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大科学家>第二章 梦醒之后是真相

回到宿舍,刚一推开门,一种臭袜子的馊味、陈年烟头的霉味、槟榔渣滓的药味、以及酒精等,各种物质的气味在空气中充分混合化学反应过之后,形成的厚重气味迎面扑来。

十天没回寝室的萧子显,站在门口连打了三个喷嚏后,才重新适应过这种气味来。

掩着鼻子走进寝室,踢开沿途横七竖八乱扔的鞋袜,埋怨道:“就是茅坑都比这里头香!你们三个家伙多少也腾出点时间清扫一下,瞧瞧寝室里这什么味啊!比敌敌畏还冲些,蟑螂进来了都得防毒面具才行。”

工科大作为出大人才的重点本科,对学生们的福利是照顾的非常好的,所有的宿舍楼都是白墙瓷砖底,每个寝室都是一室一卫,只摆了四张床一张三米长的书桌。

今天是星期日,那些老教授们生怕自己的学生在假期里太闲,特地布置了繁重的作业,让学生们可以拥有充实的假日。所以和萧子显同寝室的三位室友,都挤在大桌子上忙活老教授布置的课业,好在三人的课业都是一样的,可以流水化作业,一人做、一人抄、另外一个到处翻资料,效率非常的高。

“疯子你一天到晚的不是玩游戏,就是装疯卖傻的在校园里闲逛,寝室里就数你最清闲,还好意思在这里唧唧歪歪。”李泽雨焦头烂额翻着网页搜索答案,白了萧子显一眼道。

“就是就是!”旁边抄的不亦乐乎的柳智博和丁顺连连点头。

萧子显实在累得不行了,懒得去理三个家伙,直挺挺的瘫倒在了床上,终于可以彻底的放松精神睡觉了。

“h!疯子你衣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你不会是背着兄弟破了处吧!我说你这小子怎么十天不回窝呢,原来是沉浸在温柔乡里不能自拔哦!”丁顺看到萧子显衬衫上那一大片鲜艳的红色,浮想联翩的问道。

丁顺是寝室唯一来自农村的兄弟,他刚从偏僻的小山村来到中海市的时候,是一个满口说着土话性子耿直单纯的人。他话里老喜欢带些英文单词,倒是起源于一段非常凄美的爱情故事。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萧子显三个城市青年不断用各种倭片的侵蚀下,丁顺这个纯朴的农村娃逐渐被污染同化了,开始知道怎么分析女孩子们的身材,开始知道怎么说黄段子了。终于在大二开学的时候,在萧子显等人的积极拾掇下,丁顺鼓起勇气公开向外语系的一个发起了爱情攻势,结果首战便铩羽而归。

后来据丁顺描述,在他告白的时候,那正在和室友们看威尔·史密斯演的一部电影,而那时的丁顺因为紧张过度,居然鬼迷心窍的用英语丢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而丁顺那种带着土腔的嘴巴,说出来的英语有种涩得让人想尿尿的感觉,可想而知丁顺的这句口语惹来了哄堂大笑,浪漫的告白转瞬间转变成了一场闹剧。

好在那看丁顺一脸忠厚老实的样子,也没一棒子将他打死,而是指着屏幕中的威尔·史密斯给了丁顺一个希望道:“你什么时候把英语说得和他一样好了,再来找我吧!”

在众人的安慰下,恢复过来的丁顺痛定思痛,知道自己口语差之后,开始一遍一遍研究威尔·史密斯的电影,把他在电影中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背了下来,一遍又一遍的诵读,一根筋的模仿学习史密斯的口语。以后丁顺说话,会时不时的在句子中夹带一个英文单词,美其名曰提升语感,几个月努力下来倒也将史密斯的圆润口音仿得像模像样了。

萧子显抬起头,往胸口上一看果然有大片的血迹,郁闷道:“我怎么知道怎么来的,也许是鼻血吧!”

柳智博转过头来,用一种你我心知肚明的语气道:“鼻血!你当哥们几个没见过世面啊!这血鲜艳通红分明是处子之血,嘿嘿!别不好意思你倒是说说看,你上的是哪家的女孩,好让兄弟们评价一番。”

萧子显抬起脑袋,怒目而视道:“就算是,那也没理由把血流到衬衫上啊!”

柳智博摸着光秃秃的下巴思索道:“嗯!在床上确实不会这样,所以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你们两个在打yezhan,你小子把衬衫垫在下面,所以嗯哈哈哈……”

“你小子也忒猴急了点,怎么说也是人家第一次你居然这么草率的在野外,嘿嘿……”

三人在坐在一起眉来眼去,你一言我一语仿佛身临其境一般,**不绝于耳。

萧子显无奈的躺在床上,对三个家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感到非常的无奈,最后在渐渐模糊的意识中,陷入了沉睡。

在睡梦中萧子显感觉自己来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自己站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周围有无数的座位,上面坐满了穿着白大褂的人。这些人好像在开很庄重的学术研讨会,而自己就站在台上用麦克风说着什么。

等到自己说完之后,开始有穿白大褂的人站起来反驳自己的理论,而自己不断解释自己理论的可行性。但是越解释越麻烦,很多穿白大褂的人开始私底下对自己指手画脚低声讨论起来。

最后在百口莫辩和无数的嘲笑声中,自己抱着满腔的屈辱和不甘心离开了大会会场。

场景转换到了自己的家,萧子显感觉这个家是如此的熟悉,但是潜意识又在告诉他,自己从来没有住过如此大如此先进的家。家里到处都是从面见过的电子设备,尤其是房间里有一只球形的机器人飞来飞去,机器人不停的在询问问题,无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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