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每每两个人的时候,冷小熹试探性问诊他的病情,每次漓博明都会像一只警觉的兔子,逃之夭夭。
故此,这段日子,冷小熹一直居住在老佛爷的寝宫,栾凤阁。
她并没有急于为了接进漓博明,而住到凝露园,因为她知道,漓博明虽然不那么排斥自己,可要想真正地靠近他,就不能太过心急。
所谓,事缓则圆的道理她懂。
而肖焉自打上次被漓博明找茬,用家法惩戒,她心中愤怒的火焰越发炽烈。
老佛爷归天,冷小熹不离京,她跟漓博明隔三差五的接触,他们俩能和平共处。
这所有的所有,都让她发疯,她这一辈子心中只有漓博明一人,从没对任何男人动心,而自己得到了什么?
自己得到的是无穷无尽的伤害,羞辱,而现在,漓博明居然跟冷小熹走得这么近。
现在,整个皇宫乃至于整个燕国的百姓们,全都暗自揣度,太上皇什么时候能收回休书,跟冷小熹重修旧好。
而自己,在人们的眼中不如空气,人们对她这个人充耳不闻,甚至于人们每每谈起她来,那眼中的厌恶是那么的显而易见。
好像自己是一只叫人讨厌的苍蝇,故此,她暗暗发誓,自己得不到的,她宁愿毁了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旧人和好。
所有的事情看起来风平浪静。
经过两月的折腾,冷小熹比起之前来消瘦了好多。
可她的精神比起之前来,好了许多。
这日,冷小熹修书一封给林鹤轩,她要他尽快进京,因为,她研制出一整套,针对漓博明病情的治疗方案,并且,在这段时间,她不止一次地在小白鼠,小兔子身上实验。
冷小熹在公小白鼠,跟公兔子的身上做过实验,只是却不知为何,效果总不是很好,小白鼠跟小公兔子病愈了之后,对于送到身边的异性,毫无兴趣,甚至于跟漓博明一样,远远避开,甚至于脾气暴涨,出现过激行为。
即便是冷小熹给它们用了,能起到亢奋的药物,也于事无补。
实验陷入了僵局,故此,冷小熹首先想到了,打上学时就喜欢泡在实验室的林鹤轩。
古代的交通,通讯匮乏,即便冷小熹采用大鹏送信传书,可林鹤轩接到信到启程,这一路行来,最快也得四五天。
为此,冷小熹跟之前一样,兼顾生意,她随时出宫,照顾医馆跟京城内外的生意。
京城内,比起之前来繁华了许多,百姓们的穿戴都跟往日不同。
这些当然源于冷小熹,初春乍暖,微风中的寒意未退。
故此,人们虽然脱掉了棉服,可他们身上的衣服还很厚实。
大街上的男子,长衫内新潮的毛衣毛裤,被隐盖住。而男人们脚上闪亮的各色新式鞋靴,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拢高的发髻秀带飘逸,长衫下具有现代款式的皮鞋,这样的形象,古朴中透着滑稽。
这样的感觉,当然只有冷小熹一人才能感受得到。
而女人们的穿戴,更是滑稽。
街上差不多所有的女人,全都在襦裙的外头罩着一件,形色各异,色彩缤纷的毛衣。
发型也更是别具一格,许多人学着冷小熹的样子,年轻的女子们,许多头上高高地绑着飘逸的马尾辫,也有中年女子,一改往日的脑后硬邦邦的发髻,在她们的脑后,或是散落开的秀发,或是随意松散地挽起,用一根简单的簪子别住。
爱美的女子们,已经不太喜欢,往头上别繁复的各色花朵,簪子、吊坠等等。
她们脚上的鞋子更是异彩纷呈,或是短靴,或是鞋头绣着斑斓花色的皮鞋。
冷小熹的形象,已经深刻地影响了这一代,古人们的审美观念。
“熹娘子,咱先去哪儿?”
身着便装,赶车的小香子眼神灼灼,回首问挑开帘子,坐在马车内的冷小熹跟翠儿道。
“先去医馆。”冷小熹道。
“是。”小香子闻言,马鞭在空中甩了个脆响,驾车踏上拐往医馆的那条路上。
马蹄踏踏踏地响,不一会儿,冷小熹就看到许久不见的医馆大楼。
如今的医馆,高大的楼群,被雪白的花墙给围拢其中。
医馆的大门口,那真不是一般的车水马龙。
从门口停车场上,那一片望不到尽头,排列整齐的马车,便可见医馆的生意有多繁忙。
冷小熹的马车靠近,立刻就有人过来指引着他们,马车停靠的位置。
冷小熹一行人从马车上下来,工作人员并不知道,眼前这位仪态万方,明艳照人的夫人是谁,只把她当成一般,普通的管家贵妇。
冷小熹自然也不介意,她随着人流,跨进医馆的大门。
进门,她禁不住惊叹肖良的工作能力。
入口处,正面影壁墙哪儿,一块落地的玻璃镜子,做工极好,上面没有一点点灰尘的镜面左上角,用红笔写着俊秀苍劲的大字。
生命本是一段美好的旅程,善待生命就是善待自己。
冷小熹看到这句话后,她笑了,这句话是去年,她写给冷晓娟的一段话。
那是冷小熹得知冷晓娟生下,她跟肖良的第二个孩子,那是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生下来一只脚掌外翻,并且满身红斑,奄奄一息,虽然经过大夫们诊治,也未见好转。
当时,肖良的父亲跟母亲,就有意想让这孩子自生自灭,反正冷晓娟还年轻,今后还怕没有孩子?
那时,冷晓娟跟肖良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