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丛林生活物语>第35章 (捉)

林薇背着包,踏着晨曦出发了。她开食物储存洞的动静吵醒了布鲁斯先生,它探出小脑袋扒着树洞口,睡眼惺忪的眯着眼睛盯住林薇,歪着脑袋看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觉得没趣,又把头缩回去了。

林薇学着贝克的样子割了块鹿肉放在布鲁斯先生的家门口,把这个当成礼物。如果她能找回贝克,那他们还会回到这里,如果找不到,那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

心里隐隐有种一定能够找到他的预感,林薇捂着狂跳的心口,一路踩着露水前行,低矮的枝叶刮过她的头顶,露水落下来沾湿她的头发,林薇把帽子拉起来套在头上,紧了紧身后的背包,一路往宝藏洞穴去。

她相信贝克不会主动过去,其实在回到树洞之后林薇就不再害怕了,可贝克以为她受了惊吓,连续好几个晚上都给她讲故事,她甚至都不知道贝克的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童话故事。

他们靠着大石头,喝着黑莓果酱泡的甜汤,吃着用薄饼卷起来的鹿肉,贝克从后面搂住她,把她圈在怀里,手指刮着她的腰,惹她痒痒地轻笑,用嘴唇去碰着她的耳垂,说他不是杰克,不想去爬豆藤,洞穴里不仅有宝藏说不定还有巨龙。

那个时候的林薇笑着逃开他的痒痒攻击,捂着他的嘴不许他往自己耳朵里吹气,现在想起来,她其实很喜欢贝克在她耳边胡说八道,扯的牛皮能从德州排到唐宁街。

他还坚持自己的推测是对的,那下面一定有龙跟地下城,林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的时候,他抬起手指头虚压了下想像中的帽檐,用英式发音说:“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就住在我家里。”

现在这些片段想起来还能让林薇发笑,她要去把她的笑容找回来。

这条路,她只走过一次,但她一步都没踏错,她跟贝克都学会了要怎么在丛林里认路,拿一株花一棵树来当标识是不够的,它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了模样,好像这些树都长着脚,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偷偷挪了位置,必须记住那些圆圆的大石头,记住那树上住着些什么动物。

石头比树可靠,这也是贝克说的,林薇问过他为什么,他的理论让林薇又一次打了他的头,“这些石头都是地精变的,他们很懒,不会挪窝,记住石头,就能记住路。”

林薇每次气不过要打他的时候,贝克看上去在躲,其实低着头等她凑上来,林薇大声咳嗽一下,把悲伤的情绪从心底走进走,她看了眼这些固执呆在原地不动的“地精”,默默祈祷他们能带她找到路。

这一排的松果树上住着十几只红肚皮松鼠,那天贝克用松果跟它们大战一场,这些小家伙追了他们好久才放过贝克的金脑袋,回到自己的树上继续采松果。

林薇摸着这一路的标记往前,她先去了离家最远的陷阱边,她猜的没错,贝克就是从这儿不见的。他是被人带走的!带走他的人也一并带走了背包跟猎物,可他们忘了一样东西,他们没把花环带走。

她蹲□捏起被丢弃的花环,这大概是贝克吃午饭的时候编的,准备带回来当作当天的礼物,用来点缀的细小白花已经枯黄了,这是丛林里最常见也最容易枯萎的花,清晨才开,到了中午就已经谢了一批。

林薇很喜欢这些小花,她叫它们珍珠花,贝克还说过要挖一片回来种在园子里,他下定决心要给林薇盖一个漂亮的花园。花环正中那朵卷须兰翘着花瓣,像双美人手。

林薇站起身来,捏紧了这个未完成的花环,取下那朵还开着的兰花,把它别在衣领上。除了花环,陷阱里还留下别的东西,坑底有一根羽毛,白羽杆红羽尖,林薇在森林里没见过任何一种鸟身上长着这样的羽毛。

她跳下坑去把羽毛捏在手里,起码得像驼鸟那样大才会长出这么长的羽毛来,她掂了掂竹枪,没有别的选择了,只有去看看那个洞穴,看看那里面有没有。

飞机架子上的那些藤条还像他们离开时那样,林薇伏在石头后面,贴着藤蔓墙壁往里窥探,矮着身从缝隙中钻了进去,单膝跪地,一只手架住钢架,一只手拨开嫩叶往外察看。

他们那天往下爬的林荫道离飞架残骸还有些距离,林薇眯起眼睛,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烟紫色的天幕下看见了袅袅升起的白烟。她眯起眼睛使劲往前看,果断的弯腰伏身掀开帘子往前。

隔得近才能看得清,的确是有白烟,还不止一处,林薇藏在石头后面,那天他们顺着林荫道来回,还以为那是个被遗弃的或者荒废了的遗址,现在看来不是那样,难道那天他们在看营地中间转圈子的时候,有人在暗处看着他们?

这种想像让林薇全身的寒毛都立了起来,她紧紧咬着牙好让自己不发抖,如果贝克被他们抓起来了,那么他们会怎么对待他?

在可能遇上熊的时候,林薇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人比动物杀伤力更大,更别说是一群没经过开化的人,石头上的圈腾和直立起来的巨石,都让她从骨头里开始泛冷,她缩身藏在石头后面,拿藤蔓紧紧把自己盖住,就算要去救贝克,也不能在白天,这群刚刚苏醒的时候。

贝克屏住呼吸等来的生物让他松了口气,他有那么一瞬间以为会有地底大老鼠,人形而立举着火把扛着石锤流着口水摇摆着走过来,拿皮鞭抽他,把他当成食物那样吃掉,等看清是一群皮肤黝黑的人类后,他反而不像刚才那样紧张了。


状态提示:第35章 (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