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不知道他坐在床上,比云枚还要诱人得多。”

夏奕博现年已有四十四岁,不过有钱人家,生活优渥,注意锻炼保养,不仅看起来只像三十出头,而且身材绝佳,高大英俊,fēng_liú倜傥,只是纵情声色,脸上不免带上轻佻浮华。

夏榛本来就板着脸,因他这话,脸色更是瞬间黑到了底,而这时候夏奕博已经快步走了,只留给他一个高大而猖狂的背影。

夏榛心里恨得牙痒痒,最后什么也没办法做,只得自己生闷气。

没过两天,夏榛就在酒会上遇上了老同学杨语。

杨语现在的职业是记者,已经到副主编位置了,之前他就想借高中同学这层关系采访夏榛,不过夏榛让秘书干脆地拒绝了,好像完全不记得他这个老同学。

没有办法,虽说忆同学当年,风华正茂,苟富贵,也不当相忘,不过,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物质的,夏榛完全不买他的账,他也没有办法,谁让他当年读书时候少年心性,心高气傲,不知道多巴结人家,混个好朋友的名头,出身社会之后,事情不就好办多了嘛。

杨语看夏榛在和几个商界大腕说话,他一个小记者,只能躲在一边盯着看,看到夏榛稍稍有空的时候,就端着酒杯走上了前去,打招呼,“夏总,幸会。”

夏榛这一天穿着一身黑西服,十分稳重,而他平时又不苟言笑,即使和那些他父亲辈的商界叔伯们在一处,也不会让人将他小瞧。

当然,他看着是年轻的,而且英挺,只是太过少言寡语,让他威严有余,亲和力不足。

明明只是二十八岁的年纪,偏偏像个苦行僧似的,不过他高中时候就是个闷葫芦,现在也没变得能言善辩。杨语这般想着。

夏榛看了杨语一眼,倒没有只是点点头便转身就走,说了一句,“幸会。”

杨语笑道,“不知道夏总可记得我?”

夏榛道,“杨语。虽然过了些年了,你变得倒不多,怎么会记不得。”

杨语惊讶了,手摸了摸鼻子,道,“真是三生有幸啊。”

夏榛虽然不是那种谈笑风生的人,却是真正过目不忘,见过的人,在之后几乎不会忘记,再说,和杨语还是三年的高中同学,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他不喜欢和杨语再扯这些闲话了,转身要走。

杨语这时候赶紧用一个话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们准备办一个十周年的高中同学聚会,还想请庄籍来参加,夏榛,你要不要来。”

杨语既然是做记者的,还是有些眼力介儿,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这种小虾米一样的人,但他在高中时同庄籍好得像连体婴儿,但据说后来两人关系也淡了,只是,杨语此时也只能拿出庄籍来吸引夏榛,以此来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联系。

他说那话,只是一种试探,没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钩了,他停了下来,问道,“同学会啊。”

杨语本来只是一说,根本就没那回事,既然夏榛感兴趣了,他也就赶紧若有其事地说,“是啊。你看,我们高中毕业正好十年,办个同学会也正好。已经联系了好几个人了,也会联系庄籍来参加。”

夏榛道,“哦。要是定下了时间,联系我吧。我有时间会去参加的。十年,居然十年了。”

他挺感叹的样子。

杨语笑着说,“怎么不是呢,一下子就十年了。以前庄籍就说要学表演,现在也成大腕儿了。”

杨语说得感叹又亲切,夏榛对他也没有了最初的反感,两人还站在一起说了几句高中时候的话题,然后夏榛叫来助理,给了杨语一张名片,让定了时间就打上面的电话。

高中时候,多少人背后说夏榛因为家里有钱就清高傲慢不和大家一起玩不得人心,那时候,杨语也是其中之一,但现在,他却一门心思地想要巴结夏榛,本来没有的同学聚会,他也去组织了。

别说,留在s城工作的人不少,一下子就联系上了近十个,而且人人都说要来,有的还会带家属,原因不过是杨语打着夏榛和庄籍的名号。

当年夏榛和庄籍都是学校里的大帅哥,但两人却很独,只彼此玩得好,不爱理睬别人,于是两人都不得人心。

但现如今,夏榛会继承夏氏集团,身处高位,人人艳羡;庄籍也是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粉丝无数,作为他的同班同学,多少人指着电视里他扮演的角色说,这是我们的高中同学。语气里很是与有荣焉。

所以,杨语打着两人的名号召集同学聚会,只要联系上的人,没有不来的。

也许是想看看庄籍现如今模样的心理驱使他们无论有什么要紧事耽搁都想赶来吧。

但现在难题来了,杨语根本就联系不上庄籍。

在一番思索之后,他给夏榛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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