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九,再一次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发现,这几天几乎天天能见到他。此时的他,头发变成了利落的短发,一条休闲卡其色裤子上面配了一件帽衫,手里捧了一束艳俗的玫瑰,我看的有点呆,虽然我不是看到帅哥就流口水的腐女,但是,这......这家伙,你别说,真的倒饬起来,也不赖。他虽然算不,但是,皮肤很白净,笑起来阳光满满。
见我看着他呆愣的样子,闫九自信心急速爆棚,他就知道,他今天这身打扮我会喜欢。昨天他自认最帅的"牡丹江刘德华"造型没有引起我的兴趣,今天一大早,他居然就到当地最大的发廊来了个时下最流行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里钟汉良的发型,他对自己的改造本身还提心吊胆,但是看到我的反应,立马觉得这100多块毛爷爷是没有白扔。
"咳咳,媳妇儿,差不多了啊,以后有的是机会看。赶紧,看看我给你买的花儿,你喜欢不?"说完,一大捧艳俗的玫瑰就捧到了我的眼皮子底下。
不张嘴感觉还是很美好,这一张嘴,立马从男神变成了屌丝。我向后退了两步,没有去接他手里的花:"闫先生,你太客气了。这是玫瑰花,我不太适合收,谢谢。"刻意拉开的距离令闫九有些尴尬。但"叛徒"小李,急忙赶过来,一把接过了花,对闫九说道:"九哥,我找个花瓶给这花插起来,你别说,真漂亮嘿。"说完,他笑嘻嘻的捧着鲜花走开了。
"你不是要请我吃饭么?怎么,不作数啦?"闫九背着手看着我,略略显出他的小不满。"怎么会,你出去等下我,咱们三个这就去吃饭。"既然答应了他,我确实应该履行我自己的诺言。
于是,收拾停当的我和他们两个一起走出了饭店,还是之前我跟小李吃饭的那间饭馆,虽然门脸不大,但是,里面的东西非常的好吃。我们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我叫来服务员,要来了菜单。准备点几个我觉得很不错的菜。就在这时。
"哎呦!闫大仙!大驾光临怎么也不跟兄弟说声。跟朋友来吃饭啊,想吃啥,可劲儿点啊,大仙您能驾到,令小店蓬荜生辉。"我再次大跌眼镜,虽然没有眼镜,眼眶子都快跌下来了。这都什么情况。
我捧着菜单看着这一幕,就见对面的闫九变了一副嘴脸,一脸认真的看着这家店的老板,不紧不慢的说道:"说过多少次了......要低调......低调,叫我小九就好,不必说什么大仙不大仙的。"说完,他还摸了摸下巴,我想,他这一套肯定是跟电视里的老道学的,就差几撇山羊胡他就应该能学得更惟妙惟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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