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快点起来走几步,看看合不合脚。”雪尘很不舍地把晨雪的脚轻轻放下,眼神却还时时地注视着,不过他还是最先出声,打破了这瞬间的尴尬。
“!我起来。”晨雪笑了笑,咧着小嘴脸,连忙回应着,那心急的样子好像就是在配合着雪尘的话题。
说完,立即就从椅子上站起来,小脸兴奋未尽,她走在地上来来回回几圈,低着头看着脚上的粉红平底鞋,穿上后感觉自己就像一灰姑娘,穿上了玻璃鞋时的那种愉悦欢快,尤其是这个具有绅士风度的妖孽帮她穿上的,更有这样的感觉了。
“妖孽,你看看,这双鞋刚刚合脚啊m我身上的白裙子非常协调啊!你看看漂不漂亮!”晨雪很自恋地问道,对着镜子,还假装不知镜子里是哪个美丽人儿啊!
不说话还真的有那个气质,可是一说话啥气质都没了,臭美的本事就露了出来。这丫头少自恋一下会死啊!
整体的感觉还是蛮不错的,白色加粉红,整个人显得很自然小清新,还有一点小可爱,脱俗美丽,加上个小马尾,简单大方,让人一看便觉得很有亲和力,白皙的肌肤,红润亮泽的小脸,炯炯有神的双眸,显得精神奕奕。
雪尘看了看,嘴角不自觉地扬起,这个丫头打扮起来还像模像样,素颜朝天,显得自然亮丽,唯一不足就是矮了点。
眼睛不停地打量着,突然撇到晨雪裙子背后有一东西在晃悠着,走近一看,原来是牌子,这丫头难道兴奋到忘了摘牌子吗!
“丫头,你后面的牌子没有摘掉啊!走过来一点,我帮你摘掉,不然破坏了美感。”雪尘笑着说道,说完向晨雪的背后走了过去。
没想到晨雪一听到这句话,立即就远离了几步,双手比了个打叉,“等等,我很喜欢这个牌子,我不喜欢摘掉,你看看这个牌子在后面晃悠着,多可爱啊!这是一新潮流,你懂不懂啊!”晨雪胡乱了扯了一个天方夜谭的理由。
这牌子好看?还是一潮流?鬼才会相信啊!难道他这个走在潮流顶端的人会不知道什么叫潮流吗!
这丫头撒谎不打草稿啊!这荒唐的理由竟然扯得出来,难道她是想要自己穿后然后再拿去卖,而这个牌子就是价格的差距,摘掉后价格就会差了很多,依照这个丫头爱钱如命的性格,这个猜测十之*了。
这个丫头怎么会爱钱爱到这个地步啊!竟然连自己买给她的衣服还要拿去转手,这是他第一次为女人精心挑选的,没想到就要被人拿去卖了,想想就痛心啊!雪尘一脸无奈,不知该怎么说这个丫头。
这是他精心为她挑的,绝对不能让她拿去卖了,不然以后他买给她的东西,全部就被换做钱了,至少这些东西,丫头一看到才会想起自己,不然以她那没心没肺的个性,早就把他丢在一边喂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