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程霁云开车重回合隆镇的时候,突然发现很多栋房屋的窗户里都透出了一些微光。/p
这里居住的人远比他想象的多。/p
程霁云慢慢地开着车,看着车窗外那些房屋,默默地数着:“这些人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去你说过的免疫区?”/p
“有些人喜欢去崭新的地方,有些人喜欢留在原来的地方,还有些人喜欢流浪,无所谓在哪里,不是吗?”/p
程霁云“啧”了一声,看这小丫头好像眯着眼在睡觉,但怎么说的话有时候就突然有道理起来了呢?间歇性精神病?/p
“我就是有一点不明白。”这次轮到他有问题了,“如果免疫区什么都有,那不是比在这里混吃等死好吗?那里是建立了一个新的城市还是什么生活区?所有人都去那里了吗?”/p
“不是所有人都找得到那个地方。”sunny补充了一句。/p
“什么意思?”/p
“大家都知道免疫区在南边,但是能不能到达,谁也不知道。”sunny仍旧闭着眼,就像和他在说梦话。/p
程霁云这下纳闷了:“那我们能找到吗?”/p
“看运气吧。”sunny翻了个身,好像想要找个合适的姿势帮助自己入睡。/p
程霁云就闭嘴了,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的大,而他只是一个在监狱里关了十年、外加睡了三年莫名其妙就来到末日的小丑,还没搞清楚究竟是什么情况呢。/p
车子在树林间穿梭而过,好像隐约到了这条路的尽头,是一片湖。/p
有个黑色的人影坐在湖边,那戴着鸭舌帽的样子,不就是林琰吗?/p
“喂!”程霁云透过没有玻璃的车窗对他喊了一声,“别看夜景了,上路吧!”/p
林琰侧过身来,发现程霁云真的搞到了一辆车,还在对他招手。他背起自己的背包,走到车子旁边,拉开了车门,坐了上去。/p
“你说,是不是假装看风景,实则是在这里等我啊?”程霁云瞥了他好几眼,带着他轻飘飘的笑容。/p
“呵。”林琰的帽檐依旧压得很低,看不出他的眼神,却可以看到他的嘴角,微微一扬,就当是默认吧。/p
林琰将背包放在了自己的腿上,系上了安全带。/p
程霁云就看着他这一步骤,笑着说:“放心,没警察了,怎么自在怎么来吧!”/p
林琰不理会,顺便回头看了一眼后座的sunny,应该是察觉到她的安静,所以看一眼。/p
“她睡着了。”程霁云说了一句后,继续开启了车,“接下来怎么走,听你的,你也要去免疫区吗?”/p
林琰沉默了一阵,拿下了头上的鸭舌帽,露出了一头略显凌乱的头发。/p
“我随意。”/p
“随意?”程霁云笑了起来,“你在外面溜达多久了?”/p
林琰不回答,但看样子不会短。/p
“你是合隆镇人吧?”程霁云继续说着。/p
“嗯。”他轻轻回应了一下。/p
“你是想走还是不想走?”程霁云搬出sunny刚说的一番话,“你想去一个全新的地方呢,还是想留在原来的地方?或者说,你想当个流浪者,随便去哪里呢?”/p
林琰捋了一下额前的长发,重新戴上了帽子:“无所谓。”/p
“哈哈!你真难伺候!”说完,程霁云拍了一下方向盘,“不过我喜欢!”/p
“喜欢什么?”/p
“我就喜欢怪人,越怪越好!”程霁云说着,“而且越不待见我的人,我越喜欢倒贴。”/p
林琰不回答,将头扭向了窗外。可是车窗外一片黑漆漆的,根本没什么好看的。/p
“算了,当我没说。”程霁云自己都觉得这番介绍自己的话有些别扭,何必提这些东西,这个时候谁在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好人坏人又如何,不都是想活下来的吗?/p
车子终于驶向了宽阔的公路,车灯已经照不到前方的路,注定是漫长。/p
……/p
大学城总是阳光明媚四季如春。/p
程霁云在课余的时候,总喜欢和一帮人在操场上打上一场欢畅淋漓的球赛,当然,没有美女捧场的那种。/p
或许自己是拥有着满腔热血的那种青年,以及骨子里也总想耍耍坏什么的。过去捉弄过的人都已经天各一方了,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是导师教导的,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守规矩的人。/p
屁!去他妈的规矩!/p
那一天下午的选修课程霁云没有去上,而是和几个高年级的人一起打球了,完事后,躺在地上,看着蓝天白云悄然浮过,这番美景看了二十年,早就疲劳了。/p
“听说你看上了时薇?”/p
“关你什么事?”/p
两个男生在一旁说起了时薇,拿程霁云开刷。/p
“你不知道她是个怪人吗?”/p
程霁云不回话,另一个继续说:“只有老师喜欢她,聪明能干,但是和她熟悉的人都知道她是个怪人。”/p
“我不觉得。”程霁云刚进大学城的时候,就听人说过时薇,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流言蜚语很正常,他也没在意。/p
“那你是跟她在一起了?”那人凑在程霁云耳边问。/p
“没有!”程霁云立马躲开了,拿起篮球拍了好几下一个三步上篮,打断了他们的注意力,“还打不打球了?”/p
打完球后,程霁云回浴室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天快黑了。/p
“程霁云,你又翘课?”一个同学刚准备进浴室,和他碰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