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勤勤是个老实忠厚的庄稼汉子,不过这只是表面上的罢了。虽然面上敦厚,可是心思极为细腻。
作为长子,王勤勤替自家老父老母养老送终,拉大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后还为他们成家立业,将自家妹子送去了大学。
尽管是什么新世纪了,可是一个大学生的金贵程度在小山庄里掀起了一股热潮。
王勤勤看着妹子亭亭玉立的模样,心下也十分地满意。
再过两年,他的长子也要考大学了。这些年,家里靠着种果树和养殖鱼虾日子过的还算可以。
王勤勤自己也是读书识字的,虽然家有所累,可从不是怨天尤人的性子。
借着空闲,和村里的老大爷们学了二胡,平日里有空没空地就在屋门口拉上一曲二胡。
虽然闹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可是每次拉着这个曲子,王勤勤都觉得心里舒畅的很。
替自家妹子办了庆祝酒之后,王勤勤和自家婆娘念叨了半晚上,这一辈子,总算是没有辜负父母的托付,两个弟弟的日子过的很不错,现在妹妹上大学去了,日后成才了就能在城里找个工作,自己养活自己。
再者,日后她定是会嫁到城里的,嗯,嫁妆也要好生地准备了。
他们这里显然是比较保守的,女儿家的嫁妆可是有大讲究的,要是不体面,那是一辈子要抬不起头的。
王勤勤的媳妇也是个敦厚的性子,要不然,也不会毫无怨言地拉扯小叔子,小姑子这么些年,听着丈夫的唠叨,她也不插话,晓得丈夫这是欢喜过头了。
王勤勤虽然拉扯着弟妹长大,可他们的教育也没有落下,这些年,尽管老二、老三都分出去过了,可是两兄弟对于兄长那是极为地敬重,至于略微有些小心思的大嫂,两兄弟也是感激的很。
是以,时常地,便送些吃的喝的用的过来,算是安抚大嫂了。
王家大嫂也知道自己该满足的,可是看着丈夫的模样,竟是将小姑子看的比长子还重,就觉得有些眼气不过罢了。
不过长子的性子倒是和丈夫一个样子,对着底下的弟妹也是极为的关照,这样想着,王大嫂的心气儿也顺了许多。不管如何,一家子虽然有些小的磕磕绊绊,可日子还是过的去。
王勤勤这一日最为畅快,他一直都记得父母过世的时候,他们对自己的叮嘱和期许。
“爹,娘,儿子总算是不负你们的心愿。”
这样想着,这个朴素,有些小狡黠的汉子便在酒意下,睡了过去。
等第二天一醒来,却是情形大变。
王勤勤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情形,这不是自己的家。这一点,他十分地确定。
自家的屋顶可不这高大许多,自家的房子也比这里宽敞的多。
他的这一番动静自然也是惊动了旁边的妇人,
“当家的,要起了?”
妇人的口音带着些南边儿的软糯,确实听的王勤勤一个怔愣,下意识地,他就放松了音调,
“还早,再睡会儿。”
这样说着,他自己也扯了扯棉被,顺势地就躺了下来。旁边儿的妇人也不知道嘴里嘟噜了什么,不过很快地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
王勤勤自己僵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不过脑袋转的极快。好在,老天爷疼憨人!他竟然多出了一段儿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王勤勤也不敢有什么窃喜的心思,慢慢地开始消化这一段儿记忆。
可是看着这像是流水一般的往事,王勤勤的眉头皱的快要夹死蚊子了。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呢?
自己似乎到了古代?这个认知让王勤勤很是不爽,古代有啥好的,虽然他也曾经听过一鼻子,穿越还是重生啥的。
这也不过是自家小闺女做白日梦才会发生的事儿罢了,他记得当时自家闺女认真地和自己说这些的时候,自己教训她的原话。
可谁知,这一转头,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这种狗血的穿越!而且,原主还是一个奴才秧子的身份。
这个奴才秧子也是王勤勤刚刚从记忆中得来的词汇,在现代,可还哪里有这样的事儿呢?
卯正时,金文翔媳妇如同往日那般地醒了过啦,看着丈夫并没有像往日那般起身,有些诧异,不过穿上衣衫之后,还是推了推金文翔。
“当家的,你到底怎么啦?可不好闹病啊!今儿可是林姑娘进府的日子,咱们……”
“我知道了,你先起罢,去看看闺女。”
金文翔自己似乎是很无奈地接手了这个梦境,皱着眉头,对着唠叨的妻子道。
“呃,好。”
金文翔媳妇虽然平日地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可是“以夫为天”的性子还是让她立即地就闭嘴了。闺女和家里的婆子住在一起,她也是该看看。
自己两口子都是老太太院子里伺候的,平日里也忙的不行,是以,便找了这么个粗婆子,替自家做做饭,收拾收拾屋子,看看三岁的闺女。
“披上大衣裳。”
看着妻子的背影,金文翔下意识地吩咐了一句。他媳妇闻言,心下一甜。丈夫就是这般,虽然不擅言辞,可是老实稳重的很。依言披上了老太太前一阵子赏下的大衣裳,金家媳妇子便去了侧屋。
他们一家子住在宁荣两府的私巷里,虽然只有小小巧巧的一个院子,可也是主子们的恩典。
想着在老太太院子里当差的妹子鸳鸯,金文翔媳妇子溢出了笑意,日后有这个妹子在老太太身边儿,他们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