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亚茹心动了,她怎能不心动?
记得当年市长的千金,把一腔容情赋予,待他温柔体贴,百般青睐,甚至愿意为了他放弃家中娇养的生活,入伍参军,事事争强,那样的美人,连女人看了都要心疼怜惜,他却连一丝希望都不肯给。
像高枫这样的男人,这样英雄了得,出类拔萃,偏偏还心意坚定,从来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一点儿不在乎儿女情长。
这样一个男人,喜欢上你,爱上你,即便是对感情多多少少都有些麻木的秦亚茹,又怎么可能不窃喜?
秦亚茹的闺阁,是在阁楼上。是用竹子做的,散发着清香味,以前那一间被人动过,如今知道是女儿家的闺房,自然是翻新过,也是整个秦家最精致的卧房。
梳妆台看着古旧,上面的铜镜却打磨得极好,虽不说纤毫毕现,比起玻璃镜子差了些,到也算清晰。
冬日的早晨实在是太冷,秦亚茹从被窝里磨蹭了半天,直到天蒙蒙亮,才叹了口气,乖乖起床,没办法,今日要祭祖,虽说女人不能进祠堂,到底还是要在外面拜祭祖宗的,想躲懒也不行。
北风呼啸,窗户糊的也不是很紧密,主要是怕一氧化碳中毒,如今哪家哪户,冬日里也不肯门窗紧闭的。冷风从窗户的缝隙中透进来,冷的厉害,墙角的炭盆到是还燃着,外面守夜的婆子显是十分尽心,一夜保持炭火不灭,还要时不时关注自家主子,随时要为主子们服务。
秦亚茹脑子迷迷糊糊,冻得有些僵硬,想着还是要给下人们长工钱,冬日里干活太不容易。不说别的,就是天没亮就得起床烧水的女使下人们,受罪就不小,何况泰州不比京城繁华,要用水可没人卖到家里来,都得去院子里打。
胡思乱想着起了身,晚翠便端着水盆进屋,伺候秦亚茹洗漱,又换了身很喜庆的衣裳,大红色的。艳的很,红这种颜色,好多人穿了都显得老气。衬不起来,秦亚茹却不同,一身红衣,配上过于艳丽的眉眼,当真是年轻好几岁。精致漂亮的很。
穿好衣裳,便在梳妆台前落座,晚翠帮她把首饰盒子打开,里面都是她娘亲留下来的嫁妆,这些首饰虽然也好,到底旧了。样式也显得老气,而且,颜色多素淡。不适合过年的时候佩戴。
晚翠挑了挑,也没挑出好看的,正烦恼,就见门帘子一挑,高枫笑眯眯捧着个镶金雕花的首饰盒进门。
除了晚翠。另外两个小女使吓了一跳,差点儿没把水盆抡到高枫脸上。幸亏这位长得实在很显眼,家里的女使们不可能忘了他的容貌。
施施然进了门,高枫把首饰盒往梳妆台上一放,笑道:“不劳晚翠动手,我来,我来。”
晚翠脸上一红,想了想,就带着女使们下去,不过,好歹她还留了个心眼儿,半开着门,守在门口儿,没肯远去。
秦亚茹哭笑不得,叹了口气:“兄弟,你好歹要知道什么叫入乡随俗,不能说以前闯我闺房闯习惯了,现在就不注意,万一让爹爹和大哥看见,肯定打断你的腿。”
即使是对女子的要求不那么严格的宋朝,一个大男人一大早就往女孩子闺房里跑,也是不合适,相当不合适的。
不过,秦亚茹到没太生气,主要是实在熟悉,这位别说大白天往自己屋里钻,便是深更半夜,共处一室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当年都是军人,哪有那么讲究,她别扭了几年,也就熟悉了这家伙的气息,无论是夜袭还是各种调戏,都能淡然以对了。
秦亚茹颇为无奈地侧头看她,明媚的脸上带着似醒非醒的困倦之意,这模样太可人,尤其是出现在对自己的仪容有着绝对高要求的亚茹身上,简直可爱的让人的心都软作一团。
高枫笑眯眯地凑过去,先拿起一把牛角梳,拢了拢亚茹的头发,精心地给她梳了一个流云鬓。
秦亚茹都有些惊讶,“你什么时候学会梳头的?”
要知道,他可是正经的二十一世纪的大男人,还是军人,怎么可能会学这等讨女孩子欢心的东西!
“昨天晚上,晚翠教我的,梳得如何?”
秦亚茹一怔,从镜子里看向身后的男人,他的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得意,还是那种自己熟悉的,经常看到的得意洋洋。
以前她总觉得这样的高枫看起来虽然可爱,却有点儿幼稚,多少令人无奈,但今日,她忽然有些感动——这种感情来得那般突兀,又那般神妙,明明是十几年的交情,明明若不能回来,两个人早就结婚,说不定都过了七年之痒的时候,可这会儿,她居然又有了小女儿的情思。
高枫低下头,贴近亚茹的脸,在镜子里端量一二,又拿起眉笔,替她画眉。
他的手很稳,也很巧,画出来的眉,不浓不淡,十分秀气,随手打开首饰盒子,取了一只雪白的珠花,插在她的发上,左右看看,不觉满意一笑:“亚茹生得美,不施脂粉,照样倾国倾城。”
秦亚茹失笑:“你这家伙还真是甜言蜜语随口就来,以前他们总说你fēng_liú招人,我老不信,现在可信了。”
“就算是fēng_liú招人,我也只招过你一个。”
高枫叹了口气,揽住秦亚茹的肩膀,压低声音呢喃,“回去咱们就成亲,上辈子没给一个盛大的婚礼,此生终究要弥补遗憾才好。”
秦亚茹沉默良久,嘴角终于勾勒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轻轻颔首:“好。”
等了这么多年,果然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