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往哪里跑!”
汤辉带领着几十个骑兵,纵马驰骋,面前不远处有几十个建奴正在逃跑。他猛地抽打战马,抢到前面,其他的骑士仿佛一条锁链,把鞑子的去路挡住。
半圆形的包围圈中,鞑子就好像走投无路的野兽一样,外面都是明军,他们根本无路可逃。
明军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像老练的猎人一样,在外圈不停游走。马蹄掀起漫天的尘土,骚扰建奴的视线,消耗他们的精神,仿佛老猫在逗自己的猎物。
“明狗,去死吧!”
终于有建奴承受不住了,疯狂地举着长刀,冲向了明军。当他距离明军还有十几步的时候,就听到砰砰的声音。
手铳响起,一团硝烟闪过,鞑子肩头就多了一个拳头大小的伤口,鲜血淋漓,疼得鞑子大声哀嚎。不过他也是硬气,愣是继续鼓起勇气,继续向明军冲来。
其他的骑兵再也不客气了,火铳、弩箭一起招呼。顷刻之间,建奴的身体被打成了烂肉,弓箭穿过,好像刺猬一样。鞑子挣扎了两下,无力地倒在了地上,鲜血流干,只剩下一具尸体,瞪着不甘的眼睛。
兔死狐悲,其他的鞑子也都受不了了。有两个领头的互相看了看,大声吼叫着,领着部下就冲了上来。
“想找死就怪不得我了。”
汤辉冷笑一声,手中的长枪刺出,虽然只有一条胳膊,但是力道更加惊人,嗖地一声,刺穿了鞑子的胸膛。随后把鞑子的尸体举起来,猛地一甩,又砸中了两个鞑子。
“总镇威武,大人神威!”
明军开怀大笑,手中的武器全都向着鞑子招呼,转眼之间,尸体遍地,能活着站起来的鞑子并不多了。
就在这时,汤辉猛地看得有三五个鞑子,似乎保护着一个人,向路边跑去。他忍不住微微冷笑:“等得就是你!”
战马猛冲,从人的透顶越过,三五步就追上了这伙人,大枪挥动,两个鞑子就被刺穿了咽喉。
中间扶着的人站立不稳,摔倒下去。这时候汤辉才看清楚,原来这家伙竟然和他一样,也缺了一条胳膊。不过身上的衣服华美,显然是条大鱼。
“哈哈哈,乖乖当老子的俘虏吧!”
阿巴泰此时简直欲哭无泪,他受伤截肢,一直在军帐养病。结果皇太极和代善他们逃跑竟然忘了他。等到阿巴泰清楚了状况,只能招呼着一些轻伤员,还有几个心腹,一起逃命。
可是到处都是明军,到处都是火光,哪里好像都是鬼门关。他小心翼翼,带着部下逃窜,却还是被汤辉追上。
“天绝我命啊!”阿巴泰痛叫一声,把佩刀抽了出来,既然跑不了,他也不想受辱,举刀自刎。
就在此时,一条大枪突然飞来,将佩刀撞飞,阿巴泰一愣神,汤辉伸出胳膊,就抓住了他的脖领,猛地用力,把阿巴泰提上了战马。
其实阿巴泰没有这么菜,只是他受伤失血过多,又跑了好一阵,眼前直冒金星,让汤辉抓了俘虏,也就情理之中。
“说,你究竟是谁?”汤辉大声问道。
阿巴泰被横在马背上,简直万念俱灰,咬紧了牙关,就是不吱声。
“呵呵,想装老猫肉,告诉你没用!老子神目如电,早就知道了,你叫阿巴泰是不是,是野猪皮的七子?”
汤辉得意地大笑:“没想到老子运气这么好,我这就带着你见侯爷去!”
士兵们欢欣鼓舞,喜形于色,不用问,这场大战下来,他们谁的功劳都不会小。
……
天色刚刚蒙蒙亮,杀戮还在继续,可是各路人马已经回来报功了。孙得功和马如峰最先赶来。
“侯爷,末将来迟,还请赎罪。”
“哈哈哈,一家人不用客气。”张恪笑道:“孙兄,你在闾阳驿的战况如何?”
一听这话,孙得功急忙躬身,笑道:“侯爷,让我驻守闾阳,说实话我这心里头还不高兴,大战在即,还想着和大人再度镇守广宁。日后要是排成了戏文,说不定我老孙还能得一个龙套呢!”
马如峰笑道:“孙总兵,现在好了,不用当龙套直接当主角了!侯爷,您真是料事如神,广宁开战的时候,差不多有二十万百姓,从各地跑来,十三山驿又有三十多万人。若不是孙总镇挡住了建奴,只怕这些百姓都要危险了!”
听着赞扬声,孙得功不由得翘起了嘴角的黑胡,得意非常。
“俺老孙就听侯爷的将令,总之吃亏不了。”
杜擎小跑着过来,手里捧着清单。
“启禀侯爷,孙总兵和马总兵一共击杀建奴三千七百有余,俘虏五千多人,其中包括蒙汉八旗,还有跟役辅兵,真正的鞑子在一千五百人上下。”
在义州兵的统计之中,各类鞑子是详细分开的,毕竟只有真正的建奴战兵才是核心力量,其他的扩充容易。
当然向朝廷汇报就不必了,光是他们两路,就干掉了上万的鞑子,崔呈秀的脑袋都不够用了。
砍了几百个脑袋就是天大的捷报了,眼下杀了这么多,该是何等惊人啊!
“永贞兄,我怎么有点头晕,让我静静啊!”
到了中午,陆续又有人回来,周敦吉带领着手下戚家军,止不住喜色。看到张恪之后,急忙跑到面前,单膝跪地。
“属下拜见侯爷!”
他这一跪,后面戚家军全都跟着跪下了,黑压压的足有上千人。
“周总镇,快起来吧,何必这么客气!”
周敦吉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