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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羡鸳鸯不羡仙。
麦小麦的脑海里,忽然很矫情地出现了这样一句话。
听说鸳鸯一旦配对,就会无比忠贞的在一起,其中一个死了,另外一个也会相思而死,绝对不会像其他动物那样子移情别恋。
而且,它们都是双双对对的一起的,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玩耍,一起抚养孩子……
“真是美好!”
麦小麦忍不住叹了一句。
其实,她也不想自己的爱情变复杂。
但是,命运却一而再的戏弄她。
想到这里,心底黯然,也就伸手想要从轮椅旁边拿水喝,却发现水壶不知道什么时候,松落在地上。
她努力伸手想要拿到它,却够不到,也就稍微的侧身去捡。
结果,轮椅瞬间失衡,导致她重重的侧翻在地上,那水壶也就顺着微微的坡度往下滚远了。
麦小麦极其的困窘想要起身,这个时候,从身后伸出一双有力的手,把她和轮椅扶正起来,然后跑去捡那个水壶。
当他拿着水壶,面对着她微笑的时候,麦小麦的神思恍惚了一下,低声惊呼,“宙斯?”
“亲爱的麦子小姐,你还记得我?”
那个有着极其分明的,偏西方的混血儿面孔,深凹的棕色瞳眸,黑色的头发,体格健壮,浑身上下,充满了男性性1感气息的男人,在夕阳光下,朝她很温和地笑着说。
“我怎么能忘记我的救命恩人呢?”
看到有好多年不见的宙斯,突然奇迹般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麦小麦的心,真是充满各种激动。
“哈哈,我亲爱的麦子小姐,以后不要口口声声叫我救命恩人了,我只是你的朋友而已。”
宙斯大笑着上前,站在她的面前,把水壶递给了她。
“谢谢。”
麦小麦接过水壶,好奇的问,“我还真没有想到,你会在这里出现。”
“我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碰见麦子小姐呢,我真是太开心了。”
宙斯那高大的身子,蹲了下来,蹲在她的面前,棕色的瞳眸充满了友好善意看着她,“用你们华夏人常爱说的一句话,我们真是太有缘分了。”
“呵呵,是呀,华夏那么大,来了,却还偏偏在皇苑,然后我们还能遇上。”
看到宙斯,麦小麦因为开心,也就将之前的烦恼抛开,也就难得的笑了。
她之所以会认识宙斯,是因为当年去美国看程东城的尸体。
当时,看到程东城死成那样子,她一时万念俱灰,想要寻死,也就卧轨,想要火车在自己的身上辗过。
在火车快要到达她的地方的时候,忽然一个男人冲了过来,抱着她滚落铁轨中间……
火车轰鸣地在她的头上通过……
那种要死亡的强烈恐惧感,让她后悔自己居然做出自杀这种愚蠢的决定了。
幸好,火车完全通过后,她安然无恙。
而那个救她的男人,因为覆盖在她的身上,被火车擦伤了。
那个男人,就是现在的宙斯。
当时,他正拿着相机在想要抓拍火车,却不料看到有人卧轨,也就跳下来把她救了。
两人因此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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