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背上屠刀去修仙>第七十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之前对林立下手,想要置他于死地,却反被他砍掉一只手臂的人,不是别个,正是他在锦阳城中的老仇家,天灵//天灵子上次被他毁掉肉身,实力大降,最后又因为夺舍了一个灵脉体质的少年,在短时间内,居然将之前掉落的修为提升了许多,现在也到了金丹第一层的地步。林立在进入之前那个所谓的仙墓之中前,就见到了天灵子夺舍后的身体,现在一看到这个断臂青年,自然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是你,又是你这个混账小子,我要杀了你。”林立认出天灵子,天灵子也同样认出了林立,他的双眼瞬间就通红了。自己之前受重伤之时,就是因为这个混蛋小子才致使自己肉身被毁。如今,自己被人追杀,居然又是这个小子挡住自己去路,还一刀将自己的一条手臂给砍了下来。这似乎就是自己命里的克星,让天灵子整个人都疯狂了,一声低沉的怒喝,他操控着自己的飞剑向着林立斩杀过去。

跟上次重伤垂死不同,这次的天灵子除了断一只手臂,体内灵气跟精神力都没有消耗多少,被他催动。这一柄飞剑立即散发出刺目的剑芒,一道长达十丈的恐怖剑气朝着林立当头斩下。十丈长的剑气威势惊人,恐怖的灵气波动让四周绞起一阵狂风,几棵大树被连根拨起,再被那剑意绞成碎片。如此恐怖的一剑,若是真的斩到身上,林立恐怕也会在倾刻之间被斩成一滩碎肉。

不过,林立怎么可能让这样一道剑气斩到自己身上,一声低喝,他举起手中的青龙偃月刀上撩而起,迎向那道巨大的剑气。林立没有修炼什么法术,这一刀,凭的就是那一身恐怖的力气。两百万斤的肉身力量,加上青龙偃月刀本身的重量,比起天灵子的这一剑,威力还要强大得多,这一刀撩出,空气中也被那巨刀的压力给生生的压出一道刀芒出来,撞向天灵子劈下的剑气。

“轰……”天灵子修为比起林立无疑是要强得多的,但如果光从力量上来讲的话,十个天灵子也不是林立的对手,就算是他动用法术,也是一样。于是,一声巨响之后,天灵子的剑气直接爆散成漫天灵气消散一空,而林立劈出的那一道刀芒,却是继续飞斩过去,直接将天灵子身边的几棵大概给削成两截。

“这怎么可能!”看着自己全力一剑居然被对方硬碰硬的破掉,天灵子脸色当即变得难看起来。

“没什么不可能的,你既然再次碰到我手上,就证明天都要我收了你的小命。上次让你跑了,这次你就乖乖受死吧。”面对天灵子的惊讶,林立只是冷冷一笑,大步踏出,一刀挥出,直接将反应不及的天灵子的脑袋给砍了下来。他没有时间跟天灵子再耗着了,青龙偃月刀太重,他之前挥出三刀,已经感觉到身体有点承受不住的乏力了。要是再跟他耗下去,对自己可不会有什么好处。

有了上次的经验,林立知道砍掉天灵子的肉身,也并不是真的证明天灵子就死了,他还有金丹可以逃离。因此,这次砍掉天灵子的脑袋后,他没有掉以轻心,再次一脚向着天灵子的丹田处踩了过去。

“砰……”拥有二十象之力,林立一脚踏下,无异于一座小山压顶,天灵子的尸体当即四分五裂,化成碎片飞向远处。而在他的脚板底下,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有一团硬生存在,那个,正是天灵子的金丹。事实上,林立这次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天灵子是夺舍过一次的人,这一次肉身再被毁掉,已经没有能力再去夺舍重生了。

对于一个杀惯了猪的屠夫来讲,四分五裂的人尸在他眼中跟猪肉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自然对于脚板底下的金丹也没有什么异样感觉。捡起脚底下的金丹,在一旁的草丛中擦掉血迹,林立看着这粒只比鸽蛋大不了多少的金丹,眼中不禁露出一丝不屑之色。见了巨虎跟巨蛇的两粒庞大金丹后,天灵子这粒金丹在他眼中,实在是显得太过寒碜了一点。

“虽然是小了点,但也寥胜于无了。”虽然金丹不大,但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林立还是准备将那粒金丹收起来。等下炼化之后,好歹也能增加自己一点力量。

但就在这个时候,前方树林中却是出现了几个身穿战甲的士兵,挥手阻止了他的动作。

“私藏罪犯之物,这可是大罪,小伙子,不要自误。”这一行士兵有五个,那个明显是带头者的士兵看了林立一眼,沉声开口道。这话说得比较客气,并不是他们以往对其他人的一贯口气。毕竟,天灵子的人头就在他脚板不远处,能将一个金丹境的强者灭杀,这个少年可不是简单的货色,他们还没有不知死活到那个地步。

“罪犯?他犯了什么罪?”林立被这个士兵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天灵子怎么说也是锦阳城范围内几大门派的掌门人之一,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平时也跟城主府关系不差,现在怎么就成了罪犯了,还被这么多人追杀。

“夺舍我朝子民,按律当斩!”那个士兵队长神色不变的道。

林立一楞,从士兵队长后面的话中,他才明白了事情的始末。说起来,还是天灵子太倒霉了,他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夺舍他现在的这具肉身的主人。夺舍了这具肉身的主人,其实也没啥,关键他出现在了锦阳城里。出现在锦阳城里,在很多时候,其实也没啥,他就不该在锦阳城附近传出有仙墓的消息时进入锦阳城。

这里是大秦的领土,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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