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误嫁妖孽世子>第七十二章 血书

十余人一路直奔峡谷去,山道窄且崎岖,晨雾里好巧不巧还下了一场淅淅沥沥的初春小雨,生生令几人的行路速度给缓了下来。

司空翊英眉紧皱,身后一队人马都是从成王府带来的亲信,虽没有老何那几个得他重点栽培,但依旧比帝京那群花拳绣腿充数以求一朝戎马加冠封冕的世家子弟强得多。他微蹙眉间,已有一人策马赶上询问道:“副将军,前头泥泞,是否需要另探捷径?”

一眼便能望到山路的尽头雨点在地上汇成了积潭,他们出事倒不怕,就怕大将军把全部希望押在他们身上去解边城百姓于水火,到头来反而他们比大军慢到,那不仅丢了脸,还是以边城数万百姓的生命作代价!

不过看起来,边城遭围攻长达月余,城内百姓都被迫上了城楼应战,想必现在活着的人数,估计万数也不足了。

想到这里司空翊便不能冷静,他抬头看看天,雨水顺着他的面颊流下,间或挂在眼睫上,忽有些晃眼。

男子眉头成了川,却扬起鞭子狠狠抽了胯下战马。马嘶惊起时,他已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只留下一道声音清晰入耳。

“峡谷虽险,但这雨不会引起山路滑坡,赶在大雨到来之前出谷,赶在天黑之前进城!”他说得急,身后众人的马却比那语调还快上一分,几乎最后一个字刚落,身后十余人已经跟上了司空翊,适才慢下来的那道黑色长线,再度迅速而果断地冲进雨幕。

雨势渐急,一阵噼啪打在人的脸上,因为奔得快倒有些疼。十几人几乎是眯着眼在策马狂奔,雨水沾湿了眼睑,乌发全部贴着脸庞,或黝黑或白皙、或粗犷或精致的五官在此时毫无区别,人人狼狈,却人人坚决。

司空翊一马当先,近晌午的时候,狂奔数个时辰的马蹄一软,踩进了早就松软不堪的淤泥里,他心一凛,在战马还未跌下之时俯身抽剑重重插在地上,胯下黑马因他这一撑,勉强定住了力。

“好小子,”司空翊忽一笑,雨水顺着嘴角滑到微有些缺水干裂的唇侧,“进了边城保管给你吃好喝好,现在可千万别倒下啊。”他说着,人有些疲倦,行军近二十天几乎没有好好合过眼,此番剧烈颠簸他本也能撑住,但可惜身上带着蛊毒,他总控制不住自己的精神趋向于混沌。

黑马似乎能听懂他的意思,蹄脚晃了晃,终是没有跌下去,反而颤颤巍巍抖了抖,马身再度站得笔直。它鼻间喷了两股子热气,一连串呼哧呼哧的声音,引了身后其他战马的闷声应和。

再抬头,男子依旧高坐马上,黑甲被雨水洗刷得干净,锃亮如星。

不多时几人便顺利出了峡谷,再过青垨草原,边城便能看得仔细了。司空翊抬眼见茫茫草原上寸草全无,心下已经明白这片土地上,曾被众人铁骑践踏,如果不是因为草原辽阔无法掩藏,黄沙人一定会选择在这里设下埋伏。

几人顾不得短暂休息,只在马背上一边疾驰一边啃了几口干粮。烙饼粗糙,他们便仰头和着雨水一起吞下,司空翊同样如此。

还记得在成王府的时候,宋歌看他锦衣玉食总觉得他是个养在金山银山里的娇惯子弟,殊不知他也一样可以做天下男儿都能做的事。

他喜干净,但尘土满面月余不更衣,他也从不在意。

他喜慵懒,但军纪森严以身作则,他照样也能板起面孔喝声连连。

他喜精致,但军中粗糙生活枯燥乏味,他依旧甘之如饴。

他从来有两面,在帝京他便呈现世家子弟该有的模样,可在边关就不同,他身负百姓性命,身负帝京皇命,身负整个国家的安危。他守住了城,便等同于守住了千里之外她的家。

哪天定要带她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司空翊唇角带笑,不用猜便知道,她一定更喜欢他如今这副脏兮兮又狼狈不堪的模样。

“副将军,”还是先前询问司空翊的那个名叫余良的男人,“青垨草原过了敌军便很容易发现我们的寻踪,要不要传书给边城统领,里应外合好让咱们进城?”他的担忧是正常的,青垨草原上没有黄沙人埋伏,那是因为他们也会担心帝京二十万头阵大军强势压来会掀起一场大战,所以他们现在的主要目的是攻破边城。

边城是边关第一大城,进了城他们就能反攻为守,一方面可以抵抗帝京队伍的攻击,一方面又能长驱直入,从边城一路往下直捣帝京去。

这样推算下来,黄沙人很可能日夜围着边城,他们区区十几人要想万人阵中穿过进入边城,简直是天方夜谭。所以余良想着,飞鸽传书边城统领,让他们开了城门和敌军来一次正面对战,这样自己这里的十几人才能趁乱过去。

司空翊听了却直接摇头挑眉反问道:“开了城门,不就等于放敌军直接进城?”他这么说,却忽然抬手示意余良取了飞鸽出来,“立刻写信,就说咱们先头部队十余人今夜便能抵达边城,叫边城统领秦怀远择子夜之时开城中侧门。”他说着,眉却蹙成了一道直线。

“啊?”余良大大震惊了一把,搞不懂司空翊这是什么意思,他和余下众人面面相觑,都有些哭笑不得。

开城门是冒险,可能他们几个还没到城口呢,敌军就已经进了城,这无疑是致命的。所以余良说归说,也没奢望司空翊会同意。的确司空翊没有同意,他甚至直言这是“放敌军进城”,可是为什么,他先言辞反对了这一说法,下一瞬又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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