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戒指>第四十章

于是两人吃完早饭就立刻收拾东西退了房。韦慎之的车在韦家总宅的车库里,肯定是不能现在去取的,于是两人又坐了出租车。韦慎之先让司机往城外郊区开。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荒凉,韦慎之指挥着司机左转右转,终于停在了一处无人的小径。这条小径是青石板铺成,横宽不过一米。青石板面已经磨得坑坑洼洼,还有被雨水、风沙侵蚀的痕迹,仿佛已经存在了上百年。而小径的本身则通向茂密的树林,一眼看过去竟看不到尽头。

韦慎之和埃德加将汽车后备箱里的行礼搬了下来。那几个大箱子看上去极为沉重,因此出租车司机也下去准备帮忙,却被韦慎之拒绝了。他归置好了行礼,付了车前,并向那司机道谢,那司机便也上车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又回头看了看这个这个地方。这片林子青葱而茂盛,与几公里外成片成片的制式别墅、更远一些的化学工厂和被污染的荒芜的土地比起来,竟然不像存在于同一个世界里。……不,不仅仅是工厂与别墅,连周围的农村都与这个林子格格不入。而那一条小路更是多了些古朴的意味,仿若被时间的沧桑遗忘了一样,永远保持着古老而盎然的生机。

就这么想着,他慢慢驶出了那片土地,没过多时熟悉的公路便映入眼帘。他忽然想着再转回去找找来时的路,映入眼帘的倒是只有苍翠的树林,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个美丽的小径了。

行李箱的滑轮碾过小径,发出突兀的声响。而林间气息的鸟雀也因此而惊起。埃德加跟着韦慎之一路走着,慢慢的走进一块宽阔的草地,草地上盛开着不知名的野花,还有一些小兔子。这些毛绒绒的小生物却根本不害怕人,反而亲昵地贴在韦慎之的脚边,时不时舔舔他的皮鞋,似乎在表示友好。韦慎之宠溺地笑了笑,抱起了一两只,冲着惊讶的埃德加挑了挑眉毛。

“这些兔子是我祖母养的,很有灵气,一点也不怕人……不过,你可不要踩着了。踩着的话,祖母会生气的。”

埃德加低头看了看围着自己转圈的几只小东西,说真的他还没受过这种待遇——美国的兔子根本就是见人就跑。不过,好在他是生人,身为血族身上又有一些小动物害怕的气息,所有小兔子们只敢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倒是没有一只跑上前来。

两人继续向前走着,不多时树木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则是许多高耸的修竹,而竹林的中央就是一座古朴的宅邸。这座宅邸并不像是寻常的中国古宅,雕刻着花鸟虫鱼、山水人物,再辅以透窗回景,每一个角落都被装饰雕琢得美轮美奂、尽善尽美;这座宅邸让人心生宁静安详之感,仿佛只是注视着它,灵魂就能得到洗礼,在这片世外桃源一样的土地永生。

韦慎之抬头,望着中央那块不大不小的匾额,狂草的字体写的是“司云”两字的繁体。相传古时有司云道长自冰崖飞升而去,故而“司云”两字流传下来,意味司掌白云、羽化登仙。而他的祖母韦司云的确没有辱没了这两个字。在韦家数代天师里,她已经是极为出色,无奈生不逢时,她的能力已经无法得到施展。而韦司云也不因此而萎靡或者怨恨。她施展九宫迷阵,于韦家古宅四周画下阵法,将一块土地自外界中隔离开来,而阵图内的所有生物也得她法力灵气的滋养,因此树木郁郁葱葱,鸟兽可聆人语。

从此以后,无论外界的时光怎样飞逝,无论外面发生了怎样沧海桑田的变化,韦家祖宅的方圆数里依旧安静祥和,还保持着民国三十三年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当年坐镇韦家的,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少女,而如今依然留在这里的,却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韦司云听闻响动,慢慢自宅中走了出来。她穿的还是民国时期的服饰,深蓝色的旗袍上点缀着洁白的梅花,而脚上则是一双寻常的丝头布履。雪白的长发在风中轻轻地摇摆仿若飘摇的落雪,手中提着的利剑映衬着寒冷的天光。她看上去至多不到五十岁,眼角和额头上已经有一些皱纹。然而那双修长的眼睛和柳叶般的眉毛却如同当年一样,让人不禁联想到她年轻时的样子,该是多么的风华绝代。

“奶奶。”

韦慎之放下行礼,上前走了几步,竟然单膝跪地,恭敬地跪在了她的身前。看着自己的爱孙,韦司云锋利的眉梢才终于缓和了下来。她俯下身扶起韦慎之,有些苍老的手抚摸着他的脸颊,“慎之,你回来了。”

“奶奶,对不起,一直以来都让您担心了……”

“说什么傻话呢,孩子。”她揉了揉他的肩膀,仔细端详着他的脸,“嗯……和上次比起来,似乎又瘦了点……是没有好好吃饭吗?还是吃不惯洋人的东西?”

……

埃德加看着祖孙两人嘘寒问暖,很有礼貌地站在一边没有打扰。等到祖孙俩终于分开了,韦司云的目光才转移到了他身上,一下子又变回了之前的寒冷。埃德加眯起了眼睛,因为他发现她的气息骤然一变——刚才还是一个慈爱祥和的长辈,转眼间就变成了一柄闪着寒芒的利剑,就像她手里拿着的武器一样。一股沉重而冰冷的压迫扑面而来,若是寻常人恐怕已经吓得腿软。这一刻,那双修长的眼睛里闪动着冰冷的审视目光,仿佛要将人的心思掏出来摆在光天化日之下,而枝节末梢的想法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沐浴在这股威压之下,埃德加依然微笑着,什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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