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这日,庞元英将乱民尽数擒获,押回衙门审讯,折腾了他这么长时间,让他浑身不自在的毒瘤终于拔出了大半儿,他自然是神清气爽,心情十分好。
至于审讯等等剩下的一切杂事,就用不着他这位小侯爷操心,手底下养活了那么多手下,各有绝活,都不是吃干饭的,只要这群被抓住的小喽啰里面,有一个知道幕后主使是谁,肯定能问得出来。
当然,庞元英也清楚,这种可能性不大。
正事做完,庞小侯爷就忍不住又想起他那位心心念念许久,尚未到手的秦美人,琢磨着闲来无事去调戏调戏佳人,也好舒缓心情。
主要是最近太无聊了些,知县开的庆功宴就那么回事儿,往日在京城各种盛宴他都懒得参加,何况是这等小地方的小宴会,此时又没有美丽佳人替他素手烹调河豚美味,他又怎么会委屈自己,根本不给郧县县衙那些人面子,那所谓的庆功宴他连露一露头都是不肯的。
没想到才骑着马到了四季巷附近,就迎面来了一只飞箭,庞元英抓住飞箭一看,上面居然挂着一只金簪。
那簪子很细小,只是最普通的镀金簪子,价值不高,只雕刻的梅花到还栩栩如生,看着挺精致。
再精致也只是个便宜簪子,庞元英从小到大过手的金银珠宝数不胜数,平日里随手买来送出去哄某个美人开心的,也比这种破簪子昂贵上几百倍。
他扫了一眼,四顾张望,人来人往的街市着实热闹,只能勉强猜出此箭是从不远处一座酒楼上射来。
庞元英皱皱眉,示意跟在身后的护卫过去看一看,也不以为意。随手就想把簪子扔掉,但出手的一瞬间,又猛地一顿,眼前却忽然闪过一个影像——乌溜溜的发盘起,上面只点缀了一只细小的金簪,明明是那般简单的装饰,却比京城那些满头珠翠的名媛淑女们更让人难忘。
收回手,瞳孔收缩,庞元英一颗心往下沉了一沉——这是秦娘子的东西!
还来不及细想,他的身体已经提前行动。纵马冲入四季巷子,一路狂奔到秦家门前,正好看见出门采买刚回来的一个女使。
“秦娘子在哪儿?”
庞元英阴沉着一张脸。急问。
那女使抬头瞟见小侯爷那张连女人都忍不住要嫉妒的面孔,即使那表情实在说不上温和,依旧能让大部分小女孩儿神魂颠倒,她的脑袋立时晕晕乎乎,哪里还能保持清醒。警惕心早就消失无踪:“在,在后院。”
估计若是秦亚茹看到这一幕,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将这名女使解雇,竟然为了美色连规矩都不守,这样的女使哪户人家敢使唤?
庞元英飞身下马。一路横冲直撞,冲进后院,那女使回过神。吓得小脸煞白,眼见一群男人往后院冲,连忙跟上去,一边跑一边喊:“这位郎君,您怎能私闯后宅?还请慢些。莫要吓到我家娘子和小郎君……”
院子里的石桌上,整整齐齐地叠放着秦亚茹的围裙。可佳人哪里还在?
庞元英缓步走过去,把围裙拿在手里,一股幽香扑鼻而来,他的一颗心却是一下子抽紧,他从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也会为了区区一个女人如此紧张。
“美人我还没得到,怎能便宜了别人?”庞元英一咬牙,脸色涨红,扭头冲身后一群侍卫低声道,“马上给我封锁全县城。”
幸好庞元英还有理智,知道大郎在家呢,孩子还小,他也怕吓到孩子,就没大声嚷嚷,且安排了两个高手留守。
这时,一开始让他派出去追查飞箭来源的那个护卫也返回,只是他过去的晚了,人去楼空。
那酒楼正是热闹的时候,店伙计也不记得坐在窗口的客人长什么模样,只知道是个书生打扮,看着挺斯文。
从秦亚茹家出来,庞元英把四季巷搅得天翻地覆,挨家挨户地询问搜索,凡是秦亚茹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
因着有人给他飞箭传书,他还担心是自己的仇人所为,想了想让人把监狱里羁押的那群乱民拉出来问了一遍。
不过这些所谓的乱民,都一问三不知,根本连秦娘子是谁都不知道,这桩事不大像是他们策划的。
这位小侯爷的行动力的确够惊人,还真让他找到了不少线索,秦亚茹离开四季巷的时候,是自己走的,秦家又不是什么偏僻地方,自然有人看见,而劫持她的那两人,也是生面孔,在武当县这等小地方,生面孔并不多,老百姓们对这些外乡人很是注意。
几乎没多久,庞元英就找到了劫匪住的客栈,吃饭到过的酒楼,竟然还让人画了他们的画像,一路沿着踪迹追寻。
到这里为止,一切都还顺利,杜九也没当回事儿,自家小侯爷坏事恶事做得多了,却是难得做一桩好事,他当然不会去阻止,还想着等这事儿完了,便往家里送一封家书,告诉老爷子小侯爷如今也长进许多,不似以前在京城,只知道胡作非为。
却没想到,庞元英一路追查,追到了不少线索,终于从一个四处卖胡饼的老人那儿得到消息——两个男人带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在他这儿买过胡饼,这老人亲眼看他们进了去了吴娘子家。
庞元英是什么人,绝对是风月老手,在武当县做半掩门生意的吴娘子,那也算得上赫赫有名,他都去瞧过几次新鲜儿,只是那吴娘子虽然生得妍丽,可总一脸凄苦,并不得他欢心,去了两次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也就没在光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