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彻在大门上挂上了“暂休业”的牌子,白色福特征服者停在路边,秦修在副驾驶座上翻看着英文版的《伟大遗产》杂志,身边车门拉开,大卷毛坐上来,瞄见杂志上或秀美或壮丽的景色,高大上的杂志专题,有些没把握:“市内真能找到合适的外景地?还是你打算尝试拍人文类?”
秦修把杂志合上,打开语音导航:“上城区。”gps导航开始自动寻路,秦修抱臂低头在一旁闭目养神起来,“到了上城区叫我。”
发动车子时一只小麻雀从车顶飞走,扑棱的翅膀在挡风玻璃上刷下一闪而过的影子,阿彻侧头看了一眼秦修在阳光下跟着扑闪了一下的侧脸,只觉得无限美好。不凶神恶煞也不颐指气使,虽然刚闭上眼睛时还整了个挺冰山的睡相,但是睡着睡着冰山形象绷不住,眨眼就变萌系喵星人了。
“13xx5201314,啧啧,真亏你想得出来。”狗青年手搁在方向盘上,耳朵乐得一耸一耸的。每次一想到秦修在他手心刻字,还生怕写得不清楚似的使劲戳,就觉得好笑得要命。
叭叭——后面的车子不耐烦地摁喇叭,沈彻回过神才发现红灯转绿了,赶紧发动车子。
以为是到上城区的郊区,却没想到秦修让他把车子开进了商业区,车子停在某商务大楼的地下车库,两个人背着大大小小的器械徒步走在高楼林立的大都会里,走过水渠上的石桥,从呼啸而过的轻轨下方穿过,沿着长长的红砖围墙漫步……
“到了。”秦修拨开丛生的杂草灌木,停下脚步。
阿彻抬头放眼望去,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好大一片荒地!
不该说是荒地,四周鸟声啁啾,泥土芬芳,隐隐还能听见水面拍打的声响,脚下有一块歪倒的铁牌子,已经被绿叶热情地覆盖。
在闹市区的正中央竟然会有这样一大片生机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茂盛的树丛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广可以想见,叫人难以置信。
“这里好多年前是高尔夫球场,后来废弃了,就一直这么荒着。”秦修上好镜头,回头一笑,“走吧,让你看看我的伟大遗产。”
意气风发的笑峪阿彻的眼里,他看着前方迈开脚步等不及开始探索的背影,也跟着会心一笑,对了,这才是你,你可是小时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学校后山,就剑指世界最高峰的家伙啊。
听秦修说这片荒地空闲了快十年,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里大自然迅速地收复了失地,如果不去想远方的广厦林立车水马龙,他们此刻就如同走在一个生机勃勃的丛林中。
阿彻边走边打望,冷不丁发现脚边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在移动,还以为是绿色的虫子,蹲下来一看,那居然是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扛着一丁碎叶,有的叶子太大就两三只一起扛,蚂蚁是很勤劳的生物,每时每刻都不会闲着。阿彻想起以前在灵犬镇,没人陪他玩的时候,他也是自个儿趴在屋子后面看蚂蚁搬家,有时候一只小蚂蚁遇见一个水坑绕不过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里,让小蚂蚁从他爪子上爬过去,那时候他个头才比贺兰老师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却觉得自己能帮助弱小,特别强大。
阿彻望着蚂蚁有些出神,忽然发现一只蚂蚁背着碎叶走得特别费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只蚂蚁挂在那片碎叶上搭顺那只搭顺风车的蚂蚁提溜下来,找了一片叶子让它扛上:“你也太懒了。”
背后传来快门声,阿彻闻声回头,秦修收了相机,只说:“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拍拍裤子站起来。
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说到一半感到背后有恶犬虎视眈眈,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刚要叫几声“黏人鬼”哄哄对方,忽然就见沈彻抱着脑袋一阵跳脚:
“哇靠,什么东西跳到我头上了?!”
“别动!”
阿彻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秦修这么一喊,他以为是蛇就连忙停下来,睁大眼不敢动弹,却见秦修朝他的方向举起相机一阵连拍。
身后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哗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样恶心的声音,他脑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随着那拉肚子的声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挤眉毛:“你到底在拍什么?”
秦修蹲下来捡起地上一颗湿乎乎的褐色小豆豆:“这叫喷瓜,成熟的时候它会把种子喷出来。”
阿彻见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飞射的喷瓜种子正一鼓作气砸在他的卷毛脑门上,感觉略不爽:“你要把这种照片送去参赛?”
“怎么会,我只是觉得有意思。”秦修说完转身离去。
被喷的不是你你当然觉得有意思!
“噗!!”
“啊9有!!”秦修如神枪手一般闪电地旋身,阿彻也跟着回头一看。
两分钟后,阿彻看着照片里被喷瓜的汁液射了一脸的自己,脸色有点恶犬。你不是摄影师吗,怎么老把我拍这么猥琐?!
荒地特别大,深入腹地后有种在荒岛上跋涉的错觉。阿彻发现一间废弃的小屋,“吱呀”推开门,金色的阳光从小屋的天窗洒下来,照着屋子里满地盛开的鲜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只白蜗牛趴在窗玻璃上边晒太阳边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颗露珠就够它喝上好久,阿彻想叫秦修来看看,一转身却发现秦修不见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大株合抱的榕树里找着正仰头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