料想到长孙凝会同意,惊讶得从小板凳上蹦起来,带着点得逞的味道。“真的吗?婶婶你同意啦!”

“嗯,我同意了,它可是吃了珊珊精心替我准备的拼盘,该小惩大诫一下。”长孙凝是哄华珊珊的,这点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她根本不在意。估计今天若是不答应,华珊珊小朋友惦记一晚上睡不着是小,往后在她没消气的日子怕得被唠叨死,华家可都是下子暇疵必报的主。

“哦耶!婶婶英明,婶婶最大公无私了!”华珊珊欢呼,还不忘了朝张巧‘示威’,“婶婶,要怎么处罚它?”

“你说呢?”

“嗯……?”华珊珊侧头很认真的想了想,灵机一动,说道:“有了,就把它跟那些亲入伙儿的牧羊犬放一块儿,刚刚秦爷爷给了它们许多许多骨头,它要是能抢到就不饿肚子,算有本事,要是抢不到的话是它笨,活该饿肚子。婶婶,你说这个主意好不好?”反而她自己觉得很完美,而且还表现她非常善良,连惩罚都是给选择余地的。

可是,她也不想想,满打满算,小金不过才出生三个月,拿什么去跟那些受过训练的,体格健硕的大块头抢食,那绝对是要作死的节奏有木有?归根到底四个字能生动概括她的行为,腹黑,遗传。

“很不错。”

“婶婶也觉得好,那珊珊现在就把它送过去。”也不等长孙凝再说什么,弯腰抱起还没搞清状况的小金就往牧羊犬大本营跑去,生怕晚一会儿她就舍不得,变卦。

“这孩子。”

看着小小背影,众人都不由失笑,鬼灵精一个。

月上中天,夜深人静。

众人都各自去休息了,长孙凝却睡不着,独自披了件长袖外套来到外面。警醒的牧羊犬听见细微脚步声都站起身,一个个精神抖擞,长孙凝走到中央坐在平石上,仰头望月。牧羊犬好像知道她有心事,不嚷不吠,只是默默的往她身边凑了凑。

月光皎洁,柔和,好像万丈烟纱轻抚着世上脆弱人的心灵,美则美矣,独自观赏却心升几分凄然,很是遗憾。长孙凝不知道自己从何时开始变得多愁善感起来,难道真的是因为在乎的东西多了,担心害怕的东西就多了吗?

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还记挂着她吗?是不是也在欣赏月色?那么,陪在自己身边的是这些父亲送来的牧羊犬,他身边又会是谁呢?

嘟~嘟~嘟~

这么晚了,谁会打电话?

正对着夜空呆呆失神的长孙凝看了没看,随手接起,但在她的心底有份强烈的期待。“喂?”

“喂,丫头,还没睡啊?”

“废话!睡了谁接你电话。”听见对方声音,并不是自己期待的,兴致立马减了一半,隐隐带些不耐烦。“这么晚还打电话,有事吗?”

“没事儿就不能打电话啊。”狄龙在电话那头撇撇嘴,他可是刚刚忙完就想起宝贝女儿了。

“那也得看时间,你这三更半夜的扰人清梦好不好。”

“你不是还没睡吗,哪来的梦。哎?不对,不对,听你这语气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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