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食味生香>二百二十三 玉镯

大妞这块帕子绣了好几天,先前怕绣不完,还想带到铺子里去绣——可是一琢磨,带去铺子里,也不大妥。一来铺子里生意近来特别的好。别的铺子可以说生意好是件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可是对于医馆药铺来说,生意好就意味着近来时气不好,病人暴增,不能算是一件好事。

总之现在铺子里忙乱不堪,带去铺子里她也没空做活,还有可能弄脏、弄丢。

还是放在家里吧。

不过事实上的进度比她预料的顺利得多。桃花的指点非常有针对性,大妞绣帕子的时候她也在一旁做活,给她打下手,不失时机的提醒她该换线了,该提针了等等。熟能生巧,花瓣的绣法、用针、换线这些都是一样的,绣完第一片花瓣之后,其他的就熟练多了。两朵紧紧相依而生的并蒂莲花,一起开放,一起凋谢,结出莲实。

以前大妞觉得这些成双成对的寓意都是些无聊的俗人相信的。可是现在她在绣这个时候,心里也忍不住会想,希望青姐和李世子能白头到老,一直恩爱不变。

抱着这样的心愿,她越绣越认真。最后整张帕子绣好了,她自己提起来看的时候,都能发现之前绣的和最后绣的地方有区别。

以前她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但现在能看出来了。

大妞有些感慨,原来她的手也不是那么笨,也能绣出这样完整、象样的花。虽然一开始绣显得不平整,线有时候抽的松,有时候扎的紧,因此布面显得凹凸不平,不过后面看起来就好了,针脚均匀,花形显得流畅美观。

以前她从来没有静下心来,想那么认真的绣一样东西。

上次有这样的心思,是想给陈公子绣东西……好吧,他不是什么陈公子,他是未来的姐夫了。

可是那时候她还没开始动手绣呢,他就离开七家镇了。现在绣东西,是为了阿青姐。

“可是前头绣的不好,和后面的看起来不大相称。”

乍一看看不出来,仔细看就能看出来了。

“放心吧,只要是姑娘亲手绣的,大姑娘一定喜欢。”

“有点不好意思送她这个……要不跟她讲,就先把这个放起来,可不要拿出来用。万一被别人看到了,一定会笑话的。”

大妞倒是不怕人笑话,可是阿青姐要嫁进郡王府那种地方,拿出这么一条帕子来用,郡王府的人还不得嘲笑她啊?

“我要是大姑娘,收着这个也不舍得用,八成会放在抽屉里,看着这个就会想起姑娘来。要是拿出来用,一二年就用旧、用朽了,那多可惜。”

阿青姐还真有可能这么做。

大妞用帕子包着镯子去找阿青。大妞虽然不懂玉石珠宝这些,可是这镯子看着就象水一样有着淡淡的融光,宛然剔透,看着就让人喜欢。虽然张伯给了她,她戴上也好,砸了也好,都随便她了。大妞平时要干活儿,哪舍得戴这么娇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张伯说这镯子是以前家里的东西,大妞倒想把一副都送给阿青姐。可既然是以前家里的东西……那自己就留一只,另一只给阿青姐,她们虽然不是亲姐妹俩,可就算是亲姐妹俩也不过如此了。

阿青正坐在窗前写字,看见她进来,笑着放下笔:“怎么这会儿过来了?”

“你不用理我,把字写完咱们再说。”

“已经写完了。”阿青每天练字的习惯再忙也没有丢下,因为习惯了,要是不写反而觉得不自在。

大妞凑过去看了一眼:“姐姐的字写的比以前还好了。”

“你呢?”

大妞摸摸头,厚着脸皮说:“我也没撂下啊,每天都动笔。”

确实,每天药铺的一笔笔进出,开出去的方子她都要留个底。这么一天下来,写的字可比阿青在家里写的字要多得多了。就是那字……都快草的飞起来了,除了她自己,杨威大约还能认出来,振武就完全看不懂她写的什么了,直说姑娘这笔字大有师傅的风范,都说郎中开方子字写得草,她还没当上郎中呢,一笔字倒是很有郎中的神韵了。

自己的爹,大妞当然了解。他自来写字就是那样儿的,不象别家坐堂的郎中,开方子就是为了卖自家的药,写的那字只有自家的伙计认识,如果病家拿了方子想省点钱自己去别处抓药,那药也是抓不来的。

“我写的字是不太好……”大妞说:“不过以前我学认字的时候,阿青姐你就跟我说过,学写字就是为了能以后用得着,当时我总想贪玩不想学,可是现在真的用上了。我爹是个甩手掌柜,一点儿小事儿都不做,杨威和振武还做不来,我一开始记这个还出过错,现在已经记熟了。要不是当年你督促着我认真学写字、学算术,我现在真的要抓瞎了。”

“那是你自己聪明。”

阿青看着大妞。

这一两年间,大妞也和刚来京城的时候完全不同了。她的个子更高挑了,脸庞红扑扑的,头发每天就束个髻,在药铺里还用布帕包起来。穿的衣裳裙摆比一般的裙子稍短,袖口收的紧,因为长时间站着、做活,桃花给她做的鞋也没有什么花巧,但底子都纳的厚,软和,让她尽可能穿的舒服不会累脚。

她和一般的未出阁的姑娘不一样,很有几分现代职业女性的干练爽朗。整天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医馆药铺这种地方更能见识人间百态,大妞已经不再是两年前那个懵懂粗鲁的乡下姑娘了。她更懂事了,更能干了,也更让人喜欢。

阿青有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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