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重登仙路>第104章 番外之嫁——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听到墨君琰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诺其实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沈诺还尚且没有意识到,墨君琰的这句话,其实是无意识的把沈诺放在了要“嫁”的那一方。

只是沈诺没有意识到,不代表被称为“岳父大人”的贺兰公子没有听出来。

贺兰公子当下就咬牙切齿的道:“小婿?岳父大人?诺儿,你莫非真的要嫁给这个姓墨的?然后冠他的姓氏?你们二人的子嗣也只能姓墨?”

贺兰公子终究是顾忌着沈诺第一次叫了他“爹爹”,且他暂时也闹不清在沈诺心中,是自己重要一些,还是这个给梯子就爬的墨君琰更重要一些,于是只好这么磨磨唧唧的暗示了一番,以期他的宝贝儿子不要那么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沈诺闻言一怔。

他听到贺兰公子的话才反应过来,是了,双修大典说得不管有多公平,终究还是有一个子嗣姓氏的问题。如果他没有妖族血脉不能生子便罢了,现下他既然有这么个“功能”,也就难怪贺兰公子要纠结着不乐意他“嫁给”墨君琰了。

然后沈诺就侧头看了一眼墨君琰。

墨君琰安抚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对贺兰公子道:“是君琰错了。诺儿无需改姓,将来若有幸再得一子,亦是诺儿之功劳,自当复姓贺兰。”

贺兰公子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一月之后,二人的双修大典之上,贺兰公子看到红霞满天,鹊桥之上,驾鹤而来的沈诺之时,还是忍不宗了脸。

修真界结为双修道侣的,纵然大部分是男女结合,可是高阶修士能得到子嗣的几率着实太小,因而也有不少人是同性而婚。同性而婚者,亦有嫁娶之分。一般而言,驾鹤而来者,便是“嫁”的一方。

贺兰公子坐在高位,瞪眼看着一袭红衣,头戴玉冠,青丝飞扬的少年,忍不住就有些懊恼。

“都是我不好,忘了诺儿向来不在乎这些事情。”贺兰公子微微叹道,“我当早先跟诺儿说清楚这些事情,他也不会这般嫁给一个男子,将来成为被人拿来消遣的笑料了。”

欧阳坐在贺兰公子身旁,他看了一眼穿着红色喜服的少年唇角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眸微深。

于是在宽大的袖口的遮掩下,欧阳亦捉住了心上人的手,似笑非笑道:“十七你太小看诺儿了。这些事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就算他原先真的不知,姚莫谦也不敢不说,墨君琰更舍不得不说。”

“诺儿肯嫁,定是他觉得墨君琰值得,十七你又何必庸人自扰?诺儿觉得墨君琰好,值得他去无视人言,那便足够了。”

事实上也的确如欧阳所说,沈诺当然知道他在做什么。

他想,他还是愿意“嫁”给墨君琰的。

不谈什么男儿尊严,沈诺很清楚的知道墨君琰曾经待他的好,亦知道墨君琰将来会待他的好,更明明白白的知道,他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回报给墨君琰的,除了“以身相许”,他也想不出别的好法子可以对墨君琰更好一些了。

嫁就嫁,左右将来墨君琰还是要听他的话,若是有幸得子,也是要随他的姓的,沈诺想通这些,当然就不再排斥嫁不嫁的了。

“我会对你好的。”

双修大典之上,沈诺认真的承诺道。

墨君琰看着他的小九,唇角的笑容一直扬着,怎么也压不下来。

他同样承诺道:“定不负君。”

二人在双修大典上立下了互不背弃的誓言之后,就一起遁走了,全然不顾身后的贺兰公子隐隐要爆发的怒火,亦不顾众人脸上的惊讶和复杂之色,就这么在众人面前遁走了。

小竹峰的不远处,半空之上,一张扇形的飞行法宝之上,墨君琰正将少年环抱在身前。

墨君琰从不曾想过,他的沈诺真的愿意这般正大光明、毫不顾忌他人眼光的“嫁”给他。毕竟,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他的沈诺自尊心那么强,墨君琰真的不曾想过,沈诺会愿意这样驾鹤而来,与他一起立下双修誓言。

“谢谢你愿意嫁给我,诺儿。”墨君琰将身前人抱得越发紧,一副生怕身前人会离开的模样,“我很欢喜。”

沈诺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就转头凑到男人的下巴上亲了一口,小声道:“笨蛋。”

身为男儿身,嫁给另一名男子,将会受到怎样的歧视和轻蔑,沈诺当然是知晓的。

若是前世的他,除非是墨君琰以性命相逼,否则是绝不可能这样在众人面前嫁给墨君琰的。

而这一世,沈诺亦喜欢上了身后之人,他知晓身后之人对他的好,亦欢喜身后之人对他的好,然后由着自己为着这些好而心动。

沈诺原本以为,就这么一直的允许墨君琰对他好,然后他被动的接受墨君琰对他好,这样也就足够了。墨君琰高兴,他也高兴,这样,不就可以了么?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他和墨君琰的生活,就仿佛凡人界的老夫老妻,平淡却又让人越陷越深。直到阿宝真正离开了他们,沈诺才赧然发现,他可以接受阿宝的离开,却无法接受墨君琰的离开。

阿宝是他的孩儿,总归要长大,然后离开他,去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是沈诺一开始就知道的。虽然阿宝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阿宝了,可是沈诺宁愿告诉自己,阿宝只是换了一个身份活着而已。

可是他已经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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