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散去,良久没有再次集结的迹象,商队上上下下都大松了口气,少主人还特意带着几个管事走过来向许薇姝道谢。
许薇姝到有点儿不好意思:“周公子千万别客气,反而是我们姐妹麻烦您才是。”送了点儿‘礼物’,哄走狼群,那主要是为了自己,并不是为了别人。
“别管怎么说,小娘子这个朋友,我周默文交定了,我们周家是老字号,在京城还默默无闻,不过在江南一带也算有名,您要是需要什么稀罕物件,只管传信。”
商队的少主人姓周,容貌俊俏,虽然是商人,却一身书香,不愧是商人,很会说话,许薇姝和他交流了几句,也不由对这个人印象大好。
周公子也识趣,想着明日还得赶路,不好耽误人家女孩子休息,特意给她们空了一辆马车,安排到最中央,又给添了些柴火,就告辞而去。
回到自己的马车附近,周公子看了身边的老掌柜一眼:“你觉得怎么样?这小娘子是什么人?”萍水相逢,他们也不好问人家未出阁女孩儿的名字,只知道姓施。
“施?京城可没听说有姓施的名门,难不成是江南施家的小娘子?”老掌柜摇了摇头,刚才简单试探了几句,他就对这小娘子没了戒心,低声道,“不用多想,那女孩子言谈举止大方有度,没有流露出骄矜之气,显然教养极佳,一看就对世事不太了解,很是天真,却有见识,似乎知道天南海北很多事,连海外的特产也如数家珍,我看啊,她应该是个养在深闺,轻易不见人的名门闺秀,不过,人家家的父母,也许把她当男儿一样培养。”
许薇姝一开始只是一个刚刚离开大学校园的毕业生,还是宅女,后来又孤零零地在归墟呆了几十年,到死见过的人,除了身边的仆从侍女,杀死的妖魔鬼怪外,恐怕也超不过十个。
来到大殷朝,又是守孝三年,她不知世事很正常。
至于见识,网络时代嘛,一样正常。
在大殷朝,名门世家都注重女儿的培养,只有寻常小户人家,才因为没有条件,只让女孩儿学些女红针线贴补家用。
商队的人一眼看出她是名门闺秀,到也很正常。
周公子点点头,却又蹙眉:“你刚才也看见了,这女孩儿居然能赶走狼群,莫不是精通兽语?我听说羌国王族,都有驭兽的本事,能驱使虎豹豺狼……可也没听说连野生的也能驾驭。”
老管家嘴角抽了抽:“公子你赶紧洗洗睡吧。”
羌国王族的公主又不是没来过大殷朝,十年前那位羌国第一美女,纤纤公主,不就把皇太子吓得晕死在奉天殿上,可见羌国公主长的都有多可怕。
许薇姝她们可不知道人家主人家正琢磨自己,知道其实也不会在意。玉珍前阵子又是惊马,又是逃亡,只顾着害怕,此时安定下来,再一次想起自家的小郎君,不免更是坐立难安。
“小娘子,您说小郎君是不是已经回家了?”
许薇姝没有说话,好半晌才道:“着急也没用,看看再说。”
玉珍还是忐忑难安:“……咱们就这么跟着商队走,追杀我们的人会不会找上门?”
“不会。”
许薇姝笑了笑,对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
她并不会说兽语,但在归墟的时候,和各种兽类打交道,比和人打交道还多,当然要学一两手和动物们交流的手段,如今成了普通人,这类小技巧到没丢。
刚才碰到狼群,她就告诉头狼,有一群人在追杀她,一个个膘肥体壮,肯定美味,就是危险性高了点儿。
至于那群追兵的死活,她就顾不上了,就算想当‘圣母’,想做善功,功德也不必在一帮杀手身上求。
玉珍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让许薇姝哄着睡下。
第二日一大早,商队就启程,在山里又收了有两车各种毛皮,甚至还有一张特别完整的虎皮。人参等名贵药材无数,甚至还有三十年以上的。
许薇姝看了都眼热,实在没想到,原来东山还是个富山,也难怪,东山可比洞箫山大两倍有余,且山路陡峭,行人稀少,也就最近几年走的人多起来,自发形成了些小道路。
商队虽然在山里打转,其实走的还算快,而且人家周公子办事儿妥帖,许薇姝乘坐的车,让人家铺上毛皮毯子,挂上厚厚的车帘,车里摆放小巧炭盆,可比自己走要舒坦的多,虽然一样颠簸。
许薇姝也投桃报李,把做饭的活儿都给接了,每到商队驻扎,就炖肉,烤肉,找各种野菜,药草,菌类煮汤,她手里还有不少酒,当料酒加一点儿去除腥味。
一时间,商队里一群大老爷们,几乎全把许薇姝当神仙,个个眼睛闪亮。
以前行商,哪里有这条件?尤其是在荒山野岭的时候,有个硬邦邦,刮嗓子的肉干吃,就算不错,有条件能煮一煮,加上点儿盐,那就是无上美味。
这会儿看人家小娘子拿出一块儿不知什么作料做的硬块儿,扔到锅里,没一会儿香味就冒出来,浓郁的香气,甚至比他们在酒楼吃的,三两一桌的席面,还要诱人的多。
面饼掰开一块儿泡,呼噜呼噜一吃,通体发热,连寒冬都不那么冷。
他们吃得香,许薇姝却食不下咽,她用的这些类似浓汤宝,却要天然得多的东西,都是两个多月前制作的了,当时是为了自己洞箫山上那个忘年交要出远门,特别做了让他带,做得太多,还剩下一点儿,许薇姝就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