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后我就跟随着当地走私的老板干起走私的买卖,老板姓李,对待手下很苛刻,经常把伙计给毒打18岁那年,在一次进山打猎的时候,我把他给杀掉了,就地掩埋。第一次杀人并没有让我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刀口在脖子一抹,就这么简单,并不会像电视剧里演员演的流露出深深的负罪感,反之我很兴奋,也许杀人可能会让人变得软弱,可能会变得强悍!现在我铺子实际上就是当时姓李的,我虽说是鸠占鹊巢,但我对手下的伙计都不错,所以很快他们就慢慢忘记了那个姓李的,只知道他进山里失踪了,警察对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回忆这东西确实跟奇妙,跟个电影一样一幕幕的,想起来确实真叫人折磨又享受,我躺在床床上呆呆的抽闷烟,黑子突然敲了下门走到我床边说府下身子在我耳边說道:“阿祖,外面有人要见你,說有比大买卖想找我们做”!我抽了口烟放在烟灰缸里掐灭想了一下的说道:“你确定这个人没有问题”。“我办事有出过叉吗,在说他一个外地商人,在我们这算什么?”黑子拍着胸脯說道。“嗯,带我去见他”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