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红楼重生之代玉>十二 锦破遁千帆

唐静轩暗暗喝声采:诗句稳正。而这以茶为字的法子,又正符合他的审美:材质雅洁,用后轻轻一抹,质本洁来还洁去,不落痕迹,岂不合天地fēng_liú之大道!

他拱手请云剑先联句。云剑则坚持请他先来:“正该一家一句。挨下来,数也数得着唐兄了。”

这话的意思是,云剑猜到写这句话的人,是云舟。

福珞还写不出这么稳当的句子。林代玉从前流传出来的诗,多清奇玲珑,与这句风格迥异。

要联诗起句,也不容易的。一句便定下基调、定下容易给人发挥的韵脚,而且意思上也要给后头人留下地步。这确实是云舟的手笔。

林毓笙技痒,难道起不了一句?她也有:“是夜蕉窗曾碎梦。”

这是让第二个人照着来仄韵呢——仄竭入诗,于音韵上是更难一些的——还是抛开它,另起平韵算了?照着格律,这也使得,然而第一句定韵的功能就完全放弃了!真是毫不负责的起句方式哪!

这还只是从音韵上来说。要从诗意呢?清愁惨切是有了,可是个人风格也太鲜明了!多愁多病大才女形像,跃然而出,后头人再要连下去……总不能给大才女接个大酒坛子吧?只好硬着头皮往大才女路子上跟着憋……为难人呢这不是?

从诗意上来说,林毓笙胜过谢云舟。从起句的章法上来看,云舟才有大家风范。

云剑既猜到这句是云舟写的,都是他谢家的人,接下去的句子就请唐家人续比较好。

意思是这个意思,他又没说透。跟唐静轩实在也不需要说透。当下唐静轩拱手:“如此,在下斗胆了。”

与云剑相视一笑,彼此会意。唐静轩就发起愁来——

他倒不愁下一句怎么接。这点墨水,他肚子里还是有的。可是怎么把想到的句子写给人家看呢?

以茶为诗。唉呀呀!何等的清雅、何等的从容、何等的高明!他怎么样才能略为匹敌?

绝不能用墨笔写在纸上了!那就太普通了太俗了!

人家用了茶,他却用什么好?人说以茶代酒,他倒以什么代茶呢?——咦?“以茶代酒”?唐静轩眼前一亮,有了好主意!

这里船已缓缓前行,林代开始犯起恶心来,伏在案上,就要装病退场。呵,这倒也退得理直气壮,不伤面子。

但林毓笙不答应!

她自己的诗兴还没发挥,更想听听云剑的答卷。她一使小性子——林代竟然真的睡了过去。

唐静轩已经叫书僮铺好纸、润好笔。他挥毫。

纸上湿了,却看不出墨迹来。

这是怎么回事?

舟女依命掌来渔火,往纸上一倾。哗!纸上便烧出字来!

原来他用的不是墨、也不是水,而是酒。酒烧得快。火舌一舐,纸上的酒迹就先显出来,道是:

“莲叶传茶须尽欢。只因喜好吟成句,”

字迹一显完,便烧及纸张。整张纸烧成灰,便落到江里去了。一般的不留痕迹。

唐静轩脸上颇有得色,想着:姑娘们在舱里,一定颇为赞许了。毕竟他这法子想得是真不赖!

姑娘们是否赞许?因她们都守着矜持,不能直接欢呼出来,唐静轩不知道。岸上的云剑已经击节喝彩。

唐静轩故意谦虚:“不算什么,不算什么。”心里想的是:茶和酒,我们都用了。你又骑在马鞍上,写东西不方便,看你怎么办?你要是想下马写字,我们倒也等你的。

云剑控缰。

他控缰,但并没有勒马,只将马蹄扼得一转,他已经从鞍上屈身下去。马蹄那一顿,又放开,跑得比先前还快,他就挂在鞍上,早拔剑出鞘,将剑尖在地上龙飞凤舞的划过去:

“宁愿淡泊聚作滩。一将功成枯万骨!”

邱慧天忍不住叫好,警觉失了小厮的本份,叫声一滞,易澧却看得惊心动魄,大声呼喝起来,掩了邱慧天的失态。

舟子渔人,尽皆瞩目:这才叫英雄本色,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

林毓笙目送魂摇,痴想着:这样英雄,文武双全,我就为他送了命,也是值得的。

云舟瞄了眼林毓笙,与福珞调个眼色。

筱筱把茶叶的木板收了回来,奉到姑娘们面前。

这次林毓笙再不推辞,就亲手铺陈应对道:“三春锦破遁千帆。终古飘零今已惯,”

云舟低睫。她早知自己才情不如林代玉。

当今皇上……其实是个爱才的人哪。

皇后母仪天下,有“女言”传世,遣辞用句,纵然大儒无以过之。而受宠封嫔的张家女儿,能剪得一手好纸,据说剪鸟儿粘在枝头,鸟儿会叫,剪花儿依在窗下,花儿会笑。这一手微末小技,她娘家人也谦说不足挂齿,但据小道消息,确实是她邀圣宠的重要工具。

然而毕竟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技能。所以虽蒙圣心欢喜,也只封了嫔。

林代玉若入了宫……

“爷爷,你总是对的。”云舟默然自语,似乎是赞许,却带了三分苦,仿佛像惆怅,却有七分的狠。

根据林代玉在灵堂的事儿编排成戏,还有如今诱逼她写诗,都是一个道理,要把她才女、美女、孝女、慧女的形像尽量的传扬开去。民间不敢娶出名的女子,但天家就完全不一样。澹台以的婶婶不敢说的亲事,天家敢要。

谢小横是要把这外孙女儿推到最高的战场。

林代却一直不写诗。

她实在不会!而且也不觉得有必要学这个。


状态提示:十二 锦破遁千帆--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