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圩之所以不强求这家公司的股份,是因为他知道私人想从这种国家必须确保垄断的行业获得股份是非常困难的,为了确保国家对通讯行业的绝对控制,通信业务的开放一直就是国家入关谈判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外国一直要求我国对他们的电信企业开放,但国家一直没有松口。就是上辈子到了二十一世纪,姜新圩也记得电信公司、网通公司、移动公司都还是国营企业,一直没有哪一家国外企业、私人企业经营这些垄断业务。
既然得不到,自己就不用去想,还是安安心心地卖电信设备就是了,电信业务、通讯业务还是到国外去做吧,免得让那位大力支持联信通公司的大佬为难。自己现在赚的钱实在多,不在乎从这家公司的股份分红。
艾嵩山想不到姜新圩这么爽快,心里很是高兴。他们来之前也是做好了与姜新圩讨价还价,向姜新圩诉苦的准备,没想到对方看了这个数字一点犹豫也没有,好像十亿元人民币只是一百元、十元人民币一样。
“嗨!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比我这个财政部的司长还牛皮。不说我,就是我们部长对公家的钱也不敢这么大方,更何况这些钱是他姜新圩私人的钱。看他的口气,如果公司运作好,财务部门又按章进行,他还能提供更多的资金。……,我们开始提出二十亿元人民币,不知道他会答应不?”艾嵩山心里很是感叹,“如果我们国家有十家这样的企业就好了。”
但对于姜新圩说由他们派驻财务督查人员进公司,艾嵩山心里有些抵触,因为还没有让私营公司监督国有公司的先例啊,你私营公司再有钱也是私营公司,比这种全国性的国有公司级别低了不知多少:人家公司一成立,其老总至少是副部级,甚至会与邮电部平起平坐,是正儿八经的部级单位,你飞讯技术公司连级别都没有,你派出督查人员,他们是什么级别?平民百姓一个,那些有级别的人会服从你们的督查吗?
国家的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他们再多是在开始的时候审查一下贷款报告,中间抽查一下资金使用情况,那都是做做样子,根本不会对企业有约束力,真出了什么问题都是双方的领导来商讨解决,再说,银行也是有行政级别的,人家也是国有企业,接受他们的督查还能说得过去。
要知道财务运作和资金流向是每一家公司的最高机密,可不是能轻易对外公开的。它让人看了,等于是全身衣服扒光让人从头看到脚。
可是,要让艾嵩山拒绝对方的这个要求,他一时又说不出口,毕竟人家可是拿出了真金白银,而且是一笔超十亿的巨款,又不要利息,如果不让对方督查一下实在说不过去:谁知道你们拿着这笔钱会不会乱用?会不会拿着它胡吃海喝的?人家再有钱也不希望别人拿了它去当大爷浪费,不是吗?
他想了想,说道:“我私人理解姜总的顾虑和这个提议。不过,这事我不能做主,我出来之前上级没有给我这个权限,我还得向上级汇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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