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程大财主穿着新鞋,一脸欢喜的像个孩子一样。就在堂屋里众多子孙面前,来来回回的走了好几趟。
“嗯!这个鞋子穿的真是舒服,真舒服!”光有鞋子还不够,他还像个孩子一样翻出了女儿做的新衣服。
“这料子好看,真好看!”身边的儿子们也纷纷称赞,这个颜色最衬人气色与他面容最相配。
程大财主不好意思当众换上新衣服,只得将注意力放在吴氏手里的衣物上。
见到吴氏的衣服比自己多了一套,有些不大乐意。撇撇嘴嘟囔道:“多大岁数了,还穿红?”
吴氏喜欢鲜艳颜色,放眼家里面都是儿媳妇孙媳妇儿们穿红着绿。她眼馋又不大好意思,好容易闺女懂她的心思做了一身还被老头子奚落。
她嫁给他四十多年,岂会不了解他的脾气。见他不乐意越发的笑的得意起来:“我闺女给我做的,就是一块烂布头我也愿意穿!”
说着拿起那套品红色的衣服,炫耀似的对程婉瑜慈爱的的说道:“我看这身衣服挺喜庆,过节那天我就穿这身衣服。我让那些人都看看我闺女的手艺多好,这颜色配的好花样秀的也巧!”
此时一直站在吴氏身边的穿着湖蓝色衣服的俊俏妇人捂嘴笑道:“小姑的手艺还真是增益了许多,嫁了人就是不一样了。”
吴氏点点头,没听出长孙媳妇儿的画外音。一脸满意的点头称赞:“这手艺确实进步了不少,针脚密实像个女儿家了!”
“以前没见小姑这样手巧,难道是在婆家做的针线太多了?我看着,这料子倒像是陪嫁的呢!”安氏的话让本来沸沸扬扬的堂屋顿时安静下来,大夫人李氏僵了脸。看着不远处坐在门口程家第三代男丁中的儿子。
而此时程家嫡长孙程诺也是双手死死攥着椅子把手,面上装作镇定通红的脸却出卖了他此时羞愤的心情。
吴氏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笑着问着安氏:“你倒是好眼力,稚儿从前的绣功实在是太差了。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到这个模样了。”说着还一脸怀疑又宠溺的打趣程婉瑜:“莫不是小红做的吧?”
程婉瑜又惊又恨,她当然知道自己的手艺有多差。也知道全家人都看得出来,她用心做的衣服是从陪嫁里拿出来的料子改的。
可那又怎么样?这些料子自己穿不了,当年一意孤行跟着崔西敏离开,还不是当成破烂丢在了老房子里?
就算是在稀罕的物件又能怎么样?她的兄长父母可从来不在乎这些,看得见自己的幸福才是重要的。
“小姑!”安氏已经注意到自己惹了自家婆婆的不快,瞧那眼睛都要瞪凸出来了。
她儿子都生了,丈夫又是长房嫡子。她费尽心思得到了婆婆跟太婆婆的宠爱,整个家族里放眼望去哪个女人能做到如此?
如今程婉瑜又拿着两件衣服几双破布鞋想要讨好长辈,难不成她还想回到娘家单过不成?
程婉瑜看着安氏那小心翼翼又费尽心思的‘聪明’的给自己设下绊子,颇有些无奈。
上一辈子就是这个女人成了自己最知心的人,。自己受了委屈回到家里面小住的时候,她因为与自己年纪相仿二人走的很近。
很多主意以及家里面的消息都是她跟自己透露的,更是坚决追随崔西敏的唯一拥护者。当年自己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能够明白这份感情与执着的人只有她。
谁知道后来才明白,她是担心自己回到程家霸占了所有人的宠爱。
她的丈夫虽然名为自己的侄子,却是一起长大情分非比一般的关系。她的婆婆。名义上是姑嫂关系,实际上却情同母女。
自己在程家的地位是独一份,有这么一个大归的姑婆在头顶上压着。她怎么会开心,当然会想方设法的将自己撵走。
程婉瑜微微一笑,对着吴氏道:“我给公婆也做了一身衣服。婆婆的衣服跟娘的是一样的,都是靛蓝色。公公的衣服与爹爹也是出自于一匹,也是藏青色的。”
果然安氏捂嘴一笑:“我就说么,肯定是做的多了才会练得这么熟悉。”
程婉瑜慢慢挪了两步,站在程大财主的身边。继续平和的说道:“那是自然,我若不勤加练习怎么会做的这么好?大过节的,拿什么做礼物孝敬长辈都一样。做好的东西,送给他们有什么?再说了,我给我娘多做了一身品红色的衣服。那可是我最后做的,针脚更比平时还有细密。那可是用银线绞着黑线一针一线绣的花样呢。”
说着胳膊还搭在了程大财主的肩膀上,一边揉搓着一边撒娇道:“我知道爹爹的鞋子最费了,就给您老人家做了五双鞋。你瞧见了五双鞋松紧还不一样呢,现在我手艺比以前强多了。以后您老人家的鞋就包在我这个闺女的身上了,旁人可没有这样的好福气!”
程大财主哈哈大笑,拍拍女儿的手。一脸欣慰:“这就是闺女,养儿子有什么用。连一双鞋都不能给老子做。”
程幼之年纪最小,插科打诨笑道:“妹妹给我做了什么?大过节的,你不是只认爹娘不管兄嫂了吧?”
程婉瑜噗嗤一笑,冲着小翠一摆手。小翠上前翻开另一个包裹,里面有很多的荷包络子。
程家人每人一样,男人一律都是荷包女人都是络子,没有例外。
看着手里小小的荷包,并没有从前那样绣着一个歪歪扭扭的幼字。反而是一枝梅花,翻开里面边上用黑线绣了一个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