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女主渣化之路>第七十四碗汤(十二)
上融为了一体。他又低低说了一句,“骗子。”

从这天起,太子再也没有笑过。他变得极度冷酷而沉默,可同时他对那个位子也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决心。早一点拿下来,早一点找到她。到时候,他就不信,天下人都在找,她还能躲到哪里去。

他许以金银珠宝加官晋爵,甚至愿意让出这个江山,只要有人能找到他。可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已经得回了皇位,将九皇子凌迟处死,把告示颁发出去三年有余,也仍然没有清欢的消息。

他甚至自己亲自去找,但不管去到哪里,都不曾见过她,也不曾见过与她相似之人。

后来他才想起来,她若想躲起来,怕是找不着的。她能带着他在深山老林中与世无争过上半年有余,自给自足,根本不会和尘世间打上交道。于是他又下令让人进山找,总之不找到清欢绝不罢休。

她能到哪里去?她那对父母见钱眼看,将她卖掉后根本不曾见过她,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她到底藏到哪里了?她还活着吗?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

每当想到这种可能性,太子——不,现在已经是皇帝了,便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他无心朝政,只觉得找不到清欢整个人都像没了魂。

他的嗅觉突然变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她了他就坐在镜子前面看自己,然后对着左眼狠狠地说,等我找到你,看我怎么教训你。

可左眼只会温柔地凝视他,安安静静,不说话。

就像是那个丑姑娘,永远美好的如同天上的朝霞。

他在许多个不为人知的夜晚掉过眼泪,他用短短两年的时间洗清冤屈抢回皇位,做回名正言顺的皇帝,他又用三年的时间来找她,可都五年了,仍然没有她的消息。

怎么在躲藏这一块上就这么有天赋呢,明明就是个连自己名字都要学三天才认得的家伙,写个毛笔字写了一个月还歪七扭八的不成样子,学什么都慢,忘得倒挺快,可就是这么个笨人,竟然能这么久不出现在人间。

其实清欢一开始并没有打算藏起来,她在一个偏远的小镇子上找了个洗衣服的活儿,因为左眼瞧不见,便用布条从脑袋上围了一圈绑住,因为话少又勤快,所以虽然赚的少,但也够生活的。

她就在这个连战火都没有绵延到的小镇子上生活了好几个月,直到她听说太子没有死,还率领了大军朝京城攻打而去。她每天都很担心,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对他好一点,不要让他失败。

清欢想,也许自己真是命不好,不仅自己不好,还会连累别人,跟爹娘说她的那样,她就是个瘟神,是个扫把精。不然你看,没有了她之后,殿下只用了两年时间就重新回到京城,当上了皇帝。

她真的很开心,甚至决定要在这里扎根了,直到皇榜贴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上。

围了一大圈人,愣是没人识字。清欢走过的时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吓了一大跳!那皇榜上写的是,陛下在蒙冤逃亡时遇到了一名心仪的女子,女子救了他却飘然离去,奈何陛下情根深种,誓要找到佳人,有提供线索的,封一品大员赏黄金万两,直接找到这位姑娘的,让他当王爷!江山给他一半!

他!是!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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