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帼色>139 他们的初识

幸好曾茗并未注意到这些细节,他凝神想了想。

“好像是在曹郡附近,那时我刚好在抓一个逃犯。那人穷凶极恶,武功还挺高,还擅长使毒,伤了我好几个兄弟。我将他逼到了一个悬崖边,带去的兄弟就剩我还能动。他拽着一位受伤的兄弟做人质,叫嚣着即使死了,也要拉着人垫背。”

“那位兄弟刚刚娶亲,出云关前,他妻子一路送出城,还求我一定不能让她的夫君出事。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行夫妻礼,衙门人手不够,他还在拜堂,就被喊走了。他妻子穿着大红的嫁衣,脸上的新娘妆也没卸。”

“我答应她了,定让他好好回来。他叫暮歌,刚穿上捕快服不久,那是他第一次出任务。凶犯卸了他一只胳膊,又用刀抵住了他的喉咙。我稍微一动,凶犯的刀就往前深一分。”

“就在僵持阶段,我忽然听到了一阵笛声。高兄牵着好几匹马,出现在东边的草坪上。他穿的很随意,闲坐在一块石头上面,马儿就在他旁边悠闲的吃着草。笛声幽幽,让我,及凶犯的动作都定住了。”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抑或是他早就在那儿,只是我没注意到罢了。不过笛音却是我和凶犯僵持时才出现的,陆小兄弟,你知道人的神经绷得太直,精神高度紧张中忽然听到笛声的感觉吗?就像是久旱的地落了甘霖,我疲惫的身子蓦然涌现出了无尽的力量。”

“从我的刀飞过去,到击中凶犯的头颅,及最后救下暮歌,不过短短数秒。笛音一直没断,且越来越大声,像是裹挟了千军万马,让我的速度提高了数倍。”

“我虽然杀了凶徒,也救下了暮歌,可他脖子上的伤太重了。悬崖离集市太远。那会儿暮色开始四沉,我对地形不熟悉。凶犯是故意引错了路,那里地形复杂,夜色降临的情况下根本出不去。不及时看大夫。暮歌必死无疑。高兄这时走了过来,喂暮歌吃了一粒药,还给了我一壶酒,顺便还指了路。”

“这就是我与高兄的初见。虽然离奇,但印象特别深刻。他给的药保住了暮歌的命。有生肌活血的功效。我们回云关后,暮歌的妻子死活不让他再干捕快了。暮歌后来跟着他娘舅经商,举家搬到了别处。我之后又去了一次曹郡,在那片草坪上,再次见到了高兄。”

“他放养了好多马,马儿们很听他的话,只要他杵在那儿,马儿就不会乱走。我们都没再提那日的事,他也没问我暮歌的情况。我们由他的酒说起,慢慢成了朋友。”

“我知道他不是一般人。单是那笛音,就很特殊。江湖上有以乐器扰人心智的武功,高兄就用了此法。这种武功必须要有深厚的内力作为后盾,大部分人喜欢用琴,他却用了笛子。笛子比古琴难多了,他运用的很娴熟。就是因为他的出现,才让我在关键的数秒时间内,赢得了宝贵的生机。”

“偶尔遇到难解的案子时,我就会去找他。他思维敏捷,总能从意想不到的角度帮我找出新线索。大家都说我是神探神探。其实很大一部分功劳都是他的。赵函一直一直以为我天生适合干捕快,其实我的很多办案手段,都是受了高兄的启发。他不让我提,我也就真的没提。”

“帮我找线索只是他的兴趣。他并不想与云关衙门有什么瓜葛。我就捡了大便宜,好名声都被我占了。他看似对什么都不在乎,可接触过他的人都能感觉出来,他怀有一颗悲悯之心。他是在帮我,也是在帮云关百姓。”

曾茗说的比较激动,阿素听得很仔细。对于这最后一句。阿素非常赞同。

她记得,高镜澄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举手之劳’。没有悲悯之心的人,是不可能常行举手之劳举动的。举手之劳,已成了他的习惯。他淡漠的外表下,包裹的是一颗善良的心。

曾茗:“他的鱼白是捡来的,母貂被猎人射杀了,鱼白也一身的伤。他在山崖的陡峭处发现了鱼白,刚捡到时,鱼白奄奄一息,半死不活。当时我也在场,觉得根本救不活。可高兄悉心喂养,半年后,居然救活了,还养得敦实水灵。”

“鱼白对我有诸多敌意,可能是我说了‘救不活,早点埋了’这话,这小东西便记住了。不过,我遇到分外棘手,毫无头绪的案子时,高兄会把鱼白借给我。鱼白的用处上次你也见识到了,跟它的主人一样,聪明又灵敏。”

不知不觉,曾茗就说了这么多。

阿素没开口打断,她认真听着。

鱼白的由来高镜澄说过,现在再听曾茗说,感觉又不一样了。

她想到高镜澄说这些的时候,眼里流露出的悲伤,心也莫名有些苦涩。他养鱼白,跟她养大白一样,都是为了陪伴。有些情感身为主人的他们不愿意对他人说,却喜欢跟不会说话的动物分享。

阿素自己是这样,她觉得高镜澄应该也差不离。

他,也是孤独,寂寞的。

阿素注意到,曾茗提到的曹郡,以及喂马。曹郡是容国的疆域,他是容府的马倌。

曾茗用悠闲,肆意这样的字眼来形容高公子的状态,而她却用凄苦悲惨来加以揣度。会不会是高公子以前经历过一些不好的事,所以愿意屈于容府之下,成为最下等的马倌,他其实是甘之如饴的?

马倌,身份虽然低下,却受着容白的庇佑。

阿素又想到在景蓉大闹前,赵函跟她提及的那首,高镜澄留下的曲子。

亏得他还记得。赵函说


状态提示:139 他们的初识--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