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的时候,骑兵们不服,还和部队其他弟兄打过几架。但后来因为饿得实在没力气,也懒得打了。
再看跟随自己一道来天雄军的三十个兄弟,都已经瘦得颧骨高高坟起,头发胡须又脏又长,扭结打结,如同乞丐。
要知道,以前的宁乡军骑兵是那么的骄傲和混蛋,一个个看人眼睛都是望天的,身上也收拾得干净利索,讲究点的人,头上还扣着一顶貂帽,帽子上还插着一根野鸡尾羽。
如今,他们的眼神已经呆滞麻木了,已经泯然众人也。就同……同大明朝边军吃了败仗的士兵没有任何区别。
这还是宁乡军,还是我的骑兵吗?
汤问行心中一阵发冷。
也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少天,期间,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正经吃过几顿正经粮食,战马都在拉稀,已经没办法打仗。大军总算在一个镇子驻扎下来,据说,建奴大军就在前方。
“先驻扎在这里,粮食的问题,某再想想办法,各军大将先约束好部队。”节堂设置在镇中一个小乡绅的宅子里,卢象升的黑脸又瘦了一圈,但声音依旧清亮:“此地叫贾庄,据说建奴奴酋多尔衮和多铎、阿巴泰两路大军已经合流,须防备他们突然杀到。不过,各位也无需担心,高起潜已亲率一万关宁军驻扎在距此五十里的鸡泽县城。我两军正好互为犄角之势,相互呼应。”
“贾庄!”汤问行一惊,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了摸怀中的一个锦囊,然后摸了出来,偷偷看了一眼。
上面霍然写着“贾庄”二字,正是孙元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