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丛林生活物语>第74章 意想不到的来客(林薇)

林薇跟贝克对视一眼,密林中只能辨出大致方向,那片山坡他们从没去过,要不是划着木筏走了水路,光靠用脚走到那个地方少说也要三四天。

贝克估计了一下方向,这一片没有地方可以停泊,木筏也不可能直接停在山坡下,他们又不是猴子,不可能爬树上去。

林薇有些担心的皱皱眉毛,经历过土著地下城里的逃亡,她早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如果这烟是那些土著人生起来的,他们可不能再自投罗网。

现在想起来林薇也只能叹一声侥幸,如果不是上帝站在他们这一边,地洞里一个微小的判断的失误都可以要了他们的命,或者根本不是失误,只要流水把他们卷起来撞到石柱上就够他们受的了。

林薇不敢高声说话,她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贝克心领神会,他习惯性的往好处想,可他不能再让林跟着他一起担惊受怕。

贝克撑着木棍往回划,四周只有水波声,林薇抱着膝盖一动不动,直到远得看不见了她才坐直了身体严肃的看着贝克:“你不许往那里去!”

贝克的好奇心简直跟沃夫差不多了,他挖过兔子洞掏过麻雀巢,有一次差点就捅了马蜂窝,被蜜蜂追的跳进溪水里才算躲过一劫,没被蛰得满头包。

这些小动物们对贝克这个金发二足兽一点办法也没有,林薇也是一样,他总有千奇百怪的理由,比如那个洞里藏着什么,麻雀的窝长成什么样子,虽然之后他补偿了这些小动物,可他依旧成了这些小家伙们眼里最不受欢迎的客人。

在食物丰富的时候他们不会主动去捕猎兔子,林薇喜欢这些小东西,毛茸茸的耳朵,圆成一团的短尾巴,啃草叶子的时候三瓣嘴儿动个不停,除了捕过它们做成短毛裤跟护腹帽子之外,不需要的时候贝克都会依着林薇的心愿放过它们。

于是这片林子里的兔子都不怕林薇,她拿着竹篮子去摘林间早春的野草莓时,这些小东西就在她的脚边啃草叶子。

野生的草莓味道非常鲜甜,虽然果实不像文明社会里买的那样大,最大的也只有贝克大姆指的指甲盖那样大,但味道却不能比,对贝克来说,他小时候在农场还吃过像样的鸡肉羊肉,进了城读书后就再也没吃过新鲜的。

林薇很快就让他胖出来一圈,冬天瘦下去的那些肉全长了回来不算,原来的卫衣都绷紧了,贝克原来就又高又壮的,现在站在林薇面前就像一座小山。因为体力活他身上的肌肉比原来在健身房里苦练出来的更结实更强壮,单手就能把林薇抱起来。

贝克很严正的点头表示同意,可他却像生了虱子的猴子那样上上下下蹿个不停,林薇把烘好的花莲子配上鲜草莓当晚饭,烤过的莲子像年糕,又软又糯,配上冬天没有吃完的鹿肉肠味道好极了。

贝克拿着他的竹筒碗小心翼翼的打量林薇,林薇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她给贝克加了些竹笋做的沙拉,又给自己舀了一碗杂鱼汤,一口口细嚼慢咽。

贝克皱皱鼻子咬了一口烤莲子,他想去看一看的,刚答应了林薇他就改变了主意,不亲自去看一看,总感觉让得救的机会就这么白白的溜走了。如果是进山的探险队呢,或者是什么科学家,他们有更精密的仪器,一定能顺利的找到出去的路。

就算是那伙土著人,也应该去看一看,他们是可以躲起来不找那些人,可土著人们如果往这里过来了呢。他们在这里生活得那么久了,树下面还围起了一个院子,根本就藏不住有人住在这里的事实。

贝克的举动林薇全看在眼里,她不动声色的喝完一碗汤,把自己那份吃干净,拿表面毛毛的石头给沃夫梳毛,它打了个哈欠伏在火边,背上的毛梳完了就转个身把肚皮露出来,舒舒服服享受林薇的服务。

贝克终于下定决心:“林,我得去看一看。”他把他的担心说了出来:“如果那些人往这里走,最多三天就能走到这儿,我们就被发现了。”

他也开始做最坏的打算了,林薇抿着嘴不说话,贝克说中了她心里害怕的事。砍掉的树不可能长回来,地上的青草也不会瞬间就长出来,林子里处处是他们留下的痕迹。

如果真是土著人肯定会发现这里有人生活过,别说林薇舍不得,就算她舍得把树屋下的院子拆掉,烧火的痕迹也盖不住。

林薇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收拾好贝克吃喝的碗跟锅,把它们拿到水边清洗,贝克像条大狗一样跟在她身边一步也不离开,她一边用力搓碗上的油渍,一边咬着嘴唇,甩干锅里的水,把湿手晃两下,转身看着贝克:“我要跟你一起去!”

她再也受不了另一次惊吓了,一个小时一分钟都不行!

贝克想了半天,点头答应:“我们明天就去看看。”这一晚谁都没睡好觉,他们不可能摸黑划船去看那边有没有人,虽然这是个最有效的办法,睡在林子里夜晚火光绝不会断,他们可以遁着火光看看那些人还在不在。

可夜晚也代表了更多的危险,他们不能冒着两重险去察看那个营地。第二天一早林薇就起来了,她把贝克推醒,匆匆吃了早饭,沃夫出去夜游还没回来,两个人推着木筏下了水,贝克在前林薇在后,手里拿着斧头跟刀,一路往昨天发现烟火的地方去。

贝克把木筏停留在水草边,茂密的水长得有半人高,他把木棍搁在木筏上,跟林薇一样坐在木排上,眼睛盯着昨天升起烟来的地方,他们一直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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