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甜吃完饭之后就已经回了房间,虽然她的伤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但是伤筋动骨一百天,那个时候,那些人那么粗鲁的绑了她,把腰部的位置扭伤了,秦筝心疼,让她见天儿的养着,不让动一点的活儿。
秦筝把给田甜买的东西也都抱在怀中,有那最贵的红绸,有那只飞燕造型的金簪子,还有给田甜配身的耳坠儿,手镯,甚至是女子的玉佩都一应俱全!
透过门缝,看到了田甜的屋子里油灯还在亮着,秦筝敲了敲门,待到田甜喊了一声:“进来吧。”之后,才开门。
这是田甜的喜欢,不管到那里,不管有什么样紧急的事情,都必须敲门!因为她说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田甜此时正坐在桌子旁看书,这书还是之前秦筝买给田甜的,因为怕她无聊,所以买回来消遣的。
田甜看到秦筝抱着一堆的东西进来,有些惊讶,急忙放下手中的书,迎了上来,“这是干啥?咋抱了这么多的东西?”
秦筝摇头示意不用田甜伸手,两三步便把东西都放在桌子上,因为有些难为情,脸颊微染红意。“这些都是给你买的。”
“给我的?”田甜有些诧异,她倒是知道秦筝这一段时间一直努力的干活就是想要给自己置办聘礼,能让自己风光的嫁出去,虽然她不在乎,也跟秦筝这么说过,但是他坚持,田甜也没有办法,今日看到秦筝果然是买了好多的东西回来,而且放在桌子上的这些首饰面料一看就不是便宜货,田甜到底是有些不安,不安的是他那里来的这么多钱!
“嗯,这红绸是做嫁衣的,还有亮亮的,给他也买了三尺,明天我送婆婆那里,让她帮忙给做一套,至于你的,则是需要你自己做,不是都说,新嫁娘的衣服都是要自己做的吗?所以我就没有买店里现成的!”
“那你的呢?”田甜没有等秦筝说完,就问。
“啊?”
“你的新郎服怎么办?”
田甜说道这里,秦筝才突然想起来,自己也是要穿红色的新郎服的!当时进了绸缎庄也是有点着急,毕竟一个大男人在那里挑挑拣拣的到底是有些不对劲儿的,所以他只是仔细的看了给田甜买的衣料子,感觉确实不错之后就随手给自己指了七尺红布,倒是没有想过买了红布回来,谁给自己做!
“这个……我忘记了。”秦筝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额头,确实挺尴尬的!这么长时间了,他还真是头一次做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不然我明天退回去,然后直接买做好的成衣吧!”
田甜歪着头看着他,最后忍不住的笑了,这男人,平时看着是一副稳重的样子,却也还是相处的时间太短,沟通的不够多而已,那里像现在这样,第一次看到他有这幅手足无措的样子。
“好了,你拿过来吧,我给你做。”既然已经答应了他,跟他成亲,那么凡事就都要往好的方向去想,就算以后的事情无法预料,给他们来一个措手不及,那么至少在老的时候能够回忆,年轻的时候,我也曾经有过一段不顾一切!
秦筝听闻,眉眼开笑,点头说好,便转身除了屋。
秦筝抱着属于他的那一块红布进屋的时候,就看见田甜双手爱不释手的摸着自己给她买的那根金簪子!现在的钱比较拘谨,但是秦筝却不认为给田甜买的那个簪子有什么贵的,即使真的贵了,那么此时看到田甜这么喜欢,他也不会觉得贵了。
“可是喜欢?”
田甜抬起头,看着秦筝穿着青色的粗布衣衫,手中抱着红艳艳的布料,站在门口微笑的看着自己,这个时候,她感觉,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也没有什么!至少这个男人在失忆的时候是真的把她当作唯一来疼的!
其实说到底,田甜这般的矫情,总是摇摆不定,最根本主要的原因就是秦筝的失忆!
倘若他没有失忆,他就算是七皇子又怎么样?只要他承认这辈子唯她一人也就算了!可是现在的秦筝是失忆的,他的身份又是那么的敏感!田甜不晓得在那个权贵滔天的京城里,他是否有红颜知己,是否有心心念念的爱人,如果真有的话,自己跟他成亲,做了他的妻子,那么以后,她要怎么办……
可是,此时秦筝这般温柔却又满足的眼神看着自己,她真的没有办法拒绝……
“嗯,喜欢。”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毕竟现在她还是很感动的!
“喜欢就好!”
接下来,两个人默契的没有再多说什么话,田甜从房间里拽出了一根绳子,这个时代有没有皮尺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量身材用的东西都没有,她只能用绳子对付一下!
在她踮起脚给秦筝量衣服的时候,秦筝却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不为你的名,不为你的利,不为你的钱财,而单单这是因为你这个人而对你好的时候,心暖乎乎的,这比吃山珍海味,享尽绝世美人都来的畅快!
两个人忙活完已经很晚了,互相道了一声晚安之后便都睡觉了。隔天早晨,秦筝领着田亮,手中拿着给李家阿公和李家婆婆的媒人礼物,正式的登门拜访。
给孩子做衣服这活儿让萧氏揽去了,反正她也是一个喜欢孩子的人,更何况田亮本来就生的好看,还特别的懂事儿,谁见了谁喜欢,萧氏也不搀和秦筝他们的时候,她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上一次因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