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卜瑞思,达伦卜瑞思。
这个姓氏,注定了我能轻而易举的得到许多同龄人无法得到的财富,以及权势。
外面的人都称赞我优雅、风度翩翩,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达伦卜瑞思在四岁半之前,是一个有着严重自闭症的孩子。
儿时的记忆早已远去,那些散落在时光隧道中的场景早已支离破碎,模糊不清。
在那大片大片如同深夜的海底一般安静和模糊的记忆长河中,我却总是能够清晰的记起那一幕:
年轻的黑发男人笑容温和,黑色的眼睛里仿佛是星辰的碎屑,闪闪发亮。
他轻轻地伸出手,就像划破黑暗的一道光,“嘿,达伦。”
嘿,达伦。
说出这句话的人就这样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以一种不可抵挡的气势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
他是大伯的爱人,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无比和谐,那氛围是那样的温暖,让人忍不住留恋。
儿时的我并不能很好的理解恋人之间的性别问题,当然,时至今日我也不认为这是个问题。
因为我亲眼见证了正雨叔叔与大伯之间的爱情,两个男人的爱情。
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许并没有看向对方,但是任何人,任何人都会明白,都能够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他们是那样的深爱着对方。
据说这段爱情曾经引起过相当大的轰动,不过貌似两位当事人均引以为乐。
父亲不止一次酸溜溜的说过,四岁之前,我是被保姆喂大的;而四岁之后,是正雨叔叔接替了对我的投喂活动。
是的,事实的确如此。
正雨叔叔是个很不可思议的男人。
他被称为现代的“卡萨诺瓦”,活的无比肆意潇洒fēng_liú,画画弹琴跳舞骑马打球滑雪,甚至是开游艇开飞机,乃至做饭!
用大伯的一句话概括就是:我的正雨无所不能。
当然,那些优秀的品质中的最后一点,被大伯“温和”而坚定的消磨了许多。
叔叔的一本图文并茂的烹饪书连续一整年占据畅销书榜首,傲视群雄,销量居高不下,尤其是在英国。
哦,好吧,我就是那个被无数人羡慕嫉妒恨到咬牙切齿的,吃着正雨叔叔亲手做的好吃的长大的可恶混小子。
对了,正雨叔叔似乎对中国情有独钟,平时使用的物品,看的书籍,以及吃的做的料理,来源地是中国的远比他的出身国韩国要多的多。
记得自己曾经问过这个问题,那时候我手里正捏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香醇肉粽,嘴巴中咸甜软糯的感觉至今不曾离去。
正雨叔叔似乎微微怔了下,眼中流露出一丝当时的我并不能理解的情绪。
“是呀,为什么喜欢呢?也许,是因为喜欢吧。”
这两句在当时听来矛盾至极的话,我现在仍旧不能完全理解。
但是,记忆中的那个眼神,我想我应该明白了。
那是,怀念。
我不知道,也不明白身为韩国人的正雨叔叔为何会对那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家有那样深刻的情感。
他的笔下,有无数独独属于那个国度的绚烂而热烈的色彩,神秘而悠远,就像夏夜的美梦,疯狂的绽放。
但是,因为正雨叔叔喜欢,所以,我想我也很喜欢吧。
我生命中的第一则故事是正雨叔叔讲的;
第一幅画是正雨叔叔握着手画的;
第一个玩偶是正雨叔叔送的;
第一个冰淇淋是正雨叔叔买的;
第一次去游乐园是正雨叔叔带着的;【好吧,大伯坚持认为当时他也在场,父亲也是如此,不过我真的已经没有印象,很抱歉。】
无数个第一个填补了我残缺不全的童年,直到最后我已经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没有之一。
每一年正雨叔叔都会送给我好多好多礼物,用大伯酸溜溜的话说就是,当儿子养的。
【时至今日,我仍旧坚定地认为,大伯这是无比幼稚的报复,因为正雨叔叔曾经说过,我的眼睛就像最美丽的天空。】
我用了一整间房子来专门放置正雨叔叔的礼物。
其中,最无法忽视的,也是每一年都会被添加到卜瑞思大宅正墙上的,是一系列的油画。
那是我们的全家福。
第一幅是我五岁生日的时候,于是正雨叔叔跟大伯结婚之后画了送我的:
里面爷爷奶奶坐在树荫下面喝着茶,温和慈爱的看着我们。正雨叔叔在画画,大伯站在他身后,微笑着看着他;而我骑在父亲肩头,笑的肆意无比,妈妈,是的,妈妈,妈妈提着裙子跟在后面。微风拂过,长发扬起,哦,她美得像个天使。
看到那幅画的时候,父亲流露出了一种深沉的感情,视线温柔到不可思议。
每一年,每一年正雨叔叔都会画一张全家福。
这是卜瑞思家特有的全家福,独一无二。
它安静的伴随着我们,同我们一起看花开花落,春去秋来。
当然,后来大伯和叔叔的儿子们出生,里面自然又多了两个小家伙。
说真的,当我知道正雨叔叔要有小宝宝的时候,真的有点儿担心。
万一,万一叔叔不喜欢我了怎么办?
他会不会忙着照顾小宝宝,再也不理我了?
深处黑暗中的生物,一旦碰触到了光明,怎么可能放手?
然而仅仅是担心了两天,正雨叔叔对着我笑的开怀,眼中满是宠溺和包容,“笨蛋。”
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双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