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女儿谋>第118章 (有新)
能你不爱听,我还是建议您早日和他拉开些距离,不要等事到临头了才做决定。”

平心而论,这点微娘并非不知道。

只是她依旧没说什么。

沈杀有些失望。

微娘道:“你容我想一想。”

虽然不是他期待的答案,毕竟口气有所松动,他的眼睛又亮了。

“其实,以公子的才智,便是站在朝堂上也没什么。”沈杀道。

朝堂上?

微娘下意识地想起了太子殿下。

若她真的要和沈杀离开,不好好布置一番的话,只怕没那么容易脱身。

“铃姑可有说什么?”微娘转移了话题。

沈杀很失望,他放开微娘的手,将毛巾放回了原处:“是的。”

原来,这“打食日”其实是边城特有的某种情况。

边城地处高寒之处,整个夏天也不过是凉爽些罢了,这种情况下,适合生长的庄稼实是不多。

边城外的某处山里,有食鼠的踪迹。

所谓食鼠,长相和耗子有点儿相像,但食鼠本身个头更大,并且性格暴烈难驯,每家如果养了食鼠,最后多会出什么事儿。

但食鼠肉味鲜美,一旦落到边城的百姓手里,必定会被杀死剥皮,成为一顿难得的美味。

每到打食日的时候,边城的百姓都会成群结队地带着各种各样的趁手工具,在天刚蒙蒙亮时就往目的地赶路。

食鼠的居住地里,它们的数量特别多,那些十四五岁尚未及冠的少年则成了抓捕食鼠的主力。

事实上,不止是边城百姓,就连游牧民族们都特别喜欢食鼠。

每到打食日的时候,也是游牧部落和边城百姓唯一相处良好的日子。两伙人互不理睬,只顾着自己去猎食食鼠。

边城的守军为了保护百性的安全,会额外派一支队伍出去,起巡逻和威慑的作用。

这就是顾三思递纸条过来的目的。

他不相信边城的那些士兵能看得住边城百姓。

以微娘的智慧,当有更好的办法才是。

不得不说,他现在已然和军师越来越像了。

“这食鼠到底是什么东西?”微娘深思着说。

“是百姓们过冬储存的粮食中的一种,和牛羊一样是肉类。”沈杀解释。

在微娘看来,他的解释和没说话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

“食鼠比普通的老鼠个头大很多,甚至比普通的猫还要大些,如果不是它们和老鼠一样有尖嘴长尾巴,估计也不会被叫做鼠。食鼠的颜色多为鲜红,没成长的幼鼠是黄色,幼鼠和成鼠的体型相差不太多,但肉味更鲜美。所以只要被抓住,不管是成鼠还是幼鼠,都不会再被放走。”沈杀这次解释得比较详细。

微娘点点头:“就是说,过几日,百姓和士兵们就都会出城?”

“是的。”

她皱起了细细的眉毛:“万一有游牧部落的探子趁机混到城里来怎么办?黄将军他们没考虑过这种可能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沈杀说,“毕竟比起那几个探子,满城百姓的生死更重要。不让他们出去打食,只怕死得更快。而且食鼠是冬天里边城这边唯一还活得肥硕的畜生,虽说性子暴烈了些,行动却很迟缓,只要注意点儿,很容易抓到。最重要的是,它们身上的皮毛特别暖和,很多百姓抓了它们之后,不但吃肉,还会把皮剥下来做皮衣。有了它们的皮子,除非是最冷的那几日,否则平时甚至不必日日生火,能节省下来不少柴火。”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上听了两节英语课,之后爬上来更文。

好困。

先发这么多吧,明天上午会上来查错别字什么的。

各位亲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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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实在太累了,困得不行,刚刚上来想码新章时,看到有亲说这章短了点儿,便又补上了几百字。昨晚看过的亲不用再重复购买就可以多看一些,^^。某笔刚刚听完课,今天晚上只有一节,时间比较足,还能码一章出来,现在就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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