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极品老婆妖孽夫>第九十四章 人?吸血鬼?

一天下来,前来医院探病的人络绎不绝,除去家人和同学,绝大多数都是自发而来,要不是医院处于对伤患的安全考虑,血狐狸所在的病房就要被来访者给踏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京城市长的亲临,这是何等殊荣?

殊荣啊、表彰啊要换做以前,对于血狐狸来说,不过是个虚名,别说她压根不会在意,甚至会嗤鼻不如金钱来得实在。可再世为人,还是身处上流社会,这份殊荣便成了那一顶必不可少的光环。而血狐狸做人向来实际,既然有名在前,何不牢牢抓会,还怕哪利不会应运而来么?况且人人都说她必有后福,不活个风生水起、名利双收,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让她再次重生的美意?

只不过……血狐狸瞅了眼堪比小型市场的病房,吃的、喝的、用的,光那一束束的花都可以开花店了。要不是季沐风等人在一旁处理,这些礼品怕是要把整间病房给淹没,却不想忙活了大半天,依旧低估了京城人的热情,最后不得已只好在病房门口挂上“静养勿扰”的牌子。

血狐狸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吐出一口气,累!枪林弹雨都比在这病床上舒服。这世上好人什么时候起这么多了?要不是趁此机会给自己再博个美名,她犯得着在那扮乖卖巧?谁知道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中有多少是存心凑热闹的?

落日余晖之下,打发了一众人去吃完饭,血狐狸总算摸着机会掏出了枕头底下的硬物。

“我去,太特么耀眼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眼晕!珠宝钻石在落日的斜映下璀璨生辉,照得血狐狸夸张地连连遮眼。

看造型,就是一把精美、且价值连城的匕首,可用得着做成这样?当装饰倒真不错,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要来干什么?白眼一翻,拇指轻动,霎时寒光乍现。

“哇哦!”血狐狸双眸一亮,响亮吹了记口哨,这东西,绝对的削铁如泥啊。

问题是,这种危险物品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放到了自己的床头前?换言之,自己的小命正被人攥在手心,她血狐狸什么时候起成了那待宰的羔羊?不管这这匕首是警告还是别有它意,光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再者,将东西放在枕头底下也不怕被人发现?这是算准了自己无碍会很快醒来察觉?若说谁对这具身体比较熟悉,除了自己,剩下的也就手术室里的医生了。这么看来,这间医院,怕真不简单呢。

百转千回中细细看着手中的匕首,在瞄到几个刻痕时哦了一声,相当眼熟啊!这不正是自己之前那把么?虽改头换面,可匕首身上临近刀柄那截有自己亲手刻上的“no。1”字样,错不了,这是自己的东西。是了,那次救月翎翼时为了断身后的尾巴用过,虽说有些不舍,毕竟用着挺顺手,却不想会以这样的方式重回自己的手中。那戴眼罩的黑衣人的确难缠,竟追到这里来了?话说那天他说什么来着,等着他的初拥?

“呸!不要脸的臭男人,装吸血鬼也就算了,这算什么?打算拿钱包养我么?”血狐狸暗啐一声,虽猜不透黑衣人什么心思,可好像、至少到现在还没什么恶意。既然人家舍得,这么好的东西不要白不要。抓起匕首就是一阵研究,不停地用匕首撬着鞘上的宝石,“土豪啊土豪,有钱不带这样玩的。直接把钱给我多实在?这一颗颗给挖出来得多费劲?不知道我是伤患啊!”

门口站了一会的阎非墨哑然失笑,想过血狐狸拿到这把匕首时的千百种可能,就是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想着把上面的珠宝挖下来卖钱!

“我靠!怎么镶上去的?使了吃奶的劲还纹丝不动?尼玛!这好比一只肥美的烧鹅摆在眼前,香脆诱人、馋涎欲滴之下明明唾手可得,结果一张嘴发现没牙!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看着发牢骚的血狐狸将一头短发揉成鸡窝,一脸抓狂,阎非墨心情大好,看吧,他就说这表情会精彩纷呈嘛。

“嘶——”薄薄的刀片入肉无声,两秒过后,食指的切口才渗出一抹鲜红,反观匕首,干净如初,泛着冷冷的光华,“好宝贝!以后就跟着我扮猪吃老虎吧。”

并未在意出血的伤口,赞起了锋利的匕首,可想这匕首是得了她的心头好。看到这里,阎非墨唇角微勾,满意点了点头。

一赞过后,那抹血腥味在感官中无限放大蔓延,血狐狸心下一惊,垂眸一看,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她这是眼花?血迹犹在,舌尖轻舔,清甜可口,食指依旧白净、完美如初。

等等,血腥味清甜可口?如果看到伤口愈合带了几分惊喜,那现在就惊悚了,不由想起了下午和月翎翼之间的对话。

“有什么话就说吧,现在没人。”血狐狸看了眼欲言又止的月翎翼,笑说,“查到蛛丝马迹了?那是好消息啊。”

“安秀,我没用,关于艾瑞克的资料有限,除去大家都知道的,再深的就挖不出来了。”月翎翼打开电脑,惭愧地低头,“不过,虽然他行踪成谜,但是却有报导说这些年一直周游列国四处行医,而且我查了一下这些年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每年都会回来,而且……”

“而且来的时候正好值我母亲的忌日!”如果真的对尹千月恋恋不忘,那么回来的目的可想而知,倒是个痴情种。

“是。”月翎翼推了推眼镜,安秀就是安秀,什么都瞒不过她细密的心思。

“这样啊……”血狐狸勾唇浅笑,又是临近尹千月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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