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血色之都>13 温柔乡

楚向宇给袁靓打电话时有些心虚,袁靓在电话里语气依旧温柔,但楚向宇明显能感觉到她的犹豫与失落。

袁靓老家在乡下,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所以她也是个踏实的女孩。

她还有个弟弟,在本市读大学,袁靓工作后便负担起了弟弟的生活费,她上班的地方是一家广告公司,她在里面美其名曰是设计师,实际上就是个绘图员,新人没资历没名气,被老板训斥,被客户挑三拣四是常事,经常加班,工资里却从没见过加班费,收入不高,自己生活加上资助弟弟,一个月基本攒不下什么钱,所以她的理想就是找个坚实可靠的男人,两人一起奋斗,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楚向宇打动她的便是见义勇为的性格,女孩儿心中都有个英雄梦,有句话说的很贴切,才女的梦想都是做压寨夫人,袁靓也不例外,她对楚向宇的第一印象就是直率、热心,外加上楚向宇确实挺帅,挡在她面前的样子也给她一种很可靠的安全感。更多更快章节请到。

女人是感性动物,一旦动心,在这方面往往要比男人更加果决,所以她根本没对楚向宇过多了解,便毅然投入了他的怀抱,但这几天接触过后,她却觉得,自己似乎看不透楚向宇这个人……而他……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尤其是这次,只是匆匆说了一句:“晚上估计不回去了……”便直接消失了两天两宿,而且打电话也不通,这实在让她无法接受,虽然天生柔弱的性格导致她不会对楚向宇发脾气甚至质问,但却让她隐隐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第一时间更新

到了下班时间,袁靓难得的按时下班一次,心情却有些阴郁,微颦着眉若有所思的向公司外走去。

远远的,她看到公司大门站着一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一束玫瑰斜靠在一辆宝马z4上,几乎所有进出的员工都会谄媚的和他打招呼,他却待理不理的,下巴微扬,脸色高傲。

袁靓皱了皱眉,这人是她公司老板的独生子,叫沈经纬,一典型的纨绔富二代,最近不知怎么就缠上了自己,隔三差五的送花、请吃饭,今天守在这里,估计又是冲着自己来的。

她对沈经纬不太了解,虽然恋爱经验很少,但她知道,想要踏踏实实的过日子,门当户对也是必须的,这也是她会选择楚向宇的原因。

而且她还听一些同事说过,沈经纬是个花花公子,而他眉宇间那股轻浮自傲,也让她对这个公子哥提不起好感来,所以每次她都是婉言拒绝,为此还有些与她年龄相仿,但却一心想钓金龟婿的女同事在她背后冷嘲热讽。

沈经纬有个富二代的通病,牵着不走打着倒退,说白了就是跟驴差不多,玩腻了主动往上贴的,遇到袁靓这么个不假辞色的,反倒激起了他的兴趣,最近一段时间一直粘着袁靓,好在他纨绔归纨绔,却也自恃身份,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

见到袁靓出来,沈经纬精神一振,整了整衣襟,捧着鲜花上前:“靓靓,情人节快乐!”

袁靓想躲已经来不及了,有些尴尬的说:“沈公子,离情人节还有一天呢……”

“只要有你在,每天都是情人节!”沈经纬目含深情,边说边按下了遥控,z4的车篷缓缓降下,999朵玫瑰布满了车厢,整台z4如同一辆花车。

沈公子心中得意,无数少女都被他这一招感动的泪眼盈盈、以身相许,他相信袁靓这种农村出来的小丫头不可能见过这种阵势。

果然,袁靓眼中闪过一丝炫彩,鲜花确实对女人杀伤力极强,但袁靓精打细算的日子过惯了,第一反应反而是:真败家,这得花多少钱啊?省下来能交俩月房租吧?

沈公子要是知道袁靓的想法肯定气的吐血,可惜他不知道,他还等着袁靓感动的投怀送抱呢。

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靓靓,我来接你了……哎?这位是你同事?”

说话的正是楚向宇,穿着一身半旧的夹克,下面是带补丁的牛仔裤,安踏运动鞋,整个一小混混的打扮,就这身还是赵军借给他的,他原来衣服早烂了。

沈公子无视楚向宇,继续满含深情的说道:“靓靓……”

袁靓挎住楚向宇的胳膊,小鸟依人般把头往他肩膀上一靠,说:“沈公子,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大宇,这是沈公子。”

楚向宇一伸手:“你好,我叫楚向宇。”

沈经纬眼中闪过一丝杀气,理都没理楚向宇伸出的手,说:“呵呵,靓靓,别玩玩这种小把戏了,这种小混子怎么可能配得上你?他一年挣的,连我个车轱辘都买不起……”

“沈公子,请你放尊重些,钱并不能代表一切。更多更快章节请到。”袁靓语气不悦的打断他,楚向宇咧嘴朝沈经纬一乐,挎着袁靓就朝外走。

沈公子有些发愣,边上路过的公司员工窃窃私语,这种当众被拒绝的滋味他还是头一次体会,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仿佛都是嘲笑。

正当他犹豫着自己是不是再争取一下,耳边传来袁靓的声音:“你看,人家还给我送花呢,你要再夜不归宿,我就甩了你……” 顿时怒火中烧:我艹,敢情都都被人睡过了?小婊砸……一把将花摔在地上,刚要回头放两句狠话,扭头一看,楚向宇直接奔他z4去了。

他一纳闷:这货想干嘛?就见楚向宇伸手从他满车厢的玫瑰花丛中抽了一支,顺手又掏了十块钱扔进去,对袁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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