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倾洒在大地,在挂满露珠的绿茵上铺上了一层亮色。
陆珊提着放着空碗的小竹兜,张惠牵着二丫,剩下叶梅跟叶德正则一人拿了点农具,一家人齐心协力,收拾完田里就回家。
当然,陆珊是干不了这种技术性活计的,她倒是想下田帮帮忙,但叶德正和张惠死活不让她下田。开玩笑,对于农民而言秧田可是很重要的,让陆珊这么一个只会读书从不干农活的人下田,没准谷种还得浪费,他们今年还要不要插秧了。
陆珊并不知道自己被嫌弃了,没帮上忙她还有点不好意思,看着公婆和大姑姐在田里辛苦地劳作,而体力很好的她却只能待在边上带二丫,这种感觉不太妙。
她从小就在城里长大,虽然吃得苦并不比干农活的人少,但对于农活这种技术性工种,她还真的无能为力。对此,陆珊只能归结于“没有天分”。
要是早知道她有朝一日会成为村姑并嫁到农村,她一定不做兽医,她应该进农业大学继续深造啊!
回家的路上,坐在自家地坝里吃早饭的人看到叶德正这一家子,都纷纷热情地打着招呼。有那好客的婶子或者嫂子,还会拿出自家的瓜果糖饼逗逗二丫,跟张惠说两句家常,最后还笑眯眯地偷看陆珊。
叶梅跟陆珊走在后面,见陆珊文文静静的样子,叶梅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她想那个胡玲玲真是不要脸,都这个份上了还想扒着叶钢不放,见缝插针地给叶家找不快。关键她还把三岁小孩都利用上了,教二丫一个啥也不懂的小丫头叫她舅妈,她也真是不嫌臊得慌!
“那个,珊珊,小孩子家家的话,你可别放在心上。那个胡玲玲啊,她跟钢子真没啥关系,早都没关系了。”叶梅用手捋了捋头发,神情略带尴尬地说道。“你可不兴为了她生闷气啊,不值当!”
“大姐,你想哪儿去了!我也就听过胡玲玲这名儿,她长得是圆是扁我都不知道,作甚要跟她生气啊?”再说了,本来办酒席那天遇到这破事,她是有点生气的,但谁让叶钢早不受伤晚不受伤,偏偏在那节骨眼上受了伤呢!
陆珊脸色不变,在心里补充道。
今天要是不提到这个胡玲玲,说实话,陆珊还真把她给忘了!在l市鞍前马后地伺候了叶钢这么久,她也没想过跟他提起有关胡玲玲的事。也许是这段时间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实在太和谐太好,让她下意识地不想去打破这种平静和温馨。
叶梅见陆珊脸上没有丝毫不悦,这才松了口气,脸上露出释然的表情,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好,我也是怕你多心,毕竟钢子和这胡玲玲确实……唉!”
“大姐,”陆珊偏过头,认真地看着叶梅,一字一句地说道,“以前的事就让它过去,现在,我是叶钢的妻子。其他人怎么想,我们不要去管,也管不了。”
尽管知道叶梅心里的想法,知道她是怕自己多想,从而影响和叶钢的夫妻关系,但陆珊还是不太愿意老提起这个胡玲玲。不是她歧视“鸡”这个行业,在她看来,只要拥有这个行业的职业道德,遵从钱货两讫的规则,那x工作者其实也是为人类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群。
但她从根本上看不起胡玲玲这个人。
或许陆珊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在意这种事,但其实她的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的。尽管她听很多人说过,恋人和夫妻之间,应该看重的是对方的现在和未来,而不是过去。但她现在只想对这句话表示嗤之以鼻的态度。
如果真的对一个人有感情,那么对于他或者是她的过去,只能选择接受和理解。因为爱情,所以不介意,但还是会难过。
好在这个胡玲玲之前嫌贫爱富,并没有看上叶钢,她之所以拖着叶钢,也是性格使然,她非常享受周旋于不同男人中间的感觉。所以,她和叶钢虽然订过婚,但实际上两人并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甚至因为叶钢常年在部队的关系,两人连面都没见过两回。
叶钢跟胡玲玲,应该连小手都没牵过吧……陆珊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她一边若有所思地想着这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一边情不自禁的从空间里找出一把手术刀,默默地插在袖子里。
若是叶钢和胡玲玲真牵过手,或者有更近一步的亲密接触什么的,她是先宰女人的手呢,还是先阉掉男人的根呢?
陆珊摸着手术刀,笑得一脸慈祥。
不过,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眉头皱了皱。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之前的陆珊还一心恋慕薛杭那个白斩鸡、软脚虾的时候,两个人似乎去河边小树林约过会,念过情诗什么的。幸好当时的陆珊虽然一心扑在了恋情当中,却还是很有理智的,她并没有作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这也并不是那个陆珊多么知耻,懂得保护自己,而是她跟明玉一样,非常傲气,不可能将所有的一切都压在一个人身上。薛杭固然是个才子,长得又文弱,符合当下社会美男子的定义,并且他的家庭条件也不差。但在之前那个陆珊的心里,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儿。
薛杭他还不是城里人!
除非他考上大学,否则之前那个陆珊是不可能给他任何身体上的暗示。这也是薛杭选择劈腿的重要原因,面对一个长得天香国色的美人,他看得着摸不着也吃不着,这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男性来说是非常痛苦的。更何况,他还自诩英俊才子,自然不可能吃下这个亏。
陆珊现在想到这个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