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好人日记>第七十四章:轻点

温小巧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根据我与她短暂的接触,我发现她非常普通。

不关心国际时政,也不关心林国庆的前途。

她感觉林国庆这个人有情有义,靠得住,值得托付一生,于是就嫁给林国庆。做他千年共枕眠的妻子,准备与他白头偕老。

相较于林国庆从小到大都喜欢的张琳,温小巧可以说是差到了极点。哪怕是比家世,张琳也比温小巧高上好几个等级。甚至就连是容貌,她都比不上张琳,气质上面她更比张琳差了两三个等级。可是她却有张玲所没有的生活观念,那就是女人理应相夫教子。

她们两个的婚礼,简单!

简单到了极点。没有证婚人,没有豪车,没有嫁衣,甚至就连酒席,都是在一个异常普通的饭店里举办的。在座的人只有林国庆,以及林国庆家里的一位长辈,以及我和张晓军、苏东坡我们三个。一对新人,四个朋友。

一桌一共十道菜的婚宴,这就是一位父亲是现任省部级官员和家族爷爷曾任副国级领导新人的婚礼。说这是婚礼,到更像是请客吃饭。温小巧画着淡妆穿着一条大红色的裙子,坐在西装革履的林国庆身边。

两个新人郑重的端起酒,每个人敬一杯。

四杯酒下肚,温小巧脸上带上一抹红晕。我们兄弟三个,眼睛里面全都滚动着眼泪。偷偷擦了去,继续谈笑风生,祝他们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哪一个女孩子不希望披着洁白的嫁衣被心爱的男人骑着高大的白马娶回家?甚至就连家里穷的叮当响的人家,迎娶新娘的时候,哪怕是借钱办婚礼,都要风风光光体面一回。可是他们两个有能力举办重大的婚礼,却没办法去举办。关键时刻的婚礼,就是这么仓促。

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这顿简陋的婚宴就结束了。温小巧先行回到在酒店准备好的新房里面,而林国庆却将家里的长辈送走,然后又过来和我们见一面。说了一些事情,就回到酒店里面。他兜里带着一颗钻戒,到了酒店房间里面,将钻戒取出来,单膝跪在温小巧面前,托起她的手说:“巧儿,后悔吗?”

温小巧摇了摇头说:“后悔有什么用,早就是你的人了。”

林国庆并没有表忠心,也没有说爱她一辈子的话。而是将她抱在怀里,说:“我是一个老实人看我名字就看得出来。”

温小巧风情一笑,推开林国庆,看着他的眼睛,眸子里面露出一丝玩味道:“吃亏的都是老实人。”

林国庆躺在大床上面,仰望着天花板,想起了他当秘书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点点滴滴。从他到郑州之后温小巧帮忙让丫丫入托,然后他回请温小巧吃饭,一来二去,最终却走到一起,成了修了千年共枕眠的夫妻。可是这婚礼,这道传承了几年前的礼仪,却太仓促,太简陋。

温小巧怎能看不穿林国庆的心思,她躺在林国庆臂弯里,对林国庆说:“我嫁的是你这个人,不是婚礼上面的车。我就是一个宁可坐在自行车上笑,不愿坐在宝马车里哭的傻女人。我对婚礼的理解,就是相爱。这个社会太浮躁,我见过太多因为有钱而丧失道德的人,我也见过太多因为没钱而走上犯罪的人。可是我仍相信,情比金坚。有感情一起吃窝窝头都香,没感情哪怕天天龙虾鲍鱼,都难以下咽。”

林国庆笑了,他说:“可是不还有一种可能嘛。你喜欢的人能够天天给你提供龙虾鲍鱼,让你吃一个饱,吃个够。”

温小巧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只是不想让他太累。”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何须多言呢?

悉悉索索的脱衣服声音,耳鬓厮磨的声音,以及温小巧那诱人的鼻窦声和娇呼声,汇聚都一起,最后都成了两个字。

“轻点!”

在床上,这永远是一个反义词,只能激发男人根骨里的狂野与骤风暴雨般的激情。

……

林国庆和温小巧第二天离开首都返回郑州,苏东坡和张晓军更是在林国庆婚礼之后就乘机离开。我身上的伤并没有好利索,实际上这几天酒喝多了,身上的伤口更不容易愈合。

看着兄弟们一个又一个结婚,成家立业。

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是在说青春一去不复返,可是等到真的成家立业之后才发现,其实青春只不过是一种乌托邦罢了。只存在于梦境之中,那是一种对于社会的未知和懵懂以及荷尔蒙迸发出的激素,经历时疼痛,事后却只剩下带着忧伤的回忆。

张晓军走之前对我说,马晓丹还在香港,他见到过一次。

我没有问张晓军马晓丹在香港做什么,我只是轻轻说了一句知道了。

……

张晓军到香港两日后,一篇标题为《战地英雄:刘薇薇》的报道在苹果日报,太阳报,东方日报,明报。这四份香港报纸上面刊登,这篇文章详细写了刘薇薇去叙利亚报道新闻的事情,然后又写了刘薇薇现在被抓起来审问的事情。随之,tvb,atv这两家电视台也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

一天之后,bbc转载了tvb的报道。旋即,在推特上面,这件事情也被热门传播。并且章有道的身份也被曝光,一篇标题为《请不要让这份红色感情变为络上面被热门传播,而这一切幕后的推手,则是徐若云。

她在香港媒体界,有着无与伦比的关系。

其实我知道,章天明不是因为儿子死记恨刘薇薇。而是因为他想要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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