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华国。安市。

黝黑的夜里,造型别致的铁艺雕花路灯一盏一盏散发着晕黄的光圈,沿着一条长长的山道往上,尽头处蜿蜒消失。一座座豪华的巨型大院矗立在山道边,彼此之间相隔几十米,每一座院子的设计与外形都不尽相同,却尽显华丽与奢靡。

这是安市的富人区景山大道。

某座大屋的前院灯火通明,仿佛在举行什么活动,隐隐传来音乐与人声。

——今晚是安市豪门牧家的夫人五十五岁寿辰晚宴,全市名流济济一堂,为牧夫人庆祝生日。

夜晚8时半,晚宴正式开始。已是隆冬时节,屋子里却繁花似锦、温暖如春。

这个时候,牧锦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穿着一件露肩的暗天青色纱质短礼服,装饰着飘逸的鸵鸟毛,裙下露出一双修长白皙的小腿,精致的脚踝十分可爱,裸色细高跟鞋却极有风情。随着她的走动,裙摆柔顺而飘扬,整个人如梦似幻。

她有一双极美的桃花杏核眼,但是如果她垂着眼皮往下看时,会有种刚睡醒的感觉,慵懒而诱惑。她的长发并没盘起,乌黑亮丽的秀发披散在雪白圆润的肩头,前面的刘海卷了个弯曲的波浪。她拥有雪白细嫩的皮肤,精致动人的脸蛋,整个人看起来竟是千娇百媚,仪态万方。

宴会厅里的人们都惊讶了。

“这不是牧小姐,不,路少夫人么?”

“牧锦?她从法国回来了?什么时候的事?”

有同龄的女人嫉妒地悄悄议论:“这个从贫民窟里来的土包子肯定是找了个造型师吧,说不定还去了蒙特丽斯的lapaiie调养中心,要不然皮肤怎么会变得这么好。”

也有比较公正的人回应道:“说起来,牧锦的底子本来也不错的,她比较像牧夫人。可是毕竟前几年才回归牧家吗,之前才会那么土。”

在女士中间,牧锦引起的讨论总有一股酸味。但在男士那边,她就要受欢迎许多了。

“这女人,只要一会打扮,就是现实版麻雀变凤凰啊。”

“哟,真没想到,土包子也有变得这么洋气的一天?我现在都有点嫉妒路仕铭了。”

“嫉妒什么,他们两个从结婚第一天开始,就没有看对眼过。你瞧,牧锦去了法国那么久,路仕铭却和魏熙然打得火热……噗。”说话的男人像是怕被别人听见似的,飞快住了嘴。但是他说的这些话,在圈子里却不是秘密。

大家都知道,牧家与路家当年的这场联姻,本来是想让两家的合作更为紧密,可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准确的说,牧锦的身份在这满屋子的上流阶层人士之中,是有些尴尬的。

30年前,牧夫人因为特殊原因早产,没能赶到早就定好的高级妇产医院,而在途中的一所普通医院生下了女儿。而同一天、同一家医院,恰好有个贫穷的妇人也早产了一个女儿。两个孩子被粗心的护士抱错,身份因之天差地别。

5年前,随着那位在牧家享受了千般宠爱的假小姐血型的曝光,这个错误得到了纠正,牧锦被牧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总算找了回来。

然而,她从小在贫民区长大,“父亲”是个酒鬼赌徒,“母亲”虽然贤惠,却没有什么文化,她考上大学却交不起学费,只能混迹于餐馆、酒吧等地打工为生,尽管长得很美,气质却十分粗鄙,受尽了上流社会的蔑视和嘲弄。

她甫一回到牧家,还没能适应豪门的生活,就被家庭安排嫁给了牧家长久以来的合作伙伴路家的少爷路仕铭。牧锦期望,就算这不是一场有爱的婚姻,也该是一场和睦的婚姻。

可惜,她的希望落空,路仕铭喜欢的是原来那个牧家的假小姐,原本也是他们俩定的亲。

婚后,牧锦受尽了屈辱和嘲笑,每一天都在侮辱性的语言里度过。她终于无法忍受,一个人去了京城,从基础开始,学习自己欠缺的、呆在这个阶层所必须的一切——礼仪、外语,各种生活方面的知识、时尚嗅觉……等等。

后来,她爱上了旅行的生活,又去了欧洲,在法国逗留了一段较长的时间。期间,她一直没有在安市露面,这里的人们都差不多快要忘记她了。

她已经30岁了……

牧锦冲着认识不认识的人微笑,从侍者端着的盘子里拿起一杯酒,走到亲生母亲面前,敬她,轻声说:“妈妈,祝您越来越年轻。我今天是专门回来参加您寿宴的呢。”

牧夫人与她轻轻碰碰杯子,对于这个成年后才被找回的女儿,又多年不在身边,她实在是没有什么太多的爱心,只尽到了母亲的责任,做出表面上的亲昵,“锦,你回来就好,以后不走了吧?”

“不走了。”牧锦垂下了眼皮,乖顺无比。虽然已经30岁了,她依旧显得很年轻,皮肤状态极好。

这次回来,她想重新面对自己的生活。她不愿再躲避下去了,人总得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

旁边的路夫人——也就是她婆婆,拉过她的手,拍了拍,“你和仕铭结婚也五年了,该要个孩子了。”

话说得很温和慈爱,但眼里却毫无温度,而且掐得牧锦的手很疼——这个婆婆从来就没喜欢过她,言语上的冷暴力甚至比丈夫给得都多。尽管极其讨厌牧锦,但毕竟牧锦身上才真正流着牧家的血液,所以路夫人只能让儿子娶了她。

牧锦微微蹙眉,不适地将手抽了出来,“这得看路仕铭的意思。”

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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