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队出了逃兵?”站在长城的垛口上,孙元皱起了眉头:“逃跑的究竟是什么人?”
他心中也是奇怪,宁乡军的士兵成分简单:宁乡的卫所兵、前农民军的俘虏。这些人可谓都是完全依附到自己身上,与自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且,现在的明朝实行的是严格的户口制度,没有官府和衙门开具的路引,逃兵走不出一百里就会地方巡检司的人抓住。
这里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区,不像河南、山、陕,明朝政府的基础组织还在,尚未糜烂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再说,部队驻扎在宣府镇之后,军中的将士个人都升了官,可谓是皆大欢喜,已经有将士琢磨着将家小从南方接来,在京城安家落户。孙元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放弃宁乡军安生日子不过,而是要迢迢万里逃回江南去。
宁乡自从崇祯十年大年初四进驻渤海所之后,迄今已经一年半了。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孙元学着古人的样子蓄起了胡子。大概是因为现代人的洁癖所至,他留的是短须,只上嘴唇上浅浅的一撮,可即便如此,还是让他感觉很不自在。不过,却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只有太监才是不留胡须的。身体发肤,得自父母,不能有丝毫损伤。若剃得光溜溜的,还不被人笑话?
因为留着胡须,又经过了一年的北地风霜,让他的面庞变得黝黑粗砺,这一皱眉,却显示出一丝威严来。
“是的,有人逃了。”韶伟羞得脸都红了,一脸屈辱:“逃跑的人是京城人氏。”
“京城人氏,那就难怪了。”孙元恍然大悟,宁乡军总共只有两千来人,兵力不足。据真实历史记载,就在今年秋季,建奴就会大举入寇,第三次入侵明朝。说难听点,他也摩拳擦掌要在这场空前大战上干上一票,捞些功绩,也好升官发财。最好是搞个总兵之类的官当当,给手下弄一块远离战争的地盘修养生息。
只不过,宁乡军的兵力实在薄弱。而这次建奴入寇至少有十万人马,其中大约有两三万建州八旗。单靠这两千人,是不够的。因此,当军队在渤海所驻扎下来之后,孙元日思夜想的就是扩编部队。
无奈渤海所纯粹就是一个军事据点,辖地里根本就没人口。而京城人眼界高,又瞧不起粗鲁不文,且没有前途的大头兵。所以,在这一年以来,宁乡军所能招募的新兵并不多,且多是无家无口的流民,总数超不过两百。所以,宁乡军的扩军计划进行得很不顺利,部队依旧维持两千多人的规模。
说完这句话,孙元心中一动,忍不住问:“不会是刘明吧?”
说起这个刘明,孙元的印象还是非常深刻的。这人是他开始带部队以后第一个主动前来投效的。而且,这人以前在私塾读过几年书,据说已经过了府试这一关,但可惜死活也中不了秀才。此人又非常机灵,是军队难得的知识分子。
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孙元对这种能够读书识字的士兵还是非常看重的,也将刘明当成未来的中级军官来培养。所以,就将此人放到韶伟那里,准备锻炼一段时间,等到在战场上见了血,就可以大用了,这也是对韶伟这个大舅子的关照。
却不想,宁乡军中所出的第一个逃兵竟然是他。
韶伟低下头:“正是他。”
“什么,逃兵竟然是刘明!”旁边的军法官陈铁山大怒,呵斥道:“韶伟,你带的好兵,还我士卒,还我干部!”
这个刘明因为文化程度高,前几日已被选进夜校重点培养,陈铁山平日里也在夜校做教官,对这人也非常欣赏。听到说他竟然做了逃兵,立即恼了。
韶伟以前是什么任务,被陈铁山一通呵斥,也火了,叫道:“****法官你欣赏那刘明,咱们可都是知道的,只可惜你却看走了眼。这鸟人虽然读过几年书,可却是个贪懒好耍的废物,连个队列都走不好,一遇到越野行军,还得老子架着他跑。这种人上了战场,也就是炮灰。”
“军法无情,韶伟,你的责任咱们等下再算。”陈铁山丢下韶伟,森然对孙元道:“将军,请派两个士卒随末将出去,三日之内,定将那个逃兵捆回军营里来。”
孙元摇摇头:“人都走了,说不准此刻已经进了京城,人海茫茫,还怎么找?此事的责任在军官。”
“是,将军。”陈铁山脸一板,正要宣布军法。
这个时候,一个士兵跑上城来,朝孙元一拱手:“将军,有个京城人氏过来投军。”
韶伟恼怒地一摆手,气愤地说道:“去去去,我们宁乡军和侍侯不起京片子大爷,不收。”
那士兵一脸的诡异,却不走,只拿着眼睛看着孙元。
孙元心中奇怪:“怎么了?”
那士兵:“将军,此人我们也不打算带来见将军的,只不过,人家死活也不肯走。还说是那逃兵刘明推荐过来的,说是刘明家中有要事,不得不脱离部队。他作为刘明的老师,愿意过来顶替刘明为国家为将军效力,至于刘明所应该受的军法,他愿意承担,只希望能够留在部队杀鞑子。”
“刘明的老师……”众人面面相觑,一个逃兵跑了,竟然推荐他老师过来顶替,这事听起来怎么那么荒谬?
那士兵说完这话,又道:“还有这人好生奇怪,小人也不知道该不该引来见将军,这才过来禀告。”
孙元:“什么地方怪了?”
士兵:“一是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