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男人面色比猪肝还难看,就跟吃了苍蝇似地,那喉结不停的蠕动。
懒得理他,白心染到堂屋打地铺。
不是她好心要去救这个男人,而是她觉得留下这个男人对自己有利。
在茅山村,难得见到一个外村人,看这男人说话中隐约带上的傲气,应该不属于种田一族。昨晚帮他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发现他穿在里面的裤子居然是丝绸的。
当然,她绝对不是要趁机猥亵他,也没有要去看他那玩意儿的意思,这不都是形势所逼吗?谁让他伤在大腿上的!
她只是‘不小心’的瞥了两眼罢了,她发誓,她绝对没摸他的东西,只是摸了摸他滑腻的丝绸内裤......
言归正传,她就是希望这男人能看在她救过他一命的份上,帮自己离开茅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