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把薛默琛送进手术室后,我茫然无措的坐在了外面等候。t/
软骨碎裂,有点粉碎性。
我没想到陆斩的那一拳头竟是如此厉害,这下大概会让他歇上一两个月了。我现在特别后悔,为何没有在他们打架之前就拦住他们,非得等出事了才出去。
我这没用的怂包!
我和他今年大概是犯太岁,不是我伤就是他伤,总是跟医院割舍不下。
他的手术持续了三个小时才结束,我等得心力交瘁。大概是这么些年我已经习惯了当一条寄生虫,所以完全没有应变能力,遇到这样的事我的心理防线就不攻自破了。
我跟着医生把他送入病房,他还在昏迷中,应该是用了全麻。
“医生,他这个情况要忌讳些什么吗?”
“半个月前不能乱动,尤其为了防止肌肉萎缩,还得每天按摩。等石膏取下的时候才开始锻炼行走吧。”
“……你的意思是,他现在根本不能走?”
“最好是不要乱动,伤筋动骨一百天,不过二三十天,忍忍就过去了。”
“可是……”
我想着他那庞大的公司,允许他休息二三十天么?我一下子更自责了,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混球。
“好了,等他醒来可以吃点清淡点的食物,切记辛辣。”
“噢!”
我茫然的点点头,目送医生离开了病房。瞧着病床上昏迷不醒的薛默琛,我有种说不出来的压抑。
昏迷中的他不冷漠,没有戾气,看起来俊朗而高贵。
他其实算得上是人中之龙,有显赫的身价,有不俗的容貌,更甚,他还有非凡的身手。他这样的男人,的确是会让很多女人趋之若鹜的。
我在想,我们之间如果没有那件事发生,我和他是不是会成为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想起他曾经的温柔,我心里依然会悸动,会有一丝甜蜜涌上来。虽然那时候我们青葱懵懂,但真心爱过。
我还记得我为了给他庆生,连续帮别的系的同学写了五个论文,换来了一千块钱给他买了一套不算很高档的西装。
他当时特别的高兴,从此最喜欢穿那西装晃来晃去,一直穿到我们关系破裂,他在我的面前亲手撕坏了那套衣服,一点点的,撕成了碎片。
我不知道他当时的恨意有多浓,反正我是被吓到了,也被伤到了。
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们虽然还在一起,但我从不给他买礼物,他倒是给我买了不少,从lv到爱马仕,我穿的用的全都是一般人用不到的。
只可惜,我们已经没有了当年那纯粹的爱,一切都变得那么可笑又苍白。
“摸够了吗?我能醒过来了吗?”
揶揄的声音想起,我才发现我竟然不知不觉把手摸到了他的脸上。他这会眸色明亮,正似笑非笑的瞧着我。
我慌忙缩回手,讪笑了一下,“刚才你脸上有个蚊子,我怕把你弄醒就轻轻的贴上去了。我……”
“晨,你还爱我的对吗?”他直直的盯着我的眼睛问。
“你想多了,我去给你弄些清粥。”我脸一热,起身要走,却被他一把拽了过去,无法控制的扑在他的身上。
他面色一沉,无言的痛吟一声,“晨,我想回家,回我们的家。”
“医生说你暂时不能离开,还是等腿伤好点吧。”
我其实想反唇相讥的,但我忍住了。那是家么?那里从来就没有家的味道。那只是个客栈,我苟且偷生的地方。
“我倒是不着急,但你爸……”
他凉凉一句,顿时让我背脊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