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男人,十分能干,做起任何事儿来都是一把好手。他参加过战争,英勇奋战,但战争结束后,国王只给他三个便士的抚恤金,就准备把他打发了。“等等,”他说,“这么点抚恤金算什么?如果我能找到一群合适的小伙子们帮我,我一定能让国王散尽他所有的财产,你们等着看吧。”带着满腔怒气,他走进了森林里。没走多远,他就看见了一个男人。他拔起六棵树,就像拔起一撮玉米杆,轻而易举。士兵对他说:“你愿意做我的仆人,跟我一起走吗?”“行啊。”大力士说,“不过,我必须先把这一撮小树枝带回家,交给我妈妈。”于是,他把这一大捆树一下子甩到肩膀上,扛着他们走了。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决定跟士兵同行。士兵说:“我们一定能闯出名堂来。”没走多远,他们看到一位猎人,他正单膝跪地,用猎枪瞄准他们没法看到的某样东西。士兵说:“猎人兄弟,你正打算射什么呢?”“在离这里两英里远的地方——”猎人说,“有棵老橡树的树枝上停了一只苍蝇。而我,正打算把它的左眼射下来。”“哦,跟我走吧。”士兵说,“要是我们仨在一起,一定能闯出名堂来。”猎人很愿意加入,三个人便一起动身了。走了不多一会儿,他们看到七座巨大的风车。这些风车很是古怪,即使树上的叶子一动不动,一丝风都没有,它们的叶子还是一圈一圈转得飞快。“嘿,你们看见那个了吗?”士兵说,“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事。是什么在推动那七座风车的叶片,让它们转个不停呢?”士兵带着两位仆人继续前行。两英里路后,他们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坐在一棵树上,一只手堵住自己的一侧鼻孔,用另一个鼻孔不停地向外呼气。“喂,你在上面做什么呢?”士兵问。“两里地外有七座巨大的风车,我正在吹风车的叶片呢。我很奇怪,你们居然没有看到。”“噢,跟我们一起走吧。”士兵说,“我们已经看过那些风车了。有了你这样的本领,我们四个一起一定能闯出名堂来。”鼓风人同意了。一行人继续往前走,走了没多久,遇到了一个仅用一条腿站立的男人。他把另一条腿卸了下来,晾在一旁。“唔,你看上去很惬意的样子嘛。”士兵说,“你正在休息,是吧?”“算是吧。我是个飞毛腿,跑得很快,而我根本没法控制自己。如果两条腿都在我身上,我会跑得比飞鸟还要快。”“噢,跟我们一起走吧。”士兵说,“这是种非常难得的本领,加入我们,我们一定能闯出名堂来。”飞毛腿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又走了一会儿,他们遇见了一个歪着戴帽子的人,用帽檐很小心地遮住了自己的一侧耳朵。“你为什么要那样戴帽子啊?”士兵问他,“那样子看起来实在是傻极了。”“噢,这个啊?其实是有原因的。”男人答道,“如果我把帽子戴正的话,马上就会天降冰雹,连天上飞着的鸟儿都会立马死掉,落到地上。”“嗯,我们可不能让这样一种天赋白白浪费掉了。”士兵说,“加入我们吧,我们肯定能闯出名堂来,绝对的!”于是,冰雹男跟他们一起走了。没走多远,他们来到了一个城市。国王刚刚在这座城市里发布了一则公告:任何能够在赛跑中跑赢他女儿的人,就能娶她为妻,并继承整个王国。但如果输掉了比赛,就会身首异处。士兵觉得这事儿值得冒险,于是他前去觐见国王,说:“我愿意参加这次赛跑,尊敬的陛下。不过有个条件,我不会亲自参加,而是由我的一位仆人代劳。”“就按你的意思来,”国王说,“但我也有一个条件,如果他输了,你俩都得上绞刑台。”他们达成一致:给每个奔跑的人一个罐子,让他们去很远的一处山泉,在那里打一灌水。最先到达终点的那位,就算是赢得了比赛。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士兵给他的仆人装上了另一条腿,对他说:“不要再耽搁了。记住,不止我的,还有你的脑袋。”飞毛腿和国王的女儿拿着他们的水罐出发了。没过一分钟,国王的女儿才跑了那么一点点,飞毛腿却早已不见人影。他没费多少时间,就到了山泉那里,装满水,往回跑。跑到一半时,他想打一会儿盹。于是他躺下来,闭上眼睛,用在路边找到的马的头盖骨当枕头——他可不想让自己太舒服,以至睡得时间太长,输了比赛。与此同时,国王那个相比普通人而言特别擅长跑步的女儿也到达了那处山泉。她用泉水把罐子装满后,马上转身跑起回程来。不过一会儿,她就遇到了那位躺在路边、睡得酣熟的飞毛腿。“这下,我的敌手可落到我的手里了。”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倒空了他的水罐。如果神枪手当时没有站在城堡的高墙上,注视着长跑全过程发生的一切,他们很可能就会失去一切。“国王的女儿还没打败我们!”神枪手叫道。他给猎枪上了膛,瞄准目标。一枪过去,打中了飞毛腿用来当枕头的头盖骨,把它从飞毛腿的脑袋下打飞了出去。飞毛腿脑袋一下子撞到地上,瞬间便醒了过来。他坐起身,眨了眨眼,看到自己的罐子被人倒空,而国王的女儿就快跑到终点了。但他毫不担心,马上又跑回到山泉处,重新装了一罐水,飞奔回城,十分钟内便击败了国王的女儿。“我只是在做伸腿预热而已。”他说,“根本算不上是跑步,只能说是散步吧。”国王一点都不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普通的士兵。而公主那边,更是百般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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