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好可怕,狐狸看着这个人,感觉心头一阵冰凉。
“你不用怕。”黑发银眉的男子微微一笑,“刚才是我不小心,把你的猎物弄跑了,我给你道歉吧。”
这个男子居然会说兽语,这不是兽类才有的语言吗?狐狸愣了一下,赶紧扭头跑了,这个男子让它觉得有些畏惧。
“呵呵,我有这么吓人吗?要是我以前的模样,只怕会把它直接吓晕过去吧。”这黑发银眉的男子自嘲一句。
雷克顿,他自然是雷克顿。
足足五十年的时光,对于亘古以来就未曾改变的荒漠来说,这五十年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雷克顿,这五十年仿佛一生那样漫长。
他踏入无边荒漠,一个人朝着日出之地前行,一路上与日月星辰作伴,与黄沙北风为友,观尽世间大道,保守风霜临体之苦,在无边的孤寂之中追求大道。
到了最后,雷克顿终于顿悟了。
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雷克顿本身的法力已经达到了天境的水平,肉身更是强悍,却只差那么一线的顿悟。
经过了漫长五十年的苦修,雷克顿终于到达了天境。而到达天境之后,他洗尽凡根,脱胎换骨,在荒漠之中重生。
人,为万物灵长,不是说人类才是天地间的主宰,而是人这种生灵,是天道的选择。无论任何种族,当突破到天境之后,都会感悟天道,脱胎换骨,成就人身。
身材高大,黑发银眉,加上五十年来风吹日晒形成的黝黑皮肤,这便是新生的怒天大圣雷克顿了。
雷克顿到达了天境,整个人的气势和气质都改变了。身上的妖气变得凝重起来,体内自称天地,法力也相当雄浑。
虽然自己已经成功地突破到了天境,但是雷克顿并没有打算直接回鸣沙山,而是继续迈着步子前行。有时候,雷克顿会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种一个人孤独前行的感觉。
人生,孤寂如黄沙漫天。
也不知走了多少天,雷克顿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荒漠的尽头。眼前是起伏的山川,黄沙在这里到达了尽头,路边已经有了一些荒草丛生的地方。
雷克顿继续走着,来到了荒漠边缘的一个小村镇之中。
北俱芦洲虽然人烟稀少,但也不是没有半点人烟,比如眼前的这个村镇,就是方圆几百里之内唯一的人类聚居地。村中都是用黄色的石头堆砌成的屋子,有瘦马和灰驴来来去去,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都脸色黝黑,穿着严实的袍子,颇有西域风情。
雷克顿来到镇上的一个小酒馆之中,随意地坐下。这村镇之中的风俗倒也奇怪,凡是路过的行人都可以随意地在酒馆之中自己倒酒喝,然后看着给钱便是,相当随意。
雷克顿拿了一壶酒,慢慢地品尝起来。这沙漠之中特有的沙棘酒相当之烈,入喉如火烧一般,雷克顿却很喜欢这种感觉。
“铛、铛、铛......”一阵铃声忽然传来。
酒馆之中本来坐着的几个人,一听到这铃声,都是脸色一变,纷纷弃了手中的酒,灰溜溜地跑开了。一时间热闹的酒馆之中一片冷清,只剩下角落里一个黑发银眉的男子在悠闲地喝着酒。
一阵马蹄声,一伙凶悍的人过来了。这伙人一看模样便知道,乃是荒漠之中经常出没、凶名远扬的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