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样是荒野、军营、城池,异地却没有太明显的异样风情,距离恒州城不过一二十里的地方,两颗脑袋从草木丛中探出头来,两双黑曜石般的眸子盯着恒州城与城外的契丹军营,贼亮。> 其中一颗脑袋看了一眼天‘色’,低声对另一颗脑袋道:“已经十二个时辰了,该‘摸’清的东西都已经记载下来,皇甫将军还在等我们回去,该走了。”
另一颗脑袋再度确认了一遍面前那张写满字迹、绘满线条的纸,点了点头,“走。”
全身伪装的两人悄然离开原地,一路抹去痕迹,什么都没有留下,直到距离藏匿之地近十里的地方,两人才从隐蔽处牵出马匹,纵马狂奔。
旁人很难想象,如今已是统率五百人官居指挥使的两人,会如此冒险潜行到距离恒州不足二十里的地方,去近距离查勘城外的契丹军营。
脱离了城外契丹军的游骑探察范围,两人稍微松了口气,其中一人有了说话的兴致,对身旁的同伴道:“有了这份地图,契丹营地虚实便一目了然,大军来奔袭时,就能把握好时机,在其防卫最松懈之时,从其防备最薄弱之处,突进营中,从而一战功成。若是战事顺利,咱俩怎么也得算个头功?”
同伴闻言嗤笑道:“安大头,你满脑子都给军功塞满了吧?”
“赵铁头你别嘴硬,难道你就不期望这份军功?”先前说话的人反‘唇’相讥,“现如今渤海战事形势愈发明朗,依我看,大军得胜而归是必然之事,到时候你就不想锦衣还乡?”
说话的这两人,正是安重荣与赵弘殷。> “衣锦还乡?”赵弘殷咀嚼着这个词,出乎安重荣意料的摇了摇头,好似是自言自语道:“仅是如此吗?”
安重荣不解其意,纳罕道:“难道你还有更大的野心?”说罢,竖起大拇指,啧啧道:“想不到啊赵铁头,你竟然是个有大抱负的,我以前怎么不曾发现?”
赵弘殷自嘲一笑,“大抱负?我只不过不想被遗忘罢了,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总得要被人记住,才不枉大丈夫七尺之躯。”
这样的回答让安重荣深为赞同,他点头道:“是得如此。比起衣锦还乡,青史留名,的确听着都叫人多了几分豪气!”
赵弘殷仍旧是摇头,好似安重荣完全没有理会他的意思,他的神情如这荒野一样寂寥,双眼却有着闪耀的火光,他接下来的话,让安重荣怔怔无言,“身为军士,沙场征战,流血立功,保家卫国也好,换得功名富贵也罢,都是宿命。然而军士却太过孤独,我们征战、流血、死去,为这个国家奉献一身的力量和热血,又为人主耗尽一生韶华,却不为生民所见。十万将士,战死沙场,绝大多数了无痕迹——没有荣耀,没有歌颂,伤残退役,然后潦倒一生,最终被忽略被遗忘。每一场征战,都有数不清的大好儿郎,马革裹尸,锦袍加身者百中无一——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到最后,只有军人能够记住军人,只有同袍能记住同袍!那些居庙堂之高的道德夫子,那些处江湖之远的寻常百姓,哪知谁家子弟,为他们战死在异国他乡,临了只不过一抔黄土埋白骨?这天下又有几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了解他们的悲欢离合,在乎他们的爱恨情仇?”
抬头望天,赵弘殷咬牙道:“这不公平!每个儿郎,都有自己的青梅竹马,都有自己的白发双亲,都肩负家人的希望,怎能被如此漠视?”他深吸了口气,目光坚毅,“所以我要出人头地,我要被人们记住!”
安重荣看着眼前这位近乎朝夕相处的袍泽,第一次发现对方有些陌生。然而赵弘殷的话,却让安重荣陷入沉思。
等他们安然与行军路上的皇甫麟汇合后,恒州战役就此进入转折点。
......
与恒州战场局势的柳暗‘花’明不同,通水河谷的战争已进入一个死胡同,并且情况在不断恶化。
原本契丹兵力就占优势,百战军依仗其将士素质与装备优势,才将局势稳住,然而当契丹援军赶到后,面对共计超过五万战士的契丹军,百战军每多战斗一刻,损失就不可抑制重一分。
虽然通水河谷地势狭长,各部可以轮换休整,然而这种休整却是相对的,契丹军新鲜血液的汇入,让百战军每一个将士,都在一刻一刻疲惫下去。
将士疲惫,也就意味着战力下降,伤亡增多。而得不到补充的百战军,将士只能是越打越少。能没有被契丹新生力量给以雷霆之势击溃,已经是百战军各部将士拼死力战、苦苦支撑的结果。
然而任谁都知道,这种支撑是有限度的,弦绷得愈发紧了,终会有断掉的那一刻。
满身血污的丁茂被从前头轮换下来后,他顾不上细细包扎伤口,亟不可待跑到李绍城面前,既怨且悲道:“副帅,撑不住了!再这样打下去,想撤都撤不了,收手吧!”
李绍城没看丁茂,冷冰冰道:“你部伤亡几何?”
“我部参战两千七百余人,现在还能战斗的,已经不足两千人了!”丁茂哭丧着脸道,“副帅,百战军可是军帅的老底啊,打这样的仗,被这样消耗,没有道理啊!”
“道理?”李绍城冷笑一声,指着战场,“孟平所部,一日作战六个时辰,其部陷阵士横冲都五百人,现在已只剩下百余人!你倒是去跟孟平说说,什么是道理?”
“副帅......”丁茂急的差些哭出来,只觉得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