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如果我曾路过你的心>第12章 : 举手之劳无足挂齿

我虽然很喜欢,可是我不打算收下这个房子,我喜欢他,和他有钱没钱,送不送我房子无关。

“为什么突然送我房子!”我心里有些忐忑,我不是没有听说过,有些有钱人用送房子作为分手的礼物。

“你两边跑着实在辛苦,冬天这么冷,我舍不得你受冻,这边离学校不远,我有空就在这里等你,你也不用怕被同学发现,是不是?”

“倒是你想的周到!”我踮起脚尖在周文轩脸上轻轻的亲了一下。

“喜欢吗?这里没什么好的房子,也买的急,等以后遇到了,我们再换!”周文轩在我耳边轻轻的说道。

“喜欢,这里就很好,我们以后有自己的家了!”我在屋子里欢快的转了一圈,越看越满意,这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不过,对我们来说足够了。

“你看房间里还需要添购什么的告诉我,我再去买!”周文轩牵着我的手,陪着我在房间里逛着。

“还真缺了样东西!”我一脸认真的看着他。

“什么?”

“自然是主人的照片!”

“照片?”

“是呀,我们拍张照片放房间里吧!”

“就你注意多,好吧,就依你!”周文轩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

自从有了这房子,我不用每天一放学就往酒店跑,也不用担心在附近找酒店会碰到学校的同学。

我完全把这里当成了我们的家,我的课本,平时在精品店看到什么小玩意,都会带到家里来。

有时候,一放学我就会过来,尽管他不在,可是我可以在这房间里感受到他的气息。

我会一边做功课一边等他,我不会做饭,所以,他有的时候过来的时候直接带了外卖回来,开始的时候我们还像模像样的放进盘子里,洗碗就成了苦恼的事,我自然是不会去洗,周文轩洗了两次也厌烦了,他哪里是洗碗的人,后来直接就放饭盒里吃了。

我们都没有在这里过过夜,因为大一的女生宿舍是要不定时的查寝的,我怕被发现,我和他都是谨慎的人,往往暴露都是从细小的细节上暴露的。

时光飞驰,渐渐的,大一已经结束,我们的地下恋情隐秘工作做得很好。

大一暑假的时候,周文轩本来说是要带我出去玩的,可是,父母还是担心我,为了我们的关系能更长久的在一起,我们只好忍了,为此遗憾了很久,连着几天我都没有理会爸妈,他们最终也妥协了些,说,大二的暑假可以让我自己出去玩,我默默的期盼着大二暑假的来临。

这个暑假,我和周文轩并没有见几面,原因是他和冯秀秀出去度假了。

我在家里抓狂的要死,不过,比起开始,我真的好多了,我的耐性和定力随着我的年龄渐长。

大二开学的时候,学校迎接了一批新生,渐渐的对我们这已经适应了大学校园的老学生看的也没那么紧了。

我在我们那个小家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

开始的时候,我怕学校查宿舍,所以,晚上很少住这里,后来发现也没有那么严,就偶尔住在这里,宿舍的人都知道我是a市的,以为我回家了,也没有多想,毕竟,我的成绩在那摆着。

周文轩也渐渐开始不回家,下了班就直接来了这里,大二的后半学期,我们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

每次起床醒来,看到他在我的身旁我就格外的安心。

床的边上两双拖鞋,粉色的是我,蓝色的是他,在那个年纪,我格外的钟爱粉色。就连手机都选了粉红色的外壳。

盥洗台上放着两个心形漱口杯子,粉红色的是我的,粉蓝色的是他的,我俩共用一条粉红色毛巾。

我们共用一个书房,他有时候带文件回家看,我在一旁做我学校的功课。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觉得那是再美不过的日子。

周末的两天我会乖乖在家,当然,他也会回家陪冯秀秀,有的时候他不在的时候,我也偶尔回宿舍住。

在这期间,我和王娟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我把全额的奖学金私底下以学校的名义都给了王娟,我需要的只是第一这个头衔,而不是钱。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爸爸的时候,他为我自豪了很久,说,这才是读书人该有的风格。

妈妈也骄傲的说,我的素素做事就是大气,单凭这一点,谁都比不上。

我面上笑着,心里却在隐隐的发怵,若是,若是他们知道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女儿其实是个小三,会怎么样呢?尤其是爸爸,他最讨厌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

我不敢继续想下去,只有更谨慎一点,若是有一天,周文轩和冯秀秀离了婚,等那个时候,我再告诉他们,会不会好些呢?

只是,他们,什么时候会离婚呢?

关于奖学金那件事,我其实不想让王娟知道的,但是,越是她那样的人自尊心越是很强,她本来也是学生会干部,所以还是从辅导员那里听说了这件事。

我刚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叫住了我:“苏素,等一下!”

我隐隐约约有种预感,是不是她知道了那件事。

“奖学金我会还给你的!”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随便!”我的口气很淡,我做这件事的时候本来也就没有想着让她感谢我的。

我只是觉得,她很不容易,若是她的思想上少些负担,放松些,会是一个不错的对手,独孤求败的感觉,我想,不是每个人都懂。

能和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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