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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那姐姐快做,我好想吃!”
普斯也一脸馋样,清澈的大眼睛满是期待。
“首先,你们得有个煲!”
麦小麦突然想到这个最关键的工具。
“什么是煲?”
普斯很不解的问。
“就是能用来盛装东西的,可以放在火上烧的瓦器瓷器之类的。”
麦小麦比划了一下。
普斯摇摇头,“没有。”
“那巧妇也能为无米之炊了。”
麦小麦一脸无奈。
“姐姐,用酒罐行不行?”
普斯指着昨晚那个酒罐问。
麦小麦看着那酒罐,双眼亮了亮,很高兴摸着他的头,“普斯你真聪明,这个你都能想到,这酒罐也行!”
“那我们快点煲汤!”
普斯把酒罐抱了过来,放在她的面前说。
“先得把野鸡的毛拔光,洗干净,切开再说。”
“好,我来给它除毛!”
普斯用稀泥在野鸡身上涂抹了厚厚的一层,生起一堆火,烘烤了一下,然后放地上晾了一下,拨开上面的泥,那毛也跟着全部脱了出来。
“嘿嘿,你这脱毛的方法还挺好的。”
麦小麦大赞。
普斯把野鸡脱完毛后,利落地用他的刀子剖开野鸡肚子,把里面的肠子内脏等掏出来刚想要扔,被麦小麦阻止了。
她可是偏爱吃动物内脏的,扔了可惜。
她和普斯亲自动手,把肠子内脏等清理干净,把野鸡切好,用水洗干净后,放进那已经喝光的酒罐里面。
酒罐她没有洗,还残留着酒的香气。
这用来做炖汤辅料,肯定很香甜。
她指挥普斯架好一个简易的火灶,把装着野鸡和水的酒罐搬上了灶上,盖好盖子。
普斯开始生火。
麦小麦让他先大火烧旺,等到汤水开始沸腾了,就转为小火慢炖。
普斯一一照做。
汤的特有香味从酒罐里飘出来,弄得两个人一边生火,一边流口水。
这个时候,阿比斯也泡浴回来了。
他又换上一身飘逸的麻质长袍,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头发,赤着脚缓缓的走来,一副丰神玉立,翩翩如仙的帅样。
麦小麦看得又发了一下子花痴。
阿比斯也闻到了浓郁的酒肉香气,肚子一阵咕噜噜的响。
他走了过来,疑惑的问,“在搞什么?”
“爷爷,姐姐给我们煲野鸡汤,说很好味的!”
普斯吞了吞口水看向麦小麦,“姐姐,好了吗?我好想吃呀!”
“快好了!熬久一点,汤的味道更好!”
麦小麦其实比他更加想要吃,“你去把碗和勺子洗干净!”
普斯屁颠屁颠的去洗碗。
“对哦,你们这里有没有筷子的?”
麦小麦问阿比斯。
阿比斯似乎不懂得什么是筷子,眨了眨他那双漂亮的棕眸。
那说明没有了。
在土著部落,怎么能期待人家有筷子呢。
更何况,筷子这东西,就只是亚洲人才用的。
她看见旁边有竹子,就用普斯的刀子,利落地削了三双筷子洗干净。
“姐姐,这筷子怎么用?”
普斯很奇怪地看着手里的竹条,又没有削尖,不能刺东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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